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衔尾(下)(1 / 2)
不伤心。”秦望舒吃完后,随手抛进垃圾桶,半个果核绕了桶边一圈,终于掉了进去。“不知道有多快活。母亲死后,有两件事情压在我身上,很多时候让我喘不过气的不是这个世道,是这些所谓的‘亲人’。我比秦苏年长七岁,她出生那年我也不过才七岁,母亲死得干脆潇洒,拖油瓶给了我,让我好好照顾她,果然长得好看的人,想得都挺美。”
“当乞丐的时候,我无数次想抛下她,或者吃了她。”她抬起眼,直视夏波。趁对方不注意时,拿起他手中的水杯,倒了一些在手中——物尽其用的洗手。“我自己都活不下来,凭什么还要护着她?没有这样的道理,但我到底还是欠了母亲的,人就是这样,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地还债。”
“她是我用自己的血养大的。”她又正声道。夏波莫名也跟着严肃起来,然后她把干干净净的水杯,塞回了他手中。“至于我外婆,她太贪了,贪心的人通常都不会有好下场。我躲进屋子里威胁她时,她本想揭发我,但我以秦老爷子的命做交换,她又同意了。你看,脑子不清醒的人就是这样,总看不清形势,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做了什么。”
“你骗了她。”
“对,我骗了她。我这一生说过的谎太多,我自己有时候都分不清那句是真情那句是假意,我只知道什么叫利害。”她倾了半个身子上前,胳膊肘抵在病床上,托着脸。明明是再少女不过姿势,被她做出来偏生带了一股挑衅,她道:“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我这样的出生能长成什么样?没有作奸犯科已经是该到寺庙烧高香了。很高兴夏军官终于识破了我的真面目,我装得挺累的。”
她闭了一下眼,为不可闻的叹了口气。然后睁开,漆点的眼睛里是他清晰的影子,她道:“我快活的事情有很多,尤其是那天,当然秦苏要是死了,我会更快活。可惜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夏军官应该知足。”
她站起身,看着门外道:“来了就打个招呼。”
门锁转动的声音响起,张雪探了一个头出来。她这几日里似乎过得不错,一张小脸白里透红的,她看着秦望舒张嘴想说话,又瞧见夏波后闭了嘴,反复几次后,忍不住道:“我那个相机,坏了。”
秦望舒反应过来,道:“金伊瑾砸的,要赔去找她,金家小姐还不至于差你这点钱。”
张雪听了嘴一撇,柔弱无助的模样又摆上了脸。她可怜兮兮道:“望舒,我不敢,你知道我惯是窝里横的。”
秦望舒愣了下,被她气笑了道:“我带你去。”
她大步朝张雪走去,拉开门,金伊瑾和秦苏都在门外。她挑了下眉,转头又看了眼仍坐着在病床上的夏波,想了想道:“医药费我事先已经交了,这次是我的错。”
“但我快活了。”这一句话声音很轻,被喀嚓的门锁声掩盖,听到的只有她自己。
夏波的伤口位置被秦望舒卡得很巧妙,她避开了主要的血管和神经,下手干净利索,就连事后子弹也挖得同样利索。所以他只在医院躺了几天,就顺利出院了。
他出院那天,张雪和金伊瑾都带着花来看他。张雪修养不到家,所有的不情愿都摆在面上,就差直接告诉他是被人逼的,而金伊瑾也无愧于那天杀父的果断,她公事公办的态度首先祝福了他升迁之喜,之后就金家可以展开的合作零零碎碎说了一堆,最后生怕他记不住,又准备了早就写好的信封。
直到两人离开,他最想见到的那个人依旧没有出现。他面上装得很镇定,回去后才发现这些天发生了很多事。首当其冲便是叶大帅暴毙,他不知道其中是否有她的手笔,也不知道她到底做了什么,但他回到家中没有多久便被现在的“叶大帅”恭恭敬敬地请去府邸喝茶。
他无心老狐狸玩聊斋,更何况是面前尚且稚嫩的小狐狸,于是他保证自己对大帅位置毫无想法后,便被客客气气地送了回去。一切似乎都没变,又好像变了,教堂权利的更迭发生得悄无声息,待到一切尘埃落定时,外人也无从得知,只是偶然在街上听到有人说起布道的主教很久没有出现了,他才恍然。
张雪依旧在报社,仍是个“废物美人”,她头顶拂照的人从秦望舒换成了金伊瑾。主任对她态度依旧尚好,每年的摄影大赛照例举办,他有时能碰见张雪拿着口袋相机在路上拍照,他似乎记得相机是坏了的,但又怀疑对方是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反复纠结后,在看到那个皮套时,他发现其实什么都没变。
走了一个人,就像是大海里分出去了一滴水,太过渺小。所有人都有着自己的生活,不会因为某个人离开就停止,也不会因为一些小波折就改变,就像是秦望舒的离开。她走了,报社少了一位年轻杰出的女作家,报纸上再也看不到那个略显滑稽的英文名,但很快又被新的人补上,在这个时代里,谁都不是无可代替的,就连他,也随着日子的流逝,那个记忆里的面容都逐渐模糊。
有时候他觉得情感这种东西很是不可理喻,他们相识不久,不过短短四天,连相知都算不上,但却给他留下了足够深刻的印象。从最初的悸动到现在的平静,他知道不是情爱,是男女最原始的吸引力,也是雄性刻在骨子里的掠夺和侵占。但这点情感藏得太久了,时间酝酿下,他有时候都分不清是不是执着。
他也曾幻想过无数次他们再次相遇时的模样,可能是人来人往的街头,他只是一个转头或是回眸,便看见了在人群中的她。她还是会那副打扮,见到他也不会有不告而别的愧疚,大约是举起手打个招呼,走到他跟前来笑着寒暄几声,说上一句:夏军官,好久不见。
但是没有,就连在梦中都没有出现过一次。他照过镜子,觉得这副皮囊确实不错,理应想得美,可奢想照不进现实,只有镜子里的人在提醒自己,有些东西还是不一样了。一个人等久了,习惯就会变成自然,有时候他也会怀疑自己记忆出了问题,可能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秦望舒这个人物,一切都只不过是他幻想出来的人。
他幻想出来了一个漂亮的、聪明的、伶牙俐齿、特别会骗人的姑娘。这个姑娘让他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挫败感,以至于他无法忘怀,所以往后所有的姑娘在他这里都会不自觉地去比较,可惜她们都不是她,也没人会是她。他依稀记得,她似乎有一个妹妹,当一个人存在的痕迹都被抹去后,这个人就会消逝得格外快。
而他,已经快要记不住她了。
“夏军官,我下周二结婚,希望你能来。”
面前的人妆容精致,原本弯弯的柳叶眉在接管金家后,已经变得粗浓且英气,和记忆中的某个人有些重叠。她退了一步,鞠了一躬,得体的洋装把那点儿熟悉感冲得稀碎。
她把碎发勾到耳边,像是寒暄般道:“我的未婚夫是和金家旗鼓相当的,我本来想过找一个有权有势的扶金家更上一层楼,但这是一场豪赌。我不怕自己输,只怕金家改头换姓,所以我斟酌思考后,还是选择了门当户对。但我那未婚夫不是个老实的,所以是请求也是拜托,希望婚礼当天,夏军官能赏脸撑个面子,就算一个人情。”
她说完后,把请帖放在了他桌上,又鞠了一个躬,转身离开。她还是喜欢穿高跟鞋,走起来路来掷地有声,窈窕的身姿像是一朵盛开的花,在风中摇摇曳曳。
这一瞬间他又想到了她,相比以往的模糊影子,这次清晰了许多。就比如,她从不喜欢靠人,她的仗向来都是自己打。
他对着这份请帖发呆了许久,最后扔进了垃圾篓里。金伊瑾和她是有血缘关系,可她依旧不是她。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下周二。他路过了公馆,张灯结彩,被人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他坐在车上,远远地看着。每当这个时候,他总是格外羡慕她,她这一生骗过许多人,而骗她自己也早已成为常事,他也学着骗自己,可每次都只骗过了别人。就像是今日,他摸出袖中的请帖,看着众多被邀请的宾客,在期待着自己都不知道期待。
金伊瑾结婚,她或许会来,因为她想快活,却从不曾快活过。
他睁着眼,等了许久,久到眼睛酸涩难忍,眨了一下后,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铺天盖地的狂喜淹没了他,更多更浓烈更复杂的情感涌上心头,他分不清也辨不出那是什么,只能推开车门追了出去。
公馆里面的人其实不多,金伊瑾是个有手段的人,她不提倡“无用”社交,所以能来的宾客都是对她日后有用的人。他定了定神,穿梭在人群中,开始找那抹身影,忽然那个影子再次出现在他面前,他不顾不管地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在脑中无数次的设想,都在此时破灭。
不是她——她只不过是身形相似而已,就好比,他从未见过她穿裙子。她或许是不穿裙子的,他不清楚,毕竟他们只短短认识了四天,可他心里就格外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