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的文学路(1 / 2)
我没有告诉她,我去了广州。辗辗转转,我又干回老本行,进入广州的一家工艺厂。是的,就是让我很不爽,咒骂快点倒闭的那一家。老板两公婆都是香港人,其实也挺随和。跟大家一样,老板中午也吃楼下3元的快餐。老板娘则喜欢抽着烟扭着屁股在办公室踱来踱去,偶尔也跟男员工打下趣。
工作之余我继续写我的那些所谓的“诗”及歌曲。这天突然灵机一动,我这么喜欢写作,不如写稿,寄给杂志社,也好挣点稿费。那个年代,满大街的杂志,月刊,报纸,百花齐放,文化市场一片繁荣。说到做到,我马上买来稿纸,趴在床上就开始一边构思一边动笔。那个时候真的是一个字一个字真实写出来的,容不得半点马虎。
没想到的是,第一次投稿居然被采用了。如果没记错的话,那本杂志叫《连州文艺》,编辑把我的文章改了个名字,叫“我在现代爱情面前哭泣”。给我寄了样刊,还有1元稿费。我激动得那些天睡觉都笑醒。甚至觉得找到了人生事业的新方向。当时我还用的本名,心想作家都有个文艺范的笔名,于是就想出“东方秋意”这个名字,用作后来发表文章的署名。后来又投稿给《潭江文艺》,前后陆续也发表了几篇。
但很快,我便厌倦了。本来就是用业余的时间来写,累不说,文学功底不够,加之人生历练太少,写来写去那是那些内容,投稿被拒就顺理成章了。有一次编辑把我的稿件退了回来,还写上一段话:知道我写得辛苦,所以退回来给我。要知道,当时杂志社如果不采用一概不退稿是行内规则来的。
后来,梁芷知道了这件事,她就说:“很少有你这么年轻的人,会把写作当事业看待的。”是的,年纪轻轻,学历低不说,还没多少文化积累,人生经历单薄得二张纸都写完,能写得出什么有品味的东西呢?好吧,我接受失败。
这个梁芷,就是后来彻底改变我的人,让我从不懂世事,过渡成充满愁怀感伤。
于是,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我的爱好从文学变成了音乐。我去学吉他了。
学会吉他后,我就搬出了集体宿舍,自己单独租了房子。而这个房子,原先是梁芷住的。所以,就这样和梁芷扯上了关系。
房子在5楼,虽然不大,但我一个人住,已经足够了,还有单独的厨厕,我非常满意。因为,没有人影响我弹吉他。那时候,我经常上天台,爬到水箱上面,一个人自弹自唱。也是在那段时间,我学会了很多流行歌曲的弹唱,那时候,满大街都是谢霆锋、任贤齐的歌。学吉他的人,弹的不是beyond、王杰,就是他们的歌。记得上吉他课时老师弹的第一首歌就是任贤齐的“浪花一朵朵”。
由于房子原先是梁芷住的,现在我成了新主人,我就打算请她吃饭庆祝。那时候还没有去酒楼吃饭的概念,我们去吃的煲仔饭。就在原宿舍那条街。
梁芷个头不高,扎着马尾,脸蛋圆圆的,算不上很出众的那种类型。但谈吐得体,举止文雅,有一种让人很想与她亲近的特别气质。吃过几次饭后,我就这样喜欢上她,于是,我便经常约她。大家一起共事,只不过她在办公室,我在车间。每天我都偷偷看她,只要见到她,心都是甜的。
她也不是每次都应约,也许办公室的工作确实较忙,因为经常我们车间都下班了,她还与主管、老板在加班。我也有自知之明,老是粘着人家不好。
但就是止不住想念她。
她即使答应与我出去吃饭,大家也客客气气,保持着距离。谈的话题也极普通,我不敢向她表白,但是我知道,她明白我对她的心意。我在想,她是否只是碍于我的热情,才没拒绝我的邀请。但即使这样对我若即若离的关系,并不影响我在内心对美好未来期望的构筑。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才彻底把我从美梦中敲醒。
那天主管说找几个人帮忙搬房子,我也去了。去到那里才发现,原来要搬去与他同住的,就是梁芷。这不啻于晴天霹雳,差点没把我霹傻。
而更让我难受的是,那个主管原先与他女友同住的,他又与梁芷好上了,被他女友知道后,大吵一架,大家便索性分手。所以主管才搬出去,与梁芷住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