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舆论攻势(1 / 2)
“不是,要我说那几首歌弟弟你再怎么费心费力也拿不回来。而且还容易把自己搭进去,不值当。”
从隋小波的角度来考虑,陈晓因为这事去打一场必败的官司不值当,容易把自己的路人好感度打坏,不利于之后的发展。
当然也可能因为这赚到同情,但终归是不可控的因素。陈晓本身的商业价值很高,没必要去拼。
但陈晓现在可不考虑这些,总而言之,他现在火气很大,就是要刚!
“你就说帮不帮吧?”
隋小波见陈晓意已决也不再劝,笑道:“我有什么好处?”
“你想要什么?”
“合同到期后,签我们pilipili的经纪约。”
“不可能。”
陈晓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他必不可能再卖身。
沉吟片刻道:“三十万,只要你们发律师函帮我拖住星辰,我给你们三十万。”
“弟弟,我们公司可不缺钱哦!”
陈晓闻言十分无奈,沉默片刻后道:“我是不可能把自己卖给你的。”
要不然陪隋小波睡一觉得了?
陈晓心里突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念头。
毕竟之前陈晓那样都能进十六强,可见隋小波对自己的肉体很有……只要提了应该没问题。
不过陈晓最后还是放弃了,他的直觉告诉他只要再和隋小波搞多一次,这辈子就跑不掉了。
“要不这样。毛宁之是签给你们网站了吧?我之后帮你们写几首歌,把他捧红怎么样?”
“哦?你这么有信心?”
“有,像比赛那样的歌,我信手拈来。”
隋小波沉默了片刻,也没说信不信,反而好奇道:“你和他很熟?”
“不熟,就是看他顺眼,也当还你这个人情。”
陈晓实话实说:“对于看得顺眼的人,我一向很大方。”
隋小波最后答应了下来。
一场只要拖住就可以的官司,换三十万和一个捧红自家歌手的可能性,还能和陈晓攀上些交情,这笔买卖划算。
挂了电话,很快pilipili的律师就联系自己了。
不到一个小时就拿着合同上门了,不得不说这大公司效率是真的高。
陈晓痛快的签了,又咨询了一些目前自己这种状态的问题。
那律师知无不言,和陈晓聊了很久才离开。
……
星辰娱乐公司本部,一大帮人此刻也正在大会议室里开会讨论着陈晓这事。
“这小子,听着倒是块硬骨头。”
一个梳着大背头叼着雪茄的男人坐在首位上轻笑道。
他叫张炳天,在星辰有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
“他倒是让我想到了怡梦年轻的时候。”
另一个带着眼镜的斯文中年人道,说完转头看向会议桌对面的一位靓丽女子,笑了笑。
陈怡梦皮笑肉不笑道:“那要不然把他也弄进董事会?我觉得这小子无论是唱歌的实力,还是写歌的能力,都比我那时候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