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孟德(2 / 2)
武功:《龙家银枪》
评价:我的家,贤弟送的。我的老婆,贤弟送的。我的儿子,他说他恨不得是贤弟送的······
龙啸云,天下闻名的风投家,这辈子做的最成功的一笔投资,就是救了李寻欢。然后,票子、房子、女人就都有了,瞬间从屌丝逆袭成高富帅。
可惜,高富帅是成了,但那颗屌丝之心,却一直改不了。不想着去好好呵护妻子,教导孩子,整天想些有的没的,生怕哪天贤弟从天而降,把票子、房子、女人给拿回去,惶惶不可终日。
这货毫无价值可言,有价值的《怜花宝鉴》已被清羽抽取,剩下的《龙家银枪》,清羽只想说呵呵。
抽到的下一瞬间,清羽开启人物卡,随手秒杀了龙啸云。
思绪到此为止,再多想,清羽感觉自己的脑袋又要痛了。东方不败的绣花针刺入清羽的眉心,针上附带的内力贯穿清羽的大脑,那种痛觉,现在还残留着。
不过,这也证明东方不败距离先天只有一线之差。若非环境不允许,笑傲位面已是处于末武时代的开端,天地元气稀薄,东方不败必能突破先天。
“嘀踏嘀踏······”
急骤的马蹄声传来,还混杂着车轱辘转动的声音,一辆豪华的双驾马车,在两匹骏马的拉持下,从企业身旁奔驰而过。
“停停停······”
车夫拉紧缰绳,将奔驰的骏马拉停。
“喂,那位兄台,兄台······”马车右边的车窗钻出个脑袋,还有一只使劲挥舞的手。
兄台,叫我?
清羽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有点恍然。
与在扬城时不同,那时是别人扮演他,现在,是他扮演别人。用内力刺激肌肉,略微挪移,是清羽看上去就像十八九岁的青年,不复原来那副清秀,带着点稚嫩的面容。配上清羽修长挺拔的身姿,使他看上去英姿勃发。
双腿微夹,让座下的小毛驴快点走,赶上停在前面的马车。
“这位兄台,叫在下有何事?”
走近点看,这叫清羽的,也是个二十岁不到的青年。头束金冠,却任由前额两绺散发垂落,满脸轻佻之色,看上去吊儿郎当的。
“兄台,你也是去神都山河书院求学的吗?”金冠青年嬉皮笑脸道。
“正是。”
山河书院,正是清羽此行的目的地,扮做求学的书生,去山河书院求学,是清羽两个月前从灵州铭阳城云来客栈得到的唯一信息。
下一步的指向,还得清羽进入山河书院再说。
“那正好,不瞒兄台,我也是去山河书院求学的,如此,我们便是将来的同窗,来来,进来聊,我这两天都快闷死了。马车快,兄台也能省点路上的颠簸之苦。”金冠青年好不热情,张口就邀请道。
“如此,在下就却之不恭了。”清羽想了想,张口回道。
翻身下毛驴,拿下包裹,拍了拍这小毛驴的背,“走吧,你自由了。”
毛驴傻愣愣地在路边吃着青草。
“兄台,我叫金明轩,兄台贵姓?”临上车前,金冠少年问道。
“免贵,姓孟,名德,孔孟的孟,德行的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