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老魔之死(2 / 2)
雁一字被杨千絮搀扶着来到了粉衣男子近前,说道:“大侠好身手,在下真是叹为观止。”
那粉衣男子只是抬起眼睛瞟了一眼雁一字和杨千絮,随即又低下头继续擦拭着枪杆,一杆亮银枪终于擦拭的银光闪闪。
雁一字还以为对方没有听清楚自己说的话,又提高了声音:“感谢阁下救命之恩……”
还不等他感激的话说完,那粉衣男子将擦拭用的草叶子丢掉,转身离开了,他径直西去,就像是没听见雁一字的话一样。
留下身后一片尴尬。
雁一字目视着那人离去的背影,又看看杨千絮,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在他的认知里,不管多么讨厌的人,打招呼还是应该有回应的吧?
再说了,那家伙也没理由讨厌自己,而且刚才不是还踩过自己的肩膀和脑袋吗?
就这么走了?
雁一字心里想着这家伙也太神气了吧?他还想再说些什么,却感觉胳膊被杨千絮拽了拽。
杨千絮道:“还想什么呢,回去了。”
雁一字仍旧看着那粉衣男子离去的方向,愤愤道:“这家伙也太……”
杨千絮打断了他的话:“怎么,你还想跟他认识一下么,你没看见人家戴着孝呢,肯定没有心情跟你说这些。”
雁一字疑惑地看着杨千絮:“怎么,你好像很熟悉这个嘚瑟的家伙。”
“他啊,那可是白未影,天下女孩子都熟悉吧……”杨千絮望着粉衣人的背影,感叹道:“你知道他为什么戴孝吗?他即将成亲的妻子被豺人杀死了,据说还是被邪魔杀死的,从那以后他就一直为妻子戴孝,到处追杀邪魔和豺人。”
“你对别的事情不了解,对这个白未影倒是挺了解啊。”雁一字语气里带着醋意。
杨千絮笑笑:“毕竟,他可是万千天俞少女爱慕的对象,我再不关心,周围小姑娘们叽叽喳喳议论的很多,不停往我耳朵里钻呀。”
“他这么受欢迎呢?我感觉我要比他英俊好多吧?”雁一字故意没好气的说道,低头找了个小水洼一看,水洼里倒映着一张乌漆墨黑的脸,头发披散着,没有一丝丝英俊气息。
杨千絮笑笑:“人家白未影在血衣评上排名第四,是有名的冷血少年将军,再加上对亡妻一往情深,成为一众少女崇拜的人物是很正常的吧。”
“我也很专情的呢……虽然我不喜欢穿那么骚气的粉色衣服。”雁一字眨巴着眼睛看向杨千絮,假装无辜状。
杨千絮笑道:“哈哈哈,人家穿粉色也是有来由的,据说是她的未婚妻子喜欢看他穿桃粉色,妻子亡故后,就一直粉色长衣不离身了。”
“行行行,他厉害”雁一字白了杨千絮一眼:“但是也不能这么神气吧,反正要是我,绝不会和这哑巴一样的人做朋友的,以前不会,以后也不会。”
“行啦,收拾东西回去了,待会儿再来一个邪魔就不好了。”杨千絮说着,搀扶着还一瘸一拐的雁一字,朝着马匹和背篓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