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足迹(八)(1 / 2)
在印加帝国的狂欢庆典中何暮演完了最后一出戏——金色的神圣身影在所有人眼前缓缓消散(其实就是放了个远古列王守卫原地不动,本体悄悄溜了……。
然后他又去了墨西哥,假扮羽蛇神的使者指点(欺骗了同样没见过世面的阿兹特克人,给欧洲人准备了双倍的快乐。他们有着和印加人类似的奇特脑回路——阿兹特克人相比印加人更加好战和勇武,但却同样只把青铜冶炼技术用在农业和日常生活上,真不知该说他们善良朴素呢,还是蠢呢……何暮觉得,一个保持着活人祭祀的习俗,并且乐衷于披着俘虏的人皮到处跑以显示英勇的国度绝对称不上什么善良朴素。
他强化了阿兹特克帝国的军事和农业,并借用羽蛇神的大旗禁止了活人祭祀这个令人恶心,在何暮眼里代表愚昧落后的习惯。
历史上的阿兹特克倒没有跟印加帝国一样被钢铁盔甲和兵器吓破了胆,败亡的重要原因在于西班牙殖民者携带的疾病——阿兹特克帝国因病损失了五分之四的人口。这是美洲文明为他们的长期与世隔绝所付出的最惨重代价。
既然要给欧洲人挖坑,就绝不能忘了这一点。何暮一方面在欧洲利用勃艮第公爵宣传清洁卫生净化传染源,另一方面他会不断回到美洲投放一些欧亚大陆常见病——此举一箭双雕,既可以让美洲文明有时间一步步提前适应这些病毒细菌,也是一次次让他扮演伟大的神之使者的机会(斜眼。
之后,他还穿过墨西哥湾来到了尤卡坦半岛,在玛雅文明的遗迹中四处研究游览了一番——他基本可以判断从贡多福离开地球到最早的那个“暮”进入长眠,期间他很少离开亚洲——离得越远,线索越少——很可能那时候各个地方都有属于自己的半神守护,同时这也是领地,贸然越界应该是不礼貌的。
也是时候回到华夏去了,那才是他真正的舞台。
离开中美洲进入烟波浩渺的太平洋时,他的空间背包里装满了好东西:土豆、玉米和可可豆,还有他喜欢吃的番茄,很重要的烟草等作物的种子和幼株。剩余的空间里堆满了印加和阿兹特克两个皇帝“孝敬”的黄金和宝石——这也嫌弃那也不要,食物难吃,活祭野蛮,看到金银财宝立马照单全收……财迷!
这次在太平洋飞行无比舒适。不像上次需要贴海飞行以便随时躲避虫族巡逻单位,这次他可以飞在最舒服的几百米高度尽情提速,疯狂飙车——在无干扰的情况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加速,何暮已经可以突破音障进行超音速飞行,全力平飞的速度可以接近15马赫。
飞行和在地面移动完全不同。在地面上奔跑和战斗时,大多数情况使用的是经过原力支持和强化的肢体力量。在短距离冲刺和复杂环境下的战斗中,全力爆发时的速度早就超过了音速,可是消耗也同样巨大,像超音速奔跑这样的事情现在还是远远做不到的。而飞行时,可以依靠全力跳跃辅助升空,然后利用巨大的翅膀在前期提供升力和加速度。这种生物学飞行的速度是有物理极限的,想要进一步加速只能依靠驾驭外放原力向后喷射和与大气互动来推进和减阻——利用护体原力塑造空气动力外形以及利用原力流动产生升力是一项非常复杂的技能,而且到达一定速度后翼展巨大的双翼反而会变成阻力,一般会在超音速飞行中收起来。
两次飞越大洋的经历让何暮对于这种飞行方式的熟练程度大大增加,在融合进原本的人造飞行器飞行知识和空战技巧后,以后在空中战斗中他将更加得心应手——虽然在空中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像样的对手。
四处乱飞练习了几天后,他几乎是咆哮着向夏威夷群岛飞去——如此关键的节点,在这个年代又是如此唾手可得,怎么可以轻易放过?
踩踩点,测绘了一份纸质地图,然后在夏威夷土著面前摆摆谱,骗吃骗喝,装装神仙。甩下一句:“有朋会自西方来”就急匆匆地踏上了归途。
明历71年春,何暮又往东南亚绕了一个大圈后终于回到明帝国东南沿海。
这一天大雨倾盆,春雷阵阵,何暮正在浙江沿海的雷雨中穿行,快速向宁波方向而去。原来,他在台州登岸后本打算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几天,探探民情,却发现台州一片狼藉,屋舍尽毁,横尸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