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黄金色的记忆(1 / 2)
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约瑟夫·罗伯特正在挖一口井。
在苍凉的黄色荒漠中,一个孤独的男人正在挖井,这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但在一周前,男人还没有这么孤独。在那时,好奇而热情的西部居民还会端着饮料,交头接耳地站在井边打赌,谈话,鼓励或是讥笑他。但神奇的地方就在于,围观者们的热情像产生时那样快速地消散了,正如阳光下的汗珠。
男人像一尊铁打的雕像一样沉默,而钢铁并没有他的肉体一半坚硬。他在徒手挖井。
在这个年代,超能力者的存在不算是完全的秘密,但他们的能力往往与神话和民间传说纠缠不清,被神秘的色彩笼罩。但没人把男人身上的这种异乎寻常的力量加上什么神秘色彩,人们说:“哦,罗伯特?我认识他,他力气挺大的。”
约瑟夫·罗伯特不清楚自己究竟挖了多深,他也试着挖开一些支道,想找找地下更深处是否会有黄金——他倒没有因为一无所获而失望,在内心更深处,他不但不相信这种走运的事能落到自己头上,还有点鄙夷自己靠运气赚大钱的这种想法。他就是那种典型的西部男人,永远只信任双手和靠双手创造出来的东西。有时候有点太信任了。
男人长出一口气,抹去了额头上的汗珠。他看了看已经变得像针眼一样小的洞口,自言自语地说:“我得上去喝两杯了。”
如果有第二个人下到他这么深的地方,上去喝两杯就不会像听起来那么容易了。但男人的力量让他可以轻易地将手指扎进墙壁,用力将自己向上抛一大截距离。就这样反复了几十次,男人很快到达了洞口。
男人挖井的地方离他居住的地方,也就是那座早就没有了金子的金矿旁的一个破棚屋。那里的工人每天都饮用混杂着矿渣的水,大多数都死的很快,而约瑟夫·罗伯特活了下去,替死去的人干完剩下的活。
在破棚屋西边,沿着镇上唯一一条主干道走两百布的地方,有一家没那么破的酒吧。酒吧和金矿的老板是同一个人,约瑟夫·罗伯特的挑战在过去的几周为他的酒馆也带来了不少人气,每次罗伯特一到酒馆,总有人热情地凑上来问:“约瑟夫,这次到了哪里了?”约瑟夫·罗伯特就回答:“不知道,比上次深了几百英尺吧。”于是就会有人以他的名义请上一轮酒。约瑟夫·罗伯特总是很高兴,但他隐隐地觉得这些人的庆祝好像跟他没什么关系。
老板希望他能说一些有意思的东西,比如在地底下发现了龙的化石,或者开国者的宝藏,古印第安女王的坟墓之类的。但约瑟夫从来不说,他真诚地相信人们肯定会拆穿他,所以从不编造谎言。
结果就是,当约瑟夫·罗伯特结束了今天的工作,走进酒馆喝一杯的时候,周围的人只是抬头看了一眼他,就继续各自的话题,不再对他有任何疑问。原本每次都会第一个献殷勤的秃头酒保,眼睛始终盯着手中的酒杯,看也不看的说:“您好欢迎光临请问是来杯冰镇威士忌还是仙人掌汁。”
“来杯威士忌。”
他还有点钱,是他的人气带来的打赏,大概还够他喝几年的酒。当然,放在几周之前,肯定会有人为他买单,他一直对此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可是在他掏钱之前,一个有些稚气的声音突然响起。
“这位的酒我来请。”
约瑟夫·罗伯特打量了一下来者,这是一位漂亮的金发小姐,戴着一顶软呢帽子,穿着一件他甚至说不出来材质的漂亮裙子,肩上是一把白色的遮阳伞。她的皮肤白皙,显然保养极好。这真不是应该出现在这个场合的人。
显然不止他这么想,几个不太守规矩的牛仔都投来了不怀好意的目光。但他们很快又将目光转向了别处——从正门进来了一个背着弹药匣,手里握着一杆猎枪的黑帽子牛仔,他看上去约莫六十岁,但仍然能看出肌肉的线条。
“啊,你就是大名鼎鼎的约瑟夫·罗伯特,那个要挖出世界上最深的井的男人——我是安德鲁,姓氏就不用问了。”
“好的,这位女士认识您吗?”
“她是我孙女,虚空,她很想认识你。”
酒保端来了威士忌,眼神在约瑟夫和安德鲁之间好奇地游移,但他也不敢注视后者,又转过身去,假装专心致志的擦起了瓶子。约瑟夫·罗伯特觉得对方应该是带着东部口音说话,“虚空”算什么名字?
但约瑟夫·罗伯特也不想多问所以他只是拉过一张椅子,在桌前坐下,等着对方开口问他今天挖到了多深的地方。
可是“虚空”的问题让他有些不知所措。这个金发少女露出了狡黠的笑容。“约瑟夫·罗伯特先生,您对灵魂的理解是什么?”
约瑟夫·安德鲁是那种会在周末去教堂,但从来不听的人。他耸耸肩,说:“我想,人有灵魂,死了之后,有些灵魂上天堂,有些灵魂下地狱。”
“好吧,第二个问题。”少女比出了两根手指。“你相信人的意志可以改变现实吗?不是说通过双手改变,而是仅仅通过意志。”
“不,我认为那不可能。”罗伯特皱起了眉头。“嗯……可能女巫会有办法?”
“第三个问题——就当为了那杯酒的钱吧,满足我的好奇心——地下到底有什么?”
“没什么,石头,还是石头。”
老牛仔靠在椅背上,似乎完全没有在听这场谈话。少女摇了摇头,说:“约瑟夫先生,你在这几个问题上的认知都是错误的。”
“我从来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可能您在神学方面确实比我懂得多。”
“这无关神学。首先,吾要纠正你的一个错误认知——除了天堂或地狱外,灵魂还有第三种去处,就是永远徘徊在原地。”
“那听起来有些亵渎。”
“很异端,是的,但这是事实。第二个认知同样错误,人可以凭信念,仅凭信念改变现实。”
“我不能说否定你的话,毕竟耶稣还是谁好像也说过信仰可以移动大山之类的。但是第三点为什么是错的,容我失礼,女士,我是到达了地下的人,您去过吗?”
“还真去过……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地下相当深的地方,温度会变得极高,高到连岩石都开始融化,供你呼吸的空气都会变少,而你挖到的地方比我说的还要深。那里不会是石头,不应该是石头。”
约瑟夫开始对这种神神叨叨的对话感到厌烦了,他怀疑这个女人就是女巫。虽然他不太在乎信仰,但为了一杯酒的钱就丢失进入天堂的资格有些不值。好吧,陪她聊聊,但不要认真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