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三(二)(1 / 1)
父亲司命曾嘱咐我,人间也好,天庭也罢,在哪里都不要造杀孽。他还曾向我举了平空和盏光的例子,以证明杀戮会造成害人害己般严重的后果。
“可是父亲,盏光和平空哥哥他们明明都事出有因!”
那时对于父亲的耳提面命我不大服气。
“糊涂!有什么不公自有王母和玉帝主持公道,要是人人都想杀谁就杀谁,岂不乱了套了?”
“可是朝白姐姐死了,玉帝和王母都没有帮朝白姐姐讨回公道。她死了,魔族连一个道歉的折子都没递上来,大家都充耳不闻,就连习凛上神也只能忍气吞声!平空哥哥是因为求不到想要的公正,所以才以命换命的!还有盏光,就更不用说了,王母怎么可能给她公平?!”
我有一百二十个不赞同,坚决不支持父亲的道理。
“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可悄声儿些吧!不得随意议论王母!”父亲当即捂了我的嘴巴连连摇头,随后低声又嘟囔道:“还有你个小姑娘知道什么,习凛那是忍气吞声的人吗?”
司命父亲捂住了我的嘴却捂不住我的想法,当我在人间想求一个公正却无人做主之时,我选择了和平空哥哥还有盏光一样的路。
我要用自己的双手拿到我想要的结果,那些与我人间父母惨死案有关的人,一个都别想逃。
对于五十年后的人间而言,我是一个全新的人。
或者不能称之为人,说是一件东西也可以。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有诸多身份加身。而我什么都没有,我不是谁的女儿,不是谁的妻子,不是谁的母亲,更不是谁店里的伙计。
没有人记得我,惟一与我有关的只是偶尔会被老人说给孙子听的故事,那是一个遥远的美丽却恶毒的妖精的传说。
我游荡在人间,对世人来说,与一朵花,一棵树,一件物品无异。
但我自己知道,我是一个人,一个回来复仇的人。
无牵无挂,武功高强,别人不需要我,我却需要用别人来打听当年的情况,以确定复仇目标。
我知道这样的身份和需求在人间做什么最好——刺客。
带着清诚曾经买回去的已经发黑的银面具,我成了人间的一名刺客。
五十年的时间太久,当年我们家的惨案记得的人已经不多,一些刽子手业已老死,他们的后代接着享受从我们家掠夺的财富。
但刽子手老死并不代表我们之间的仇恨就两清了。下命令抄家的官家,执行命令并且变本加厉殴打我父母的某些马前卒,看热闹还不忘进来踩两脚顺便搬走一些东西的某些邻里凡是直接参与当年惨案的人,其本人也好,后代也好,每家必须还我一条人命。
时间过去太久,要想查清当年具体的仇人,对我来说并不容易。
因此我做刺客只有一个条件,每完成一个任务,就必须获得一条我所需要的消息,这消息必须准确无误。
我花了七年的时间完成复仇。
杀死最后一个仇家的时候,我很清楚,他是我杀死的第七十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