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枪是男人的胆(1 / 2)
“以后别出去说这事情!”年老的轿子手吧嗒吧嗒地继续吸了几口烟,嘱咐道,“咱们在高密这地头上混饭吃不容易,都上有老下有小,不可以轻易冒险!不管真假秃三炮,被盯上了,整个轿子行都得遭祸!”
“都散了吧!这事情别讨论了!”年老的轿子手一锤定音,大家都尊重他,所以也是纷纷答应下来。林宇也不想招惹一群持枪的土匪,自己只想顺顺利利完成任务,没必要节外生枝。
当然后面如果真的秃三炮出来,主动招惹他,他也不会怕的。
“以后大家都别谈这事了,这秃三炮可是杀人如麻,对付我们就是捏只蚂蚁那么容易。”余占鳌细想此事的确不太妥当,所以就再次叮嘱大家。
大家的议论也就停了下来,原本还热烈讨论的环境瞬间变得安静。
“既然这样,我们一起出去吃顿好的,顺便给今天的祸事压压惊。”林宇见气氛沉默,于是提出本来约定好的聚餐计划,这回还拉上留在轿子行的人。
钱也不多,所以大家就找了个苍蝇馆子。
“林宇兄弟,喝,现在你是我最佩服的人了。”一群轿夫来找林宇敬酒。
大家吃饱喝足之后有家的回家,没成家的又去了找相好的,林宇和余占鳌几个回到轿子班的地方,在大通铺上沉沉睡去。
一夜无话,
第二天,林宇起床洗漱,没有牙刷也没有牙膏,只能拿着青盐漱口。然后出门在高密县城的一家路边摊,买了几个火烧,烧制的外皮酥脆劲道,丝毫没有油腻之感,肉馅鲜香咸浓,轻咬一口,油水便滋溢而出,素馅也清淡有味,最重要的是好吃不贵。
林宇控制不住口腹之欲,还打包了几个。然后用油纸包了,装进怀里,就出城门直奔十八里坡而去。
庄子里倒是很平静,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管事的在吗?我来买酒。”
“掌柜的新婚之喜,昨晚如何了?”
他还借着买酒的名义和罗汉交谈了几句,也打探不出什么消息,那就是一切正常。
还想看看九儿的情况,可是人家在里屋也出不来,不过这里就普通的院落,林宇很快就找到法子,偷偷跑进去。
九儿的情况也很好,单独自己在屋子里待着,门锁得严严实实的,连窗户也禁闭着,林宇只能从缝隙里偷看,就是可能一宿没睡好,精神有些萎靡。
而李大头那边林宇就不敢过去了,他也怕染病。
既然一切按照预订的剧情发展,林宇就没有插手的念头了。他又跑到高粱地里掏摸出自己深藏的短枪,想要尝尝鲜。
男人就没有不爱这类枪械武器的,它们是男人的浪漫。他拿出两把毛瑟手枪,开始摸索着尝试装弹、瞄准、射击,还自我感觉良好,对着天上飞过的大雁做目标,摸索着射击了几枪,可惜全打在空处,也没有发生惊弓之鸟的故事情节。
就在林宇打枪打出兴致的时候,这子弹却是没了,原本的子弹就是不多,他也是无奈了,这下两把枪全成了烧火棍。
林宇只能败兴而归,回县城去了,只是在县城里的时候,看到在路上巡逻的穿着蓝色果军军服的士兵还有身上扛着的家伙事,他眼珠一转,计上心头,起了心思。
在这个剧情世界可是完全有可能动枪的,自己手里还是得有家伙事才有底气,而且最好再多弄点子弹训练。
一手拿的出手的枪术对自己以后也有好处。他现在盯上了城里的驻军,这些家伙手里的家伙事可不少。
驻扎在高密县城的是地方军阀的一个连队,只有几百号人,虽然驻地他是进不去,但是要找个落单的,抢上几只枪那是小事。
虽然外面不是太平年代,土匪遍地,但是在有士兵驻扎的城市里还是一片祥和,高密县城里也是歌舞升平,灯红酒绿。大头兵们平常晚上都会走来走去,到餐馆吃饭喝酒,到醉红楼看看歌舞,和女郎们畅谈人生理想。
林宇昨天吃饭的时候,就注意到了这个现象,大头兵们的军纪管理得不严,一到放风时间就在县城里四处游荡,有时还会闹事,只是人家拳头大,百姓也敢怒不敢言。
自己抢他们也算为民除害了。
到了晚上,没有娱乐活动的居民区都是黑了下来,只有寥寥几片地区还亮着灯光。林宇就藏在阴影里寻找着目标。
两个人从醉红楼出来,打头的是一个大胖子,喝得醉醺醺的,走路东倒西歪,然后一个像是他的警卫,也是喝的有些迷糊了,但是意识还清醒,扶着他。两人的腰间都挎着手枪,警卫肩上还扛着一把,看样子是乘着放风的时候出来,现在要回军营的。
“队长,今天酒量不行啊!没喝多少就醉成这样。”警卫取笑前面的胖子。
“嘿嘿,这不是这两天累了点,结果刚才操练得累了点,我的酒量你不知道。”大胖子红着脸,和自己的警卫着急。
“那小翠是不错,狐媚子的脸蛋,怪不得队长你如此痴迷。”警卫也是一副赞同的表情,“队长你的眼光一直是这个。”
“嘿嘿!有空我们做个连襟兄弟也是不错。”大胖子也是笑得有些意味不明。
说着话,两人也不分辨方向,有大路不走,居然闯进了一条阴暗的小路里,林宇知道自己机会来了。
“哎,队长,咱们是走错方向了吗?”
醉酒的大胖子眯着眼睛瞧着四周,“没错啊!这是回家的方向,看这门脸,这是张寡妇家的地方,我记忆犹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