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源稚生(1 / 2)
老汉高额头冒起冷汗,他甚至不知道这个年轻人什么时候到了他的身后,测让他不禁想起了自己的那位老朋友。
昂热,只有他能如此神不知鬼不觉的接近自己。
这个年轻人的言灵是刹那?还是时间零?
可以肯定的是,不论是时间零还是刹那,他的血统都强的可怕。
他也曾派人调查过这个与伊丽莎白家小丫头同行的年轻人,可却一无所获。
究竟是在何时,伊丽莎白家招募到了一位顶级混血种?
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这种场面老汉高漫长的生命中早已不知经历了多少次,只是这样还吓不到他。
在他那个时代,牛仔们可是随时面对着敌人的枪口。
老汉高镇定地说道:“我当你们来是为了什么?如果是为了那枚符咒的话,它已经不在我手里了。”
伊丽莎白皱起眉毛,那枚符咒治愈伤病的神奇功效甚至足以令混血种疯狂,汉高家族不可能将它拱手让人。
“它在哪?”
“呵呵,它被……”
老汉高话说到一半,用双手极快的速度从腰间拔出两把左轮,顷刻间将子弹打尽。
“德州拂晓”,一对陪伴老汉高大半生的炼金左轮,里面装载的是5英寸的马格努姆手枪弹,弹头是炼金产物。这样的组合,就算是三代种坚硬的鳞片也会被轻易撕裂。
再加上老汉高引以为傲的拔枪术与言灵圣裁,他的对手往往会在瞬间被狂暴的弹雨撕成碎片。
密集的弹雨顷刻间洒向和珅,金色的炼金弹头在灯光下闪着危险的光泽。
弹头爆炸的响声几乎与撞针激发底火时的轰鸣声一同响起。
老汉高扬起嘴角,超级混血种又怎样,终究是没有经验的年轻人,如此高调的行事,总会成为子弹最好的目标。
下一刻,老汉高的笑容凝固在嘴角。
一股痛彻心扉的感觉从手指的神经传到大脑,扣动扳机的食指已经离开了它的主人,落在价格不菲的羊绒地毯上。
鲜红的地毯被老汉高的鲜血染得愈发艳丽。
“在我来时,昂热曾经提醒过,你的言灵和你都很危险。现在看来,你们都已经生锈了。”
和珅的剑刃重新架在老汉高的脖子上:“昂热让我告诉你,当初佛罗里达州的那一枪很痛,顺路让我替他向你问好。”
“不要耍花样,乖乖把符咒交出来,这对你我都好。”
这场宴会原本被这些新兴家族的话事人们视为胜利的庆功宴,即便伊丽莎白与和珅的出场也并未打断他们饮酒作乐的兴致,只是在闲聊时偶尔会把视线转向交涉的几人。
在他们看来,把这些交给老汉高和路易,不久后就能收到伊丽莎白加盟成为联盟第十四位会员的好消息,而他们只需要举起香槟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