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九、芬芳(下)(1 / 2)
秦望舒点头承认道:“金会长人手众多,总要试试,不到最后一刻,没准就成了呢?”
他冷笑一声,手里还握着秦望舒的女士手枪,在谁也没预料到时,直接举起开枪。“嘭——”的一声,过近的距离下,秦望舒耳朵一阵耳鸣,子弹像是放慢了,她感觉自己清楚地看见了弹道,在经过她前面后突然加速,连眨眼的时间都没有,就没入了那人的脑袋。
一朵小小的血花绽开,她耳中明明只有嗡鸣声,却还是觉得身体与地面相撞的声音清晰又沉重,甚至因为尚还柔软有弹性的肉体,小小起伏了一下。烫伤的地方一下子就被血所掩盖,与那日的鸡血不同,也与山神这样的被排斥的畜生不同,人是同类,所以死在面前的震撼总是要大上许多。
她看见金城嘴巴张张合合,好像说了些什么,她听不清,但看明白了。他不容许有背叛者,哪怕还未发生,也要杜绝这种可能。她也看见了惊恐的秦老爷子,和凝固了村民,像是照相,所有的画面都定格在这一瞬间。
躺在地下的人已经没了呼吸,他睁大了眼,脸上甚至还没来得及害怕,只有不解。他原本端正的五官被血色所掩盖,脑死亡是西医死亡的判定,人可能假死,心脏可能骤停,但在一定时间内都有机会抢救,唯独脑死亡是真的死了。
如同涓涓的溪流,黏稠的血液也汩汩地往外涌,不一会儿就在地上积了一滩,还在外侵蔓延。白日的光线足够,哪怕血色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反光液体,她仍是见到了自己脸——面无表情,与往常并无区别。说来也是奇怪,她虽然坏,但却从未杀过人,只因为神父一句话:有罪的人不能进天堂。
那什么是有罪?她搜肠刮肚,用尽所学知识都很难定义,最后还是神父告诉她:信神便无罪,不信神就是有罪。她豁然开朗,那她和神父,还有主教都有罪,注定下地狱。
可偏偏他们都是极为虔诚的信教徒,祷告布道,不管风吹雨打无一不缺,于是他们三人成了教堂对外最好的招牌。她张开双手,举在自己面前,白皙干净,除去手背的烫伤和牙印外,就连寻常人泛红的手掌在她这里都是毫无血色的白,她心思或许肮脏,但这双手实在算得上清白。
她很早以前,问过神父,杀人是什么感觉。神父想了很久,才道:像是你摘了一朵红玫瑰,一颗颗拔掉上面的保护刺,然后放在鼻尖下轻嗅。这个说法过于浪漫,她很难理解,毕竟玫瑰这样昂贵又赋予了更多文学含义的象征,着实与黏腻、恶心的血谈不上一点干系。
但神父认为两者是一样的,当你决定摘下一朵花,你就下定决心杀了一个人。人会反抗,玫瑰有刺,你闻到了花的芬芳,你便尝到了主宰人命的快感,两者并无不同,只在于心里怎么想。神父一直都是个浪漫主义的人,他的书籍除去一些著作外,几乎无一不是各国诗人的情爱,他欣赏、惊叹并且沉溺其中,但他不允许她也这样。
他说自己经历的够多,不为外物所动,所以他可以放纵,但她还年轻,恶魔的诱惑对于她而言不亚于伊甸园的苹果,他不怕她被引诱,却怕她自己选择吃下。在几次交谈中,他似乎察觉到了她的抵触,所以他打算送她一把枪,精致的女式手枪,上面雕刻了绽放得极其艳丽甚至到荼蘼的玫瑰。
他开一次枪,后坐力震得他手后仰,枪柄上的玫瑰在阳光下栩栩如生,金属的冷光也染上了诗人的浪漫,就好像死的不是人,空气中都透着玫瑰的芬芳。奇怪的是,神父明明决定要给她,又在她即将触碰到时收了回去,他一如神般湛蓝无边的眼睛满是慈爱,他改变了主意,觉得还未到时候。
于是这把枪便高高搁置,当着她的面放进了抽屉中,连锁都懒得上。他说:你觉得合适时,就拿走。他把选择权交给了她,这看似是一种尊重,实际上是一种踌躇与后悔。或许是忏悔多了,他总是容易动摇,一点也没有主教的圆滑,甚至还没有她来得果决,但她觉得没关系,她的存在就是为了弥补他的缺点。
他心软,她便心硬,他后悔,她便无泪。苦行僧是这样的,用过于寒酸的生活去磨练自己的意志,他们觉得这样会离神更近,可世界上不存在神,所以他们只是自我满足和娱乐。她在某种程度而言,宽于律己,更松于对人,神父不想承担责任,那她便不去碰这把枪,直到他回归父的怀抱之前。
他做了选择,把枪给她。
自古宝剑赠英雄,而英雄配美人。她是英雄,也是美人,所以她谁也不需要。
“秦作家这把枪真是不错!”金城的声音清晰的传了过来,她的耳鸣不知何时已经消失。
她笑了一下,血中模糊的影子也跟着笑了一下,像是张牙舞爪的魔鬼,不恐怖,只是虚张声势,会咬人的狗一向是不叫的,就比如她。这一刻,她突然闻到了玫瑰的芬芳,杀人与折花确实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在决定动手那一刻,就注定好了结局。
面前胜利的果实不是她的,她也并未品尝到主宰的快感,她只是闻到了馥郁馨香的玫瑰,霸道又浓烈,浪漫得像是夕阳坠入黄昏,忽然天色已晚秋。
她抬起头,赞同道:“这是神父为我量身定做的枪,是西洋最好的工艺,自然不会差。”
她又道:“既然是量身定做,自然会考虑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现在。”
金城不明所以,她解释道:“枪里有个小机关,接下来金会长每一枪都要注意了,子弹可能会往后面出来,也可能炸膛,要是害怕,你可以用回自己的枪。”
她的神色不似伪作,金城又想说不信,但这次不同以往,他不敢赌。他知道赌场很流行一种玩法,也是西洋传来的,是俄罗斯转盘。会参加的都是一些输无可输的赌徒,赌场十赌九输,换做常人早就收手,可他们总认为自己是那其一,于是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到最后贪婪战胜了恐惧。
七个弹孔,两发子弹,两人互比三次,谁先死谁便输。每一次结局都不会例外,但他们依旧如飞蛾扑火般,为什么赢得不是他们呢?
上帝抛下一枚硬币,普通人猜是正面,幸运儿认为是背面,但他们都输了。结局从开始就已经注定好,上帝不会让任何人赢,他会夹住钱币,赢家只有一个,就是他自己。但凡人有勇气倾尽所有,故事里总是这样,恶龙强大又无所不能,弱小的勇士历尽千辛万苦,一路成长,到最后成为人人歌颂的屠龙勇士,他认为自己赢了,可为什么不是恶龙给自己选择了一个结局呢?
一个设计好的死亡结局。
勇士得到了美名,他如愿得到了权势和名利,在糖衣炮弹的腐蚀下,他成为了另一条恶龙,于是一位时代的投机者应运而生,开始永无止境地轮回,是谓因果。佛家有言,过去、现在、未来。过去不可追,未来不可寻,唯有当下能选择,而当下,没有慧眼如炬的长远目光,只蝇头小利的实在。
“我可以当你的女儿,也可以如愿嫁给叶大帅,但有一点,对方见过我,金会长打算怎么蒙骗过关?”
其实也没过去多少时间,心思的千百回转下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放慢了。地上躺着的人,血还没流干,眼看就要没过她的鞋,却不知被什么阻挡,极为巧合的拐了一个弯。她站在血里,一如之前,只不过这次她不是加刑者,而是被审判者。
她的改口并没有让金城舒心,反而因更是起了提防。他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枪,又敲了敲,听到里面不同寻常的动响,对她之前的话有了几分相信,便收了起来,转而拿出自己戴着的枪。款式寻常,黑黑的,在这一刻,他与那些下属并无区别。
“我会对外宣称秦作家不幸身亡。金家遵循祖辈教诲,结婚当然是八抬大轿,洋人那套,不稀罕。”他瞧着夏波,并未给秦望舒眼神,继续道:“就是秦作家名声上要委屈些,机会还是很多的,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只要叶大帅死了,自会有人接应。”
他举起枪,对准了夏波。对方身量比他高,他得微仰着头,明明处于低势那一方,气势却一点也不落下风,反而是夏波看上去意外的年轻且气盛。
“我知道,叶大帅府邸还有不少教堂的人手,不是主教的,是秦作家的。”他勾动扳机,枪所指的位置丝毫未变,正对着夏波的眉心。“他与你该是有合作的,只可惜了一点也没学到大帅优点,反倒是像了那见识短浅的娘,幸好死得早,不过有一点倒是聪明,知道减少竞争对手。”
“嘭——”又是一声,夏波明知道金城不可能真下手,在这一刻仍是克制不住本能地闭上了眼。子弹掀起一股极为强劲的气流,穿过他耳边,锐利像是把刀,瞬间耳朵就破了口子无声的淌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