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该回村了(1 / 2)
第二日营业,余昭看童如明长得好看,就让他作迎宾,负责领座、分号子。狗蛋年纪小,见人又不大会招呼,就在后厨帮忙洗菜切菜。王喜生爱笑健谈,就在外头点菜传菜。余大姐和余二嫂在厨房,余谷则擦桌子添茶点灯干些杂事。
等过几天,新来的伙计终于渐渐上手了,余家人都觉得轻松不少,虽然到了饭点还是忙得脚不沾地,但比从前各人无头苍蝇般四处乱撞,不是点重了就是上漏了好上许多。
余昭见店里经营渐渐平稳,就去布店请来裁缝,给店里人一人做了两套新衣服。
余谷:“咱们这店里的钱虽来得快,但也辛苦啊。你花那钱做甚?”
余昭:“人靠衣装马靠鞍,旁人来了我们店里,干净整洁的,吃的也开心。这时咱们店里要是人人打扮得精神漂亮,岂不锦上添花了?”
衣服是新定做的,当然齐整合身。客人看了舒心不说,店员干活都更积极了。另还有谁家东家能给做这么漂亮的新衣裳?
余谷看大家笑容满面,脚下生风,倒也不怎么心疼银钱了。
他悄悄对余二嫂说:“咱们从前也是揭不开锅的人。现在能雇人了,咱也不克扣人,瞧这些伙计开心的。”
余二嫂点头:“谁说不是?咱们日子有余了,能帮人一点就帮人一点。看他们都还是孩子呢,命也够苦的,尤其是狗蛋。”
话锋一转:“昭昭这几天还说,将来要再开店哩,开遍全国才好。”
余谷听了,差点没呛到:“照这样挣下去,咱们金山银山都要有了。”
余二嫂白了他一眼,转身忙去了。
那小女孩已经慢慢好起来了,余家人发现她似乎有弱听,对轻声呼唤之类的声音没有反应。只有声音大的时候,她才会抬起头,用牛犊一样明亮湿润的眼眸四处张望。余昭想,她的世界应该常是静悄悄的。
等到九月,早挣回了本钱,不仅连本带利还了赵大娘,还余了三十两。那女孩也已经全好了,胖了不少,也长高了些。余二嫂问余昭:“这女孩恐怕是被人丢的弃婴,咱们家收养了给你做妹妹,好不好?”
余昭当然同意。
余二嫂:“这姑娘也是个命不好的,我看叫凌霄不错。”
凌霄是村里常见的草药,花是小朵五瓣的红色,活血化瘀用的。好养活,无论阴地阳地、好土赖土都能盛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