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 较真(1 / 2)
天宝,著名的东唐大学中的一位普通学生。但他又不普通,因为他属于少数人。在东唐大学这所著名的学府中,他是学渣中的学渣。不知道他是否存在智商问题,但是绝对存在后天原因。他最喜欢做的事是打游戏,打游戏和打游戏。大三的天宝几乎门门挂科,根据其同寝人说,天宝正在申请加入东唐的一家游戏战队,恰巧是在去战队面试的那天发生了皮斯死亡事件。
天宝接到室友电话,回到了寝室,九尾说明自己身份和自己想了解的事。
天宝一边玩手机,一边听完,顺口回答:“我什么都没看到?”
曹云他们还没说话,同寝的人的开口:“傻x,能不能动用你仅剩余的1%智商回忆一下?毕竟是一条人命。”
天宝抬头看了同寝一眼,低头继续:“我不知道,没看见。”
早先同寝男生告诉曹云他们,天宝完全不关心游戏外的世界。曾经他们恶作剧,让一位漂亮的校花级别的女生走到天宝面前,突然拉开衣服,天宝下意识看了一眼,竟然选择继续玩游戏。
天宝现在在东大几乎没有朋友。原本有几位喜欢玩游戏的朋友,但是天宝玩的太疯,他们觉得天宝搞错了主次。天宝也无所谓,他立志成为一名游戏竞赛选手,不仅可以玩游戏,还可以赚大钱,乃至为国争光。他认为他的爱国理想远远高于狭隘自私自利的同学们。
天宝这么想并非没有道理,玩游戏确实是可以为国争光,可以赚大钱,成为无数人热爱的偶像。
但和曹云没关系。不说天宝,你就算国宝曹云也不会放在眼里。不说天宝还未成功,就算拿了一万块金牌,是民族英雄,曹云也不会对他手软。
曹云和谐道:“天宝同学,我最后警告一次,如果不认真回答我们的问题,我就请这位检察官姐姐抓你。”
天宝:“切!”
“打电话。”曹云示意。
九尾看曹云:认真的?开玩笑吧?
天宝不耐烦:“没事就滚,不要浪费我时间。”
曹云拿自己手机:“指挥中心,我是九尾检察官的助手,麻烦你派遣两名警员,地点是xxxx。我们要抓人,好的,谢谢,再见。”
九尾着急,一拽曹云,在曹云耳边:“你干嘛?”
曹云:“抓他。”
九尾:“你别开玩笑好不好?”凭什么抓人家?看同寝男,似乎也莫名其妙。天宝更是理都不理他们,自己躺在床上充电玩手机。
曹云道:“放心了姐姐,作为律师,我知道怎么毁掉一个人。”
……
七分钟后两名巡警到达,他们检查过九尾证件后,问:“需要拘留谁?”
“他。”
天宝见到制服警察,终于是放下手机:“抓我?因为我玩游戏,你凭什么抓我?”
制服警察看曹云,曹云道:“根据xx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刻苦学习。现在我认为你的成绩,你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这条法律,所以现在要将你拘捕。动手啊……”
九尾让瞪大眼睛的制服警察稍等,拿手机查询,很快放下手机:“带走。”
有正牌检察官下令,制服警察很不客气的上前摁倒了天宝,戴上手铐。曹云道:“送到三课给桑尼警官。”要法律有法律,要人脉有人脉。脑子有坑,给脸不要脸。
曹云看同寝:“刻苦学习,加油哦。”
“是。”同寝立刻点头。
出了寝室,九尾道:“这条根本就不是法律,因为没有标注违反后的后果。”
曹云道:“基本法理:违反法律都称之为违法。具体是不是违法,也不是你检察官说的算。首先我们要证明天宝违反了这条规定,涉嫌违法,所以暂时拘捕他是正确的。至于这条法律是不是法律,由最高法说的算。在拘捕期间,我们要针对此问题向最高法要求解释。如果最高法认为这条法律不是法律,那批准这条法律的最高法法官涉嫌渎职。他将不是法律的法律放到法律中去,他就要接受法律的审判。假设这条法律是法律,在没有明确说明违反后果的情况,由治安处罚条例给予一定的惩戒。”
有人说这条法律属于宣誓性质。
当然不是,写入法律中的正式条文没有宣誓一说。如果他是法律,那必须要有惩处。如果他不是法律,那制定这条法律的人就涉嫌渎职。如前文婚姻法所说的,实行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看起来也很类似宣誓和说明,实际上这是一条法律,区别在于,违反了这条法律相应的惩罚写在法律书中。
当然,这种事大家通常一笑而过。但是做为律师,这东西叫小辫子。曹云没打算去抓最高法的小辫子,他抓的是天宝的小辫子。天宝最痛苦的莫过于没有手机,那就让他没有手机。
……
桑尼心中一边咒骂,一边暗笑,一边审问天宝:“对于没有刻苦学习,你有什么要交代的?”
“交代什么?”天宝完全懵圈。
“有没有同伙?有同伙就是团伙犯罪。有没有人指使你?有指使就是教唆犯罪。”
“没有。”不刻苦学习团伙?
桑尼:“你是否在玩游戏中获取了金钱利益?”
天宝许久问:“一年前我卖过帮会,五百块。”
“有盈利,数目不是很大。你是否承认自己没有刻苦学习?”
天宝实在忍不住:“你神经病吧?你们这群人都是神经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