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侦探的论述(一)(2 / 2)
猪头问:“福尔摩斯只靠一个手表,然后通过推理,就能知道华生他哥饮酒过度死了。既然同样是侦探,你能像福尔摩斯那样什么都知道吗?”
“《四签名》?那是《福尔摩斯》里我非常喜欢的一部作品。”宫语然认真地说,“不过,以我的观点来看,依靠纯粹的推理来把握一个事件的原貌实际非常困难,对于探知真相而言,再伟大的推理也比不上记录了案发现场的一个监控摄像头来得更有力量。”
“不会就不会嘛,人家福尔摩斯又不是狗仔队的记者,他才不需要摄像机来破案呢。”
面对猪头的嘲笑,宫语然则回应道。
“推理不是想象,需要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之上,福尔摩斯能够探寻真相的前提,建立在了他强大的知识储备还有他对于生活各项细节的充分了解。”
“比方说,你说到的《四签名》的例子,福尔摩斯如果不了解伦敦当票的惯例,他就无法从手表的微小细节中掌握整个推理过程中最关键的信息——这只手表曾被多次赎买,如果不知道这一点,又如何能进一步推测手表的主人,也就是华生的哥哥,是一个景况时好时坏的人呢?”
“同样,在《四签名》中,福尔摩斯从华生鞋底上的红泥,就可以推断他去了韦格摩尔街邮局,不仅是因为他知道邮局在施工挖出的泥土是红色的,更为重要的是他认真观察过邮局周围没有开采出同样的泥土,难道不正是他细致入微观察着生活的体现吗?”
“能够做到这一点,想必是一位侦探,对于生命具有无限热情,内敛却又饱含深情的热爱,所以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尽管看上去狂妄自负,性情冷漠,行为孤僻,甚至会拿着枪把租房太太的墙壁打出十来个大洞,但人们喜欢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无所不知,对于正义的坚持与理想,那些头脑与推理之外的东西,才是《福尔摩斯》这部作品真正经久不衰的原因。”
“不过要说为什么福尔摩斯的形象在推理作品最为出彩嘛”忽然话锋一转,女孩微微翘起嘴角调皮地笑道,“我想是不仅是因为他的作品写得比较早,更重要的是福尔摩斯长相比较英俊哦。”
“这么花痴吗?”猪头听到这里,表示对少女的失望以及抗议,“你们女人为什么要执着于我们男人英俊的外表,而不能好好欣赏我们灵魂深处丰富的内涵呢。”
“我说的是一个事实。被誉为‘侦探女王’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同样有很多优秀的推理作品,但是很遗憾,她的侦探波洛,嗯,虽然我并不认为波洛形象很差,可毫无疑问,柯南道尔的写作更注重人物塑造,阿加莎克里斯蒂同更倾向于故事的诡计,在影视作品的改编上,相比于略显福态的波洛,不管是男性观众还是女性观众,普遍会对面相更显俊朗的福尔摩斯怀有好感,从而进一度扩大了《福尔摩斯》的知名度和受众面。”
“福尔摩斯又不靠长相破案。”猪头觉得宫语然在故意岔开话题,“我和你们这些只看脸的粗俗的女人不一样,我欣赏他的高智商和头脑,要是他来了,别说悬赏一百万的犯人,两百万,一千万他都能抓到。”
他再次鄙夷地强调:“而且福尔摩斯才不会在饭馆里嚼着大米粥啃着小咸菜呢。小姑娘,当心营养不良,长大了可没男孩子喜欢你。”
宫语然似乎明白了猪头的意思,她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衣领,用了几秒钟的时间来进行了短暂的自我分析以及评价。
“我觉得还好吧。”她说罢,很是无所谓地继续用餐了。
这让时天忽然觉得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女孩子,性格中颇有几分粗犷的色彩,如果撇去她的声音和容貌,倒让时天萌生了一种要与她结拜为兄弟的想法。
可这女孩子大概还没豪爽到可以和时天大碗饮酒大块吃肉的境界。
她对于食物有种不同于吃货们的虔诚。
那碗粥喝得快见底,她便不再用勺子,而是用双手把它捧起来,像小猫一样伸缩舌头舔舐碗里的米粒,又慢慢转动碗面,直到最后一点米糊也被清理干净,她才满意的把碗放下。
那个样子不像是饿坏了要狼吞虎咽,倒是真的很享受食物。
“有这么好吃吗?”
猪头望了自己的碗,发现自己居然也跟着饿了,他拿起勺子尝了一口,忽然觉得浸泡的白米粒含在嘴中生出了一股清香与甘甜,再拾起一块切得小块的菜头,盐渍微微的苦味,在舌尖颤动,融化成了美味。
时天看到猪头一脸幸福,对宫语然说:“或许你改行去做个美食家。”
“不错的提议。”宫语然接过店家递过来的清水。
时天对她产生了好奇:“说起来,你说你不相信纯粹的推理,那你要如何找到想要的真相呢?”
宫语然捧着水杯歪着头:“不依靠推理的话,要么靠猜,要么就是想办法‘知道’了。”
“知道?”
“是啊,就像我说的,要知道犯人是谁,最好的办法,当然是直接找到一个在案发现场记录了犯人全部罪行的监控摄像头。”
“这也太理想了吧,所有的案发现场都会有摄像头吗?如果没有的话,你不就无法知道犯人是谁?”
“是吗?我不这么认为哦。”
宫语然的嘴角忽然微妙地扬了扬。
“比方说,‘知道’你旁边的那位蒙着面纱的朋友,其实是一个兽面人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