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何处不相逢(1 / 2)
反正时间还早,我决定步行到上下九路,打算看看有没有东西买。
如今的上下九,早已经没有了当初的样子,以前人山人海的热闹场景,已成为历史了。我漫无目的地左顾右盼,在经过一间男装店的时候,看到女销售员正对着镜子扭腰肢,我饶有兴趣地走了进去。
看到有客人,女销售员快步走了过来,一边拨弄着衣服一边招呼我。大家四目相对,我们两个人都呆住了。
“是你?”我们几乎同时说出口。
她叫小霞,与兴仔的女朋友菲菲是老乡关系,当年差一点成了我的女朋友。
准确地说,是做了几天女朋友。
当年,我与伍舟、原肖、大江他们卖唱回来后,我暂住在兴仔那里,兴仔和菲菲商量也给我介绍一个女朋友。
他们觉得如果我有个女朋友在身边,生活也许会安定下来。于是介绍了小霞给我认识。而小霞当时也是做销售员,但不在上下九路上班。
那段时间我的心情比较低落,没办法一下子走出失败的阴影。只不过看到兴仔与菲菲一片热心,我也不好拒绝,便尝试着与小霞交往。
当时二十岁的小霞也算得上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162米的身高,白白的皮肤,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眸子流转之间虽说不上风情万种,却也有着让人难以抗拒的气质。
由于她做销售员的原因,晚上九点才下班,我便陪她去吃粥。那时候康王路有一家号称“2元吃到饱”的台式餐厅,米饭和白粥只要2元任吃,再点两个小菜,就可以坐着边吃边聊天,我们一直吃到十点多才回去。
这种台式餐厅早些年在广州大行其道,就因为这个卖点,吸引了很多人消费。虽然说2元任吃,但谁也不可能只吃白饭或白粥,而小菜的价格其实不算便宜,点二三个小菜的消费水平其实比吃快餐还要贵。
大家喜欢的也许更多是因为情怀罢了。
回去的路上车辆和行人依然络绎不绝,夜晚的广州,更显得她独特的魅力。路边的店铺招牌五光十色,交相辉映,繁华的背后,是这座城市氤氲不绝的人文气息。
她当时暂住在亲戚家,就在十八甫附近,听她说那个亲戚的户口已迁到了广州。送她到路口后,我再独自返回兴仔处。
而兴仔的女朋友菲菲为了尽快促成我与小霞的恋爱关系,她几乎是天天问我进展程度。为了创造机会,她与小霞约好各自调休,只为了能在我休息的那天,大家可以一起相聚,她便好“监督”我。
那天我们去了越秀山,兴仔还特意借了部相机,为我们拍照。菲菲示意我拉上小霞的手,我俩相视一笑。她没有任何的矫揉造作,坦率的个性也甚得我的好感,拉着她的手,我们的关系就这样算是确定了下来。
在中途休息的时候,小霞也很大方地靠着我的肩膀,兴仔与菲菲看在眼里,满心欢喜。
越秀山上风景旖旎,游人如织。一天下来,镇海楼、五羊石雕等每一处美景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
可是他们觉得这样还不够,晚上,还是在那间餐厅,他们示意我再大胆一点。小霞害羞地闭上了眼睛,我伸过头去,亲在她的脸上。“咔嚓”一声,这幕被兴仔用相机捕捉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