第二百四十五章 阿鲁台要跑(1 / 2)
汉王受军中将领士兵爱戴,能得军心,这便是他野心争夺太子之位的保障。
究其原因,便是汉王能统兵,身份高贵,作战悍勇,交好将领,且每战身先士卒。
靖难之役时,曾率骑兵两次冲进包围圈,救朱棣于危难。
上次北伐阿鲁台,飞云山大战,又是汉王统领三千营骑兵,在神机营的配合下冲击阿鲁台五万大军,击破阿鲁台本部,明军一直追击到擒狐山,并勒石记功而返。
李煜今日穿着如此骚包,便是为了吸引敌军的视线,并且让大明将士们都瞧清楚了,皇太孙殿下,作战之悍勇丝毫不次于汉王!
军中,一切用实力说话。
“大侄子,第一次上战场,便这身打扮,果然威武异常,待会儿可要好好表现了!”
朱高煦憋着笑,驱赶胯下战马溜达到李煜身边,瞧着大侄子这一身骚包的盔甲,心中暗自幸灾乐祸。
明军士卒着鸳鸯战袄,外罩灰色铁甲,将领多着黑色、灰色盔甲,就连朱棣,也是一套暗灰色甲胄,不过是更加精美,防护力也更强而已。
像什么白甲,金甲之类的,一般都用于仪仗,或者阅兵时穿着,样子货,只要求威武好看便成,防护力自然不如战阵上的甲胄实用。
李煜这身金甲,底子同样是战阵甲胄,不过是又涂了一层金漆而已,又抛了光,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相当显眼,绝对是极好的箭靶子——在战场上穿的如此花里胡哨的将领,一般一开战就被敌军射死了!
本来打算收买马哈木在战场上阴大侄子一把的,可没等谈拢,哈斯珠子跑路,瓦剌细作被连锅端了,此次北伐,瓦剌竟也与鞑靼联合了起来,利用瓦剌阴大侄子的想法自然行不通了。
朱高煦正想着再起歪心思呢,却没承想大侄子自己作死!
“大侄子,别怪二叔没提醒你啊,你这身盔甲,可容易吸引仇恨。”
朱高煦本不想提醒李煜,可又害怕事后追责,便不咸不淡的说了一句。
李煜毫不在意,从得胜钩上摘下一把马槊来轻轻一挥,淡淡一笑:“无事,侄儿省的,二叔且为我掠阵,看侄儿威风如何?”
成!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二叔可算是尽了心了,你自己作死,罢,等你死了,二叔一定将你厚葬!朱高煦幸灾乐祸一笑,不再相劝。
前军稳步推进,慢慢靠近阿鲁台部万余骑兵停驻的山坡;朱高煦麾下骑兵分成两路,护住左右两翼,并随时准备绕后突击敌军;李煜率一千幼军火枪骑兵,在前军抵达山坡下时,突然从军阵后方分离,游离到军阵左侧,并继续绕前。
擅离军阵,此乃大忌,太孙麾下不过千人,又穿着如此骚包,负责指挥前军的都督刘江大骇,紧急传令,命太孙回归本阵,并分出三千步兵向太孙靠拢。
战阵一时间略有慌乱。
刘江的反应很快,但李煜的动作比他的命令更快!
传令兵未至,李煜带着幼军,已经彻底与军阵分离,绕着弧线向对面山坡上的敌军兜过去。
这种武器,是第一次出现在战场上,刘江不知其具体威力如何,行事谨慎,仍旧以军阵缓慢压制敌人,还是老套战法:步兵抵御敌军骑兵冲击,神机营压制,三千营突袭敌军两翼,步兵冲阵。
此战法稳扎稳打,两万对一万,能取胜,但步兵伤亡不会小。
但,李煜清楚得很!
燧发后装火枪配骑兵,有一千人,足够对付山坡上的万余鞑靼骑兵了!
山坡平缓,两军距离五里左右,阿鲁台也发现了那金甲小将竟自不量力的带着千八百个骑兵绕到了明军阵前,并缓慢上山,看样子竟是想冲击自己的本阵?
而明军阵型突然有些慌乱,有一部分明军迅速向那金甲小将靠拢,想来果真是个大人物!
阿鲁台仿佛看到了取胜良机,手中马鞭一挥:“明军不自量力,区区千人竟敢来找死!谁去?那金甲明将,我要活的!”
身边几个部落首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未出声。
他们几人的部落,可比不上阿鲁台部,能拿出手的,少则五六百,多则一两千,与明军拼杀,损了实力,便有被别的部落吞并的风险。
“特古斯巴雅尔,你去!”
见几个首领不出声,阿岱汗直接点了自己的手下,科尔沁部的统兵将领特古斯巴雅尔。
科尔沁部乃是阿岱汗的直属部落,有骑兵三千,是阿岱凭此与阿鲁台合作,不至于彻底沦为傀儡的依仗。
“是,大汗!”
特古斯巴雅尔生的膀大腰圆,是个典型的蒙古汉子,他瓮声瓮气的回了一句,在马背上一拱手,从身旁自己空闲的那一匹战马背上取下自己的狼牙棒,兜马向身后军阵吆喝了一声,便有科尔沁部的三千骑兵换上了最好的马,随他出阵。
战马一开始的速度不快,重逢时,会随着距离的接近慢慢加快马速;鞑靼骑兵所在为山坡,居高临下且山势平缓,最适合骑兵冲锋。
驱马至山脚下,千名幼军稳坐马背,驻马,卸枪,李煜单手持火枪,指向敌军,另一手高举红色令旗,身旁将士在樊忠的指挥下,同样装填好了弹丸,一手托着枪身,一口把着扳机;三千骑兵越来越快,即将到到山脚下,距离幼军所部不过三百来步。
“快!传令汉王救援太孙!”
山坡上敌军刚有异动,刘江便立即反应过来,急令三千营与幼军汇合,并在心中不住的暗骂太孙的鲁莽!
可没办法!太孙是君,自己是臣,他虽然在自己麾下,可不听号令,自己也拿他没办法!刘江瞧着山坡上冲下来的敌军骑兵,心脏砰砰直跳,今儿这首仗难不成要败?真他娘的晦气!
朱高煦接到命令,先观察了一下战场上的形势,大侄子擅自出击,鞑靼人抓住机会主动发起冲锋,三千对以前没上过战场的幼军,大侄子果真有败亡之相!
他故意磨磨蹭蹭的,等待敌军从山坡上行进了一半,马速开始提起来,计算了一下时间,才假装焦急的大声命令,麾下三千营骑兵立即向阵前合围过去。
不过,朱高煦这一动,牵一发而动全身,山坡上的鞑靼骑兵也动了起来,在各自部落首领的带领下缓步前进。
“准备!”
距离两百步,樊忠大声喊了一嗓子,嘴里的哨子吹响,此时,李煜不再关心身后明军的动向,他的眼中,只有对面急速冲锋的鞑靼骑兵。
幼军将士们持枪瞄准自己心仪的目标。
燧发枪带膛线,配米尼弹,已经有了一定精度,不必使用排队抢毙的战法。
一百八十步。
李煜手中令旗落下,樊忠一声大喝:“自由射击!”
话音刚落,一阵噼里啪啦声炸响,阵阵硝烟腾起,胯下的马儿虽然经过训练,但也免不了原地躁动。
特古斯巴雅尔挥舞着狼牙棒,正冲锋着,臆想着待会儿如何炮制那瘦弱的金甲将,忽然瞧见明军阵前腾起硝烟,紧接着便觉得肩膀一疼,手中的狼牙棒抓不稳,掉在地上,身后一批战马踩了上去,绊倒,马背上的骑士摔出老远。
特古斯巴雅尔大惊,转头张望,却见一大批勇士从马背上掉落,不少战马失去了驾驭,或四处乱窜,或留在原地,一时间冲锋的阵型大乱。
“还行。”李煜目测了一下这第一轮打翻的敌军人数,大约七八百个,幼军这帮小伙子的枪法发挥出来了,心中满意,令旗一挥:“继续射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