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状告(一)(1 / 2)
“范氏!你可知诬告是什么罪名?”
范氏被她一句喝问,吓得说不出话来。赵南嘉皱眉:“大人一没有问明来龙去脉,二没有查阅相关证据,如何就能断定范氏诬告?”
叶维原想吓唬一下范氏,让他说点什么出来,没想到他一言不发,倒是赵南嘉着急出头。
一个民夫,一个世家女,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会有什么关系?
“本官审案,无关之人不得插话,否则以藐视公堂罪论处。”
赵南嘉想反驳,被一旁的宋清川牢牢扯住。
叶维又看向范氏:“范氏,你要状告杨茵,速将前因后果说与本官听。”
“草民乃是翰林院侍读学士刘霞的正夫,妻主欲接草民与两个女儿进京,半路却遭到截杀,幸得宋侠士出手相助,赵小姐一路护持,才能到达京城。”
叶维越听越是骇然。
杨茵与这个民夫,原本毫无瓜葛,为何要去谋杀他?原来连接点在刘霞身上。刘霞可是陛下在潜邸时就投入门下的,现在虽然还是侍读学士,可是任谁都知道她是陛下跟前的红人。
“胡言乱语,刘学士娶的正夫乃是杨大人的嫡子,全京城都知道的事,你居然胆敢冒充?”
范氏又看了赵南嘉一眼,丝毫不慌,从包袱里取出一纸婚书:“大人明鉴,妻主于泰初十八年,三书六礼将草民娶回家。这是妻主亲笔写的婚书,请大人过目。”
一旁的衙役将婚书转呈给叶维。
的的确确是婚书,落款是耀州金棉县刘霞。叶维没办法判断这婚书是不是刘霞所写,若要查证,只能派人去金棉县调取户籍文书。
“婚书真伪,本官自会去查证。你说杨茵谋杀你,又是怎么回事?证据何在?”
“回大人的话,草民跟随镖局,途经峰州,突然有山匪劫道。不为财帛,只为取草民与两个女儿的性命。宋侠士路见不平,当场击杀一人,走脱三人。在被击杀的那人身上,找到了杨氏的腰牌。”
不等叶维问,宋清川拿出腰牌,交给衙役。叶维接过细看,腰牌背面的族徽,的确是苏州杨氏的。
“那你如何知道,这几人是杨氏大小姐杨茵指使?”
范氏看向赵南嘉,她回答道:“在下与清川都听到,走脱的那三人提及‘向大小姐覆命’的话。大人请想,刘学士若是不接范氏进京,那杨氏便是刘府的当家人。可若是范氏进京,杨氏只能屈居侧室,杨大小姐自然不希望范氏和他的女儿进京。”
事情这么说是合情合理,可是完全没有证据。仅凭一块杨氏的腰牌,和似是而非的话,根本不可能告倒杨茵,反而是刘霞的境遇岌岌可危。她当初八成是隐瞒了在祖籍已经娶夫的事实,才能让杨氏将嫡子下嫁。
若是如此,新律规定,诸有夫更娶者,徒一年,夫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夫家不坐,各离之。
不管杨家知不知道她已经娶夫,她自己都要坐牢,大好前程尽毁。叶维简直要怀疑,范氏究竟是不是她的正夫,哪有将妻主做的见不得人的事情抖露出来的正夫?
事情到这里愈发棘手。
按理,范氏状告杨茵,应当请杨茵当堂对质。刘霞是本案双方的关键连接点,也应当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