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章 伏羲大哥,转个世呗!(1 / 2)
“娘娘,怎么了?”
红云一脸惊讶道。
“道友这最后一段元神,不知为何与鸿蒙紫气相融,如今不分你我,若想要完全取出鸿蒙紫气,怕是先要将道友抹杀。”女娲娘娘苦笑道。
“什么?”
红云面露惊恐之色,下意识地想要防备,但就他目前修为,防与不防差别当真不大。
“怎会取不出?”黄龙惊讶道,心道,就是因为这样,所以伏羲大哥在原本轨迹里没有独占鸿蒙紫气?
但这样子,又是怎么分的?
“红云道友这神通强悍,但先自爆,后分身,其实这一点元神是不该存在的,但因为和鸿蒙紫气连通共生,方才存活。如今依托于鸿蒙紫气,若鸿蒙紫气离开,红云道友也要陨落。现在两者之间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女娲道。
“所以这鸿蒙紫气是天赐红云道友之物。”伏羲听后,面上稍稍露出些许失落,旋即恢复常色道。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罢了,日后出门,也学着黄龙一般,说上一句,“吾妹女娲”,或者加上一句“吾友太上”。
“天赐于我,我却未必能收。”红云面色苦笑。
“说是天赐,还为时过早。因为红云道友此刻完全依托于鸿蒙紫气,承受不住鸿蒙紫气的造化,待时日一久,会逐渐道化,融入鸿蒙紫气,成为鸿蒙紫气的一部分,或许可能成为器灵一样的东西,不对,应该称之为气灵。”女娲摇头道。
“鸿蒙紫气强悍如此,连准圣元神都难以承载。”伏羲面露惊讶之色。
“鸿蒙紫气之秘,本不是你们如今这个境界该知晓的。但皆非外人,我且一说,你们皆勿外传。”女娲道。
黄龙立即坐好,自备蒲团,听阿姐再讲过去的故事。
“金仙与天地同寿,鸿蒙共生,混元大罗更可开天辟地,重炼地水火风,但说天地同寿,那天地的寿数几何呢?鸿蒙混沌命数又是多少?”女娲反问道。
“阿姐的意思是,天地会灭,万物轮回,天道大道也会殒灭,但既有殒灭就有新生,是以天地不断轮转,那鸿蒙紫气是上个天道时代的产物?”黄龙道。
“你果聪慧。理解不错,不过不是产物,你可以理解为上个时代的天道。不过天道殒灭,自然残缺,所以阿姐虽然领悟不朽,无生无灭,老师也奈何不了你阿姐我,最多将我封印,却难伤我,可是这辈子也打不过老师啊。”女娲摇头。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师祖会将鸿蒙紫气赐下来,而不是自己全要了?”黄龙好奇道。
因为师祖伟岸,大公无私?
“因为修道的终点,就是合道,但合道之后,下一步是离道,可是鸿蒙紫气吸收的越多,就越会被天道规则所束缚,自身无法离开自身。所以老师的意思是,等他差不多了,我们六个一起顶上,让他超脱。”女娲道。
“不是七个吗?”红云弱弱道。
“天演四九,遁去其一。七道鸿蒙紫气,六道是固定。三清不必说,便是鸿蒙紫气在旁人手里,他们也能抢了去。其余吾与接引准提,若是鸿蒙紫气在旁人手中,未必能抢来,但落入了我们手中,也定然不会被抢走。我们能坐紫霄宫蒲团,除却机缘气运外,关键是我们够强。而第七道是属于罕见变数,老师自己也不确定会不会证道,所以给有缘仙。”女娲看着红云,露出一个微笑道。
红云低头,不想说话了。
“所以,我们是无法抵御鸿蒙紫气,就像我们无法对抗天道,因为我们和天道的差别,甚至比死物和我们的差别还要大。”伏羲道。
“不错。洪荒常说,混元之下尽蝼蚁。这句话,其实是错的。因为蝼蚁也是生灵,理论上若有机缘也可成圣,并且足够多的蝼蚁是可以搏杀虎豹的。圣与非圣,是不可跨越的鸿沟。就像小弟故事书里的人和我们的差别,故事的人可以描绘的天下无敌,但假的便是假的,而随便一个生灵都可以把故事书给撕了。”女娲道。
“所以吾命休矣?”红云苦笑道。
“不对,道友有劫,但既然没有死在三重劫数下,就不该死在这里。”伏羲却摇了摇头,我还需要接班人呢,想着,看向黄龙道,“贤弟,可有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