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辛德瑞拉二(2 / 2)
谈到了正事,金伊瑾也不在闹性子,她琢磨了一下秦望舒的话,试探道:“但会多另一个更大的依仗。”
秦望舒没否认,就着话道:“我会离开,教堂里面会留一些人,但人心善变,旧情不可能一直有用。”
这个答案在金伊瑾意料之中,她心下松了口气,面上轻快道:“我只需要平稳度过金家交接就行,没指望仰仗他人鼻息过日子,这种生活没劲。权利这种东西,还是握在自己手上才叫人放心。”
“我可以出面。”
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承诺,她面上更是愉悦,一时间眉飞色舞,明明不算是多相似的两张脸,在这一瞬间竟重合了大半。她觉得自己太过喜形于色,轻咳了下,又道:“你打算离开?”
“对。”这事没什么好隐瞒,见她问了,秦望舒所幸全部交代道:“我这辈子算是望到头了,但秦苏以后的日子还长,换个地方生活,也算是给我母亲一个交代。”
金伊瑾听了努了努嘴,言语不屑道:“那个小野种?”
秦望舒轻笑,指正她道:“是小畜生。”
她听出对方话中的纵容,拉下脸色道:“什么时候走?”
“等他醒了吧,无辜被我打了一枪,总要有个交代。”她眯了眯眼睛,春色满园,纵使环境再糟糕,但只要有阳光的地方便不缺少生机。
她轻哼了一声,整个人是提不起劲的懒洋洋,她打了一个哈气,眼角掉下一滴泪。“他不想要你这种交代。”
“我知道,但他没得选。”
“或许。”她吹瞎了眼,过了会儿又抬起。面前的尸体已经烧得差不多,浓浓的黑烟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见,但秦家村无一人敢观望。“感情这种东西,像是野草,割不完你烧不尽,长风一吹又连了天。你不能为了避免结束,就拒绝一切开始,他或许不够好,但总还不算太糟糕,你可以生个娃娃来玩,日后也好过寂寞有个伴。”
秦望舒应了一声,拂面的春风带着盎然的生机和难闻的气味,她屏息道:“我没想过生孩子,自己活着就够累了,顾不上其他人。人的理想就像是玫瑰的花瓣,但每一根刺都昭示着现实,你去拥抱它,就鲜血淋漓。”
她又笑了一下道:“世界上有很多不被接受的种子,它们被风带走后都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生根发芽,开成了花。没人规定一朵花就必须要是玫瑰或是什么样,理想和前程我都想要,但事与愿违,所以我决定让上天安排。”
她伸出手,重重拍在了金伊瑾肩膀上,道:“我一直觉得人出生在这个世界上,不是为了结婚生子,也不是为了繁衍后代,而是看看这个世界,花怎么开,水怎么流,太阳如何升起,夕阳又如何落下。我是拒绝了一切开始,但花随处可见,我见过了花开,便不会在意花落谁家。”
“夜晚的星空何其灿烂,一颗星的陨落不会改变任何,同样一朵花凋零了,春天也不会荒芜,所以金家在不在都不该影响你。人的一生除去天灾人祸和生病,太短了,就像是午后到黄昏的距离,言尽茶凉,月上柳梢。神父还在的时候,我畅想过一种生活,就在教堂,与他共享无尽的黄昏,听着绵绵不绝的钟声,有点闲,有点懒的把夕阳掰得细细碎碎,然后炊烟袅袅,暮色四合,在半个梦里看满天繁星。”
她说着神色间就带上了一抹怀念,不多不少,就一抹。然后很快又隐匿在眼中,她给自己编织过一个梦,又亲手打破。“我总说路是自己选的,如果不满现在的生活,就应该反省当初所有的选择,但很多时候确实没得选。弄权者决定小人物的命运,就像是赶着鸭子上架。没有人会自愿走进油锅,但我既然要考虑是否成功,就应该掐掉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慌张忙乱马马虎虎,可不妨碍我小日子过得还不错,你的路很宽广,前程和理想兼具,不应该走窄。”
“南墙其实不算什么,撞一下也没多疼,但你投入的精力和时间都会在未来某个时刻,让你感到后悔。”她摊开手掌,掌心很白,青紫色的血管埋在薄薄的皮下,衬着并不算深的掌纹,像是一幅抽象画。“后悔是一种很无力的情绪,我品尝过,所以我不希望你重蹈覆辙。”
金伊瑾知道她说得都是对的,但就如她所说那般,路都是自己走出来的,她只走过自己的路,又怎么知道她金伊瑾的路。所以她岔开话题道:“是我在安慰你,不是你在劝说我。”
“我知道。”
她掌纹相比大多数人都要干净,很深的几条主线,从食指缝中又衍生出一条直直的划破整个手掌,蔓延到手腕才堪堪断了。她听过老一辈的人说,这种纹是大富大贵的命,她如今倒也算得上,可真要计较起来不过才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谈命还有往后未知的几十个春秋。
“我不是劝说你,只是讲给一个小傻子听的。”她收回手掌,在对方微愣的神色中,对着敞开的大门道:“张雪,出来。”
金伊瑾下意识看了一眼尸体,面目全非。她微不可见的松了一口气,就见张雪磨磨蹭蹭、不情不愿地挪了出来。
张雪已经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尺寸意外的合身,就像是特意为她准备的。她神色难辨地看了秦望舒一眼,对方落在阳光下,白皙的皮肤折射出淡淡的光晕,整个人像是要融化在其中,往日里漆黑的瞳孔在此时看上去浅了许多,呈现出一种有些剔透的棕色。
大抵是浅色膨胀原理,那些平直的线条都在此刻柔和了,恍惚间,她生出一种荒谬的念头,面前这个人其实很温柔。像是市井的吵闹,掩盖得太深,就无人注意,但弄堂的浪漫却总是在拐角不经意冒出。
她定了定神,目光直视并坐得两人,没有给周围一个眼神。她不是真的傻,所以有些事情一开始或许想不明白,但只要给她一些时间,她总能反应过来。
“你骂我傻子。”她站在秦望舒跟前,背对着两具焦尸。
秦望舒抬起头,仰视着她。或许是阳光太过灿烂,她不由得眯起眼道:“你不是吗?”
张雪歪了下脑袋,就弯下了腰。两人目光齐平,秦望舒坐着,她手撑着腿,身体弓成了数学中最稳定的三角形。“我不是。”
她笑了一下,看着有些温柔,话也很温柔道:“那就不是吧。”
张雪觉得有些气,认为自己被敷衍了。她伸出手掐住秦望舒的脸道:“我真不傻。”
她其实很瘦,平日里衣服穿得多,大多宽松看上去好些,可往那一杵仍是让人联想到竹竿。张雪见过她夏日里穿得少的模样,通身似乎只剩下贴在骨头上的一层皮,就连长了茧子的手指,在用力时,骨头似乎都要破皮而出,可唯独肚子上的软肉多了些,但这样的印象也只是停留在三年前了。
如今,张雪仍觉得她依旧瘦,却有力了不少。她知道秦望舒喜欢用笔杆粗一些的钢笔写字,总觉得这样手上的力才有处泄,可她偏生就喜欢对方用细钢笔。她在家中还有一份未送出的礼物,是一支沉甸甸的细钢笔,笔杆尾端雕刻了一朵精致的玫瑰花,很漂亮,她存钱了大半年才买下来,但在她单方面宣布绝交后,就一直保存至今。
对笔这种东西,她其实没有研究,就像是读书,她都是不爱的。她只是觉得秦望舒太瘦了,粗笔杆有时候都抵得上对方半个手腕,她看得心慌,生怕什么时候不小心折了,所以她觉得要换一换。
对方没回她,她也不再坚持。只是凑近了后,那剔透的浅棕色眼珠子又变回了往日的漆黑,乌沉沉的,仿佛连影子都罩不住,她有些失落,刚才的一切果真是错觉。
下一秒,一只手勾住了她的碎发,一一别在耳后。
她还掐着对方的脸,说话时肌肉的颤动尤为明显,本就只剩下一点地皮动起来后像是薄了一半,她心惊,下意识松了手。
“我的错,我道歉——对不起。”
她睁着眼,又觉得之前的自己太过武断。温柔这种主观的东西其实很难定义,但说到底不过是芳春柳摇染花香,槐序婵鸣入深巷。
她安静了一秒,有些别扭道:“那原谅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