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贾雨村徇私枉法 贾存周引咎归乡(1 / 2)
话说贾雨村欲趁去金陵上任之机,护送贾敏母子南下扬州。贾敏有些动心,便找贾母商量。
贾母说道:“如今哥儿也大了,也不好再留你住娘家。只是宝玉昨儿特意来吩咐过,那贾雨村着急上任,必然急着赶路,怕你们母子休息不好,所以让你们再耐心滞留几日,他自有安排。”
贾敏听贾母如此说,便不再多言。不知从何时起,只要是宝玉说的,无有不听的。
如今且说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下马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
彼时雨村即传原告之人,欲下海捕文书捉拿被告,只见案边立的一个门子使眼色儿——不令他发签之意。雨村心下甚为疑怪,只得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侍从皆退去,只留门子服侍。
原来这门子竟是旧相识,他本是葫芦庙内一个小沙弥,因被火烧之后,无处安身,欲投别庙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凉景况,因想这件生意倒还轻省热闹,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门子。
雨村从门子口里,知道了这桩命案的始末,方知这被告是贾政嫡妻王夫人的外甥,而这被抢婢子竟是雨村的大恩人甄士隠的爱女英莲。
雨村遂听取门子的建议,便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此案。被打死的苦主冯渊冯家人口稀少,也无甚要紧的人,告状不过为的是钱,见得了许多烧埋银子,也就无甚话说了。
雨村断了此案,急忙作书信二封,与贾政并九省统制王子腾,不过说“令甥之事已完,不必过虑”等语。
此事皆由葫芦庙内之沙弥新门子所出,雨村又恐他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因此心中大不乐业,后来到底寻了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他才罢。
当下言不着雨村。且说那买了英莲打死冯渊的薛公子,亦系金陵人氏,本是书香继世之家。
只是如今这薛公子幼年丧父,寡母又怜他是个独根孤种,未免溺爱纵容,遂至老大无成,且家中有百万之富,现领着内帑钱粮,采办杂料。
这薛公子学名薛蟠,表字文起,五岁上就性情奢侈,言语傲慢。混名人称‘呆霸王’,最是天下第一个弄性尚气的人,而且使钱如土。
薛蟠虽也上过学,不过略识几字,终日惟有斗鸡走马,游山玩水而已。虽是皇商,一应经济世事,全然不知,不过赖祖父之旧情分,户部挂虚名,支领钱粮,其余事体,自有伙计老家人等措办。
寡母王氏乃现任九省统制王子腾之妹,与荣国府贾政的夫人王氏,是一母所生的姐妹,今年方四十上下年纪,只有薛蟠一子。还有一女,比薛蟠小两岁,乳名宝钗,生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
当日有薛父在日,酷爱此女,令其读书识字,较之乃兄竟高过十倍。自父亲死后,见哥哥不能依贴母怀,她便不以书字为事,只留心针黹家计等事,好为母亲分忧解劳。
近因欲入京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二则自薛蟠父亲死后,各省中所有的买卖承局、总管、伙计人等,见薛蟠年轻不谙世事,便趁时拐骗起来,京都中几处生意,渐亦消耗。
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机会,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部销算旧账,再计新支,——其实则为游览上国风光之意。
因此早已打点下行装细软,以及馈送亲友各色土物人情等类,正择日一定起身,不想偏遇见了拐子重卖英莲。
薛蟠见英莲生得不俗,立意买她,又遇冯家来夺人,因恃强喝令手下豪奴将冯渊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