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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四章 以食会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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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悄然间流传一个传说。

距离五十年前,‘饕餮食客’横扫满城的食摊、饭馆,封神后飘然离去,今年又来了个传说级别的人物。

这些年来,不是没大胃王,企图挑战‘饕餮食客’的传说,但纷纷以失败告终。

京城的小吃街,遍布各种食摊、饭馆,既有下里巴人的小吃摊,也有阳春白雪的高档酒楼。

想当年,‘饕餮食客’从街头开始,每吃一家,都要点齐所有招牌吃食,吃完后更不稍歇,漱了漱口就往下家去。

这样一口气不停,横扫整条小吃街,引得万人空巷,争相围观。

京城四条大街,二十八区,凡是有小吃街的地方,都被‘饕餮食客’光顾个遍,无一幸免。

饕餮是古之凶兽,相传胃口有无底洞,一旦开吃就停不下来。

所以,那位食客,被冠以‘饕餮’的美名。

时隔多年,‘饕餮食客’已成传说,江山代有人才出,如今却又出现一位能与之媲美的狠人。

“嗯,就是那个小饕餮么?”

一家小吃摊旁,人头攒动,都在围观。

“你瞅着点,踩到我脚啦!”

“快说,哪个,哪个?”

这家小摊,擅长做羊蝎子,烤的喷香酥脆,关键是肉多油香,吃上去鲜美可口,寻常大汉,最多吃个三四根就够了。

但今天,情况格外不寻常。

只有一位客人,头戴小帽,面前的餐盘上,堆着小山般的羊蝎子,肉香四溢。

他低头细嚼慢咽,看似悠闲,但几口就是一根,片刻过后,两旁堆起高高的羊骨头,筋肉撕咬得干干净净。

小摊老板看得乐呵呵,有了今天这事儿?日后生意必将滚滚而来。

看热闹的人群?无形中也是流量,转化好了,就是生意啊!

“可以了!”

方斗起身,取过一张纸擦手。

品尝美食不是吃饭,没必要撑爆,味道尝个足就行。

“下一家呢?”

不待方斗发话?人群中?就有热心群众架秧子起哄。

“下家是余老三家的烫羊肉!”

余老三家的羊?都是吃河边草、饮河水长大的?几乎闻不到膻气?烹制方法也简单?开水一烫,什么佐料都不加?鲜得令人脚趾头都翘起来。

这家店规矩也大?每天十头羊?卖完就没了。

“小饕餮,赶紧去,迟了就没啦!”

方斗觉得,这个称呼挺亲切,可这是神鬼世界,弄不好真有饕餮,你么这样叫好吗?

“滚滚滚,围在我家门口干啥?”

余老三脾气火把,抄起铁勺子就赶人,上面还有滚烫的水花,众多看客避之不及。

方斗进了余老三家的店,看这家人也不多,只有一个愁眉苦脸的中年人,微微驼背,正在盯着一锅翻滚的开水。

“老板……”

余老三嚷开了,“别叫老板,叫我余老三,听着舒服!”

方斗笑了,这也是个性情中人,“入店随俗,你这家是什么吃法?”

余老三上下打量方斗,“听说你最近闯了好几条小吃街,有人都将你和五十年前的‘饕餮食客’相比,给你取了名号‘小饕餮’?”

方斗谦虚道,“都是朋友们抬爱,我只是想品尝美食!”

“清楚就好,你可知道,五十年前的‘饕餮食客’,不是外人以为的大胃王,其人更是有一条金舌头,能尝遍百味,对美食烹饪更是颇有造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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