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九章 混沌法则(1 / 2)
夜晚,星斗战网,刘小枭盘膝坐在一颗巨大生命行星的一个冰火两仪眼中,凝神内视。
眉心上丹田的精神核心、胸口中丹田的血脉核心、小腹下丹田的混沌漩涡正作为他体内三种能量的核心,各自独立旋转着的同时,也进行着链条式的交互。
而现在,他要将这三种能量统一,尝试突破神级,积攒经验,为之后现实世界中的突破做准备。
他体内的混沌之力开始循着创世神功的方式流动着,与神识、血脉之力开始融合。
刘小枭的突破,最根本的是要将神识、血脉之力、混沌之力完全融合,而要做到这一点,最直接的方式自然就是将三大核心融合为一,也就是用混沌漩涡去容纳气血之核与精神之核,让三者彻底合一,从而诞生混沌元神,这与一般神元境强者将精神之核这一元魂与灵魂结合产生元神的过程是截然不同的。
这一过程也是最难的,因为他拥有的是混沌之力,想要突破神级,就必须面临混沌之力带来的瓶颈。
以他对混沌之力的理解判断,想要让混沌漩涡容纳气血之核与精神之核,让其吞噬二者,让神识凝聚元神时具备混沌特质,并且将血脉烙印彻底融入元神之中,进而转化为混沌元神,从此可滴血重生,哪怕肉身破碎,只要元神不灭,即可一念复原,神力无边,但这必须要对混沌法则有相当程度的领悟。
至于这领悟的程度,基本上相当于是执掌某种位面法则,也就是领悟某种法则的八种以上法则奥义,又或者说是达到突破超神级的门槛。
虽然不是达到神王级门槛才能突破这点很让人欣慰,但问题在于,需要领悟的不是其他法则,而是混沌法则。
宇宙法则包含无数法则,其中一切都可归为创世法则,它又称混沌法则。
混沌法则化分,便是阳之法则与阴之法则,这便是道生一、一生二的过程,阴阳本就是创造的分身,二者相合,便是混沌。
阴阳生而造化万物,也便有了众多法则,所有法则都分为阴阳两面,比例则不一定。其中最为核心的,则是众多构成宇宙法则根基的本源法则。
生命法则、毁灭法则、灵识法则,这三者构成了宇宙的物质与精神的根基,而时空法则、命运法则、轮回法则则是宇宙的规则根基,是最本质的规律,连创世神也无法违背的规律,哪怕宇宙的创生与破灭也要遵循的规律,它们彼此交织,共同构成了这个世界。
这实际上只是两种不同的法则分类方法,生命法则、毁灭法则、灵识法则合一,即是混沌法则,而时空法则、命运法则、轮回法则合一,同样是混沌法则,它们之间彼此是有交互的。每一种本源法则,都可以看作是众多基础法则融合所成,可以是某种法则的部分,也可以是其全部,甚至本源法则自身也是由本源法则融合而来。
生命法则与毁灭法则融合为轮回法则,生命法则与灵识法则构成时空法则,毁灭法则与灵识法则构成命运法则,而时空法则和轮回法则又能融合为毁灭法则,时空法则与命运法则能够融合为生命法则,命运法则与轮回法则还能再度融合为灵识法则,两组各三个的本源法则相互交织缠绕,支撑着这个浩瀚宇宙的存在,是混沌法则的基础与根本。
而刘小枭拥有混沌之力,天然适合感悟混沌法则。他所感悟的法则,天然自带创世二字,更贴近法则本源,必然是上位法则乃至本源法则。
像天谴之神,虽说是创世神的双生子,但实际上也只是宇宙毁灭法则本源的化身而已,拥有灵识法则所给予的灵识,乃至凭借位格本能地掌握了灵识法则,却没能让两种法则融合,而其与生命法则更是几乎毫不相干,这也是他和创世神相比要弱得多的原因。
创世神,几乎掌握了创世法则,可唯独毁灭法则,他没掌握!
毁灭的反义词是创造,而创造的最终目的就是创造生命,生命的本质是灵魂,而灵魂又依托于生命体,因而这三者构成了宇宙的物质与精神的根基。
创世神生来就是生命法则的化身,在漫长的宇宙轮回中,祂不只是掌握了生命法则和灵识法则,还让它们二者彻底融合,威能远在单一法则之上。
尽管没能掌握毁灭法则,创造世界、创造宇宙所需要的条件,他也已经凑齐了,创世神掌握了生命法则和灵识法则,前者代表成长与进化,后者代表了创造,这二者便代表了宇宙的繁荣,在无数个宇宙轮回中,他所创造的生命体也越来越拥有高等智慧与灵性,能够像祂一样进行思考,乃至于逐渐拥有了一定的创造能力。
只不过这样形成的宇宙并不稳定,他没办法掌握毁灭,因而宇宙的毁灭并不随他操控,他无法阻止宇宙的毁灭,在轮回法则的规律影响下,大破灭必然在大繁荣之后到来,长期的稳定是不存在的。
而这一轮回时代,创造与毁灭相互对立,毁灭弱于创造,因而世界得以成型,毁灭成为了创造的附庸,为了更好地创造而存在,而非是单独的毁灭,故而拥有了长久繁荣稳定的可能性。
再往下,则是各种上位法则。除了本源法则和融合法则外,所有法则都可以被视为基础法则,其中又有上位和下位的划分,这是从感悟难易程度与威能来进行区分的。
除了天之法则、大地法则、海之法则、五行法则、太极法则这样的融合法则必然是上位法则外,像情绪法则、光明法则、黑暗法则、时间法则、空间法则,都是和灵识法则密切相关的,还有秩序法则、混乱法则、波动法则、统御法则、真理法则、智慧法则、勇气法则、愤怒法则、傲慢法则、悲伤法则、恐惧法则、破坏法则、稳固法则、隐秘法则、言灵法则、神圣法则、邪恶法则等偏向概念的法则,这些同样都是上位法则,不过其中依然有层次的差别,只是并没有那么大而已。
而再往下,就是构成世界基础的根本,如水之法则、火之法则、风之法则、土之法则、金之法则、木之法则、雷之法则、电之法则、冰之法则、毒之法则、气之法则、力量法则、速度法则等。
所谓宇宙的本源法则,在创世之前就已经诞生、分化了,哪怕是宇宙的创生与破灭,都受到本源法则支配,而各大基础法则,则是在宇宙创造的那一刻才出现分化,以怎样的法则为基础,则演化出了无限的可能性。
事实上,真正最根本的法则并不多,大部分法则,都是由基础法则交织而来,掌握了基础法则,再将它们全部融合,也就等于掌握了所有法则。
当然,每一种法则都是深奥的,拥有众多法则奥义分支,而奥义只是法则最浅显的部分,即便悟透某种法则的所有奥义,距离悟透法则也差得远。
宇宙法则,是各种法则交织在一起形成的完整整体,而每一种宇宙法则,自身又由无数条法则之线交织构成其完整本质!这些法则之线在高维时空中组成的一种种法则之纹外显,便是某些单独的法则奥义,而每一种法则奥义之间又是有交互的,不同的法则之纹能够组合成更大规模的法则之纹,最终构成其本质。
要悟透完整的法则,首先就需要将所有法则奥义圆满融合,理解了法则的所有表象,然后才能开始解析法则的本质。
像能量法阵,就是法则本质的浅显外化,可以视作法则之纹的低维投影,越是多重立体,越是复杂,其所承接的法则之力就越庞大。而法则的本质,又是无数高维度的法则之纹交织组合而成,需要从细节入手,层层深入,最终才能把握住其整体,去感悟法则本源。
单是感悟宇宙法则,将一种法则完整悟透,至少是六维生命那个层次,只有那种层次的生命体才能观察到足够高维度的法则之纹,而悟透一种法则,甚至足以让其将自己的法则完善至能够晋升七维生命的层次。
四维生命只是开始感悟宇宙法则,他们大多数时候只有在位面上才能动用该位面的法则,到了其他位面,这些法则感悟就没意义了,哪怕是执掌某种位面法则也一样,只有他们对宇宙法则的感悟才有意义,若是被位面法则排斥甚至会实力大减乃至身陨。只有拥有神只之位,才能在神界管辖下的任意位面内都动用法则,其法则的源头来自神界而非主位面。
而五维生命则能够根据感悟的法则编织自身的法则,从而拥有属于自身的、越来越多的宇宙法则,执掌宇宙中的某种法则所对应的权柄。
到了那个层次,即便不去感悟宇宙法则,也能一步步前进,创造属于自身的法则,这被称作法则大道。
而最终若是创造出全新的法则,再有足够的能量供给,便能突破六维生命。
所谓全新的法则并不是多么复杂的事,像武魂法则就是斗罗星所独有,天珠法则是浩天星所独有,每一颗生命行星都有自身的独有法则,只不过,它们并不是生命体而是空间,其成长需要极为庞大的能量。
如果出现一位生命法则的至高神王,那么他就有可能利用独属于自身的全新法则做出某些违背现有宇宙法则的事,比如将零散的石头、木头等拼凑起来的人偶点化为生命体,或者让人偶生下小人偶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