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错位CP(下)(2 / 2)
这一段和原版的剧情已经全然不同,林奇和严良是交相辉映,二人思维碰撞间,林奇对严良生出了认可与欣赏的情绪,继而纵容严良开始主导办案方向。
而原版则是所有疑点都是严良攻破的,林奇就像个摆设,亦步亦趋的跟在严良后面。
听到林奇的询问,严良当仁不让的吩咐老宋把现场每个地方都拍下来,一丝一毫都不要放过,另外把雪人搬回去,放到刑警队办公楼的外面院子里。
老宋对于被严良使唤显得有些不服气,不由看向林奇,林奇只是淡淡道:“照做。”
这一幕之后,李良继续加重破案氛围。
回到警队,严良在翻看了详细案情资料后,对林奇问道:“你之前推断这起连环杀人案有法外制裁的可能性,可是你似乎没有把这条推测运用起来?”
林奇点点头,然后饶有兴致的问道:“你准备怎么运用?”
严良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推过来一块白板,开始做起推理墙,由于信息有限,他先从四个被害人做推导,他把四名受害人的照片分别放到白板的四个角上,然后道:“一般的变态连环杀人案,凶手可能收集死者的毛发,手指等,连环强奸案的凶手则可能收集丝袜,内裤等等。
这些都是案件特征。
可这起雪人连环杀人案,死者的身体并没有缺少什么,目前得到的特征点就这几样,凶器上的指纹,写着‘请来抓我’的a4纸,被当做雪人眼睛的嘎拉哈(满语,用猪牛羊骨做成的类似小石头的玩意儿。,半截香烟,以及四名死者都是有案底的刑释人员。”
李良把几个相同的特征点都写到推理墙上,与四名死者相连,继续道:“这几个特征点中,目前有三样值得思考,一是凶器上的指纹,为何每次作案的凶器上不多不少就留下一个指纹?这是否凶手刻意留下来的?”
刑警队大部分人都点头表示对这种推断的认同,林奇则沉思不语。
“第二点,林队从被害人都有案底推测出法外制裁的可能性,我觉得很有可能。我们假设,凶手可能是因为法律的正义性没得到伸张,进而产生了成为审判者的人格,这是否有可能?
可他为何要留下‘请来抓我’的a4纸,如此挑衅?
有没有一种可能,凶手从事的职业或者说曾经从事的职业很可能与法律,或者与维护正义相关,比如警察,律师,或者武警?
可他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事情,觉得法律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正义没有得到伸张,久而久之,他产生审判者人格,但他原有的人格中,却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他希望自己也有被审判的一天,所以他留下了‘请来抓我’的a4纸,而线索指向了其他三个特征点,指纹,嘎拉哈,半截香烟。
简单来说,如果这种推导成立,这三个特征点就是凶手设置的谜题,破开谜题就有可能找到凶手。”
严良试图将所有案件特征点串联起来,这种思路是其他人没想到的,大家一时间陷入沉思中,林奇却道:“你是如何进行这种推导的,依据是什么?”
严良耸了耸肩道:“这两年空闲时一直在自学犯罪心理学,听说国外有什么职业侧写师,我这也就自己瞎琢磨的。
从侧写的角度来说,侧写师经常将特征和作案手法做比较,作案手法是完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而特征是额外的,特征揭示其心理及性格
我刚才的分析勉强算是心理侧写吧,不一定对,仅供参考。”
“那还有其他可能性吗?”
“有!”
严良显然是胸有成竹,继续道:“如果否定法外制裁的可能性,那么凶手的心里也一定是自负正义的,他觉得被杀的人都该死,这是四名被害人的身份特征告知我们的。
而这样的心理状态,我依旧认为和凶手正在从事或者以前从事的职业有关。
按照这种推论,这起雪人系列杀人案的凶手应该有很强的目的性,他是为了某种目的在杀人,具体目的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
但其他几个特征点,显然是他特意留给我们的,特别是那张a4纸,在这种情况下解读,那就不是一种挑衅,而是一种引导,他想让我们把关注点放到指纹,嘎拉哈和半截香烟上,这三样东西应该与他的目的息息相关。”
林奇听到这,已有所得,她点点头道:“暂时抛开凶手的目的不论,两种推论下,共同点是凶手从事的职业,我觉得这一点能成立,那么按照我们现在破案的方向,就着重关注孙红运的社会关系中,那些现在或是以前是警察,律师以及当过兵的人。”
李良对林奇伸出大拇指,两人的思维在同一频率上,其他人则跟不上,所以两人开始互相欣赏,这是擦出火花的基础。
这一场戏在原版中根本没有,是李良重新添加的,他一直觉得原版对警察的职业性是在刻意抹黑,林奇废就不说了,严良办案也没什么高明之处,连蒙带猜,不讲证据线索,就是一个字,莽。
李良无法接受这种刻画,所以整个案件的侦破情节他全部推到重来,林奇是干练沉稳,严良则是天马行空,但是这种天马行空是基于犯罪心理学的基础上来展开,将之作为严良的闪光点之一。
而就在严良竖起大拇指时,片尾曲响起,随之画面一转,已然是傍晚时分,老宋在巷子里指挥着搬雪人,宋刚饰演的骆闻头戴绒线帽,鼻梁上架着一副墨色眼镜,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
眼见警察搬走雪人,他脸上露出一副如愿的表情,然后悄然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