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赶集市(1 / 2)
清晨陆夏睁开眼,宴淼已经在屋子里等候多时了,来到这个世界十天了,陆夏早已经习惯了这种衣来伸手的腐朽生活。
他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让宴淼服侍穿衣起床。宴淼又拿过热毛巾,给他擦脸,他眼睛也不睁就这样安静的享受宴淼的服侍。
开始他很不适应,要求宴淼不要再服侍他起床,他表示这些自己可以做,可小丫头泪眼朦胧说少爷讨厌她了,让陆夏只好安静的接受。
他拿过宴淼准备好的牙刷,他除了一品鲜和新式鞋子终于又开启了发明之路。
将明朝人现用的马尾牙刷,变成了猪鬃牙刷。猪鬃制作的牙刷价格低廉,虽不如马尾柔软,但可以让普通百姓消费的起。
把枕头换成软一些,用棉花代替了硬梆梆的瓷枕,另外还做了个淋浴用的喷头,悬在屋子后面小院里。
这几个创新,提高了自己生活的品质,这让他对自己的智商很满意。洗漱之后他走到院子里,看见陆秋蹲在地上,小爪子握着马尾牙刷,板着脸,很严肃的给自己刷牙。
陆秋看见他,牙也不刷了,迈着小短腿跑到他面前紧急刹车,仰起小脸问道:“二哥,今天能不能带我去吃好吃的。”
他逗着妹妹说道:“哪里有好吃的?”
陆秋匆忙说道:“听邱伯说今天有集市,那里就有!”
华夏历史上农村集市起源很早,“日中为市”,“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这种小生产者之间的贸易至少可上溯到秦汉时代。
农村集市的大规模发展是在明中叶以后,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几乎每个县都会有自己特色的集市。
昌乐县的集市不是每天都有的,是每月逢十才会有。这天县里各大商家都出推出降价销售的商品。
周围的百姓也都会拿着自己不用的商品来集市换银子,还有那些江湖郎中,卖艺人,唱曲的,说书的等等。
既然有集市不妨出去走走,现在训练交给了父亲和大哥,自己也没有什么事情,宴淼这几天也累了,就带她们两个出去走走。
三人就出发走向集市,到了集市里真热闹,有的人在挑选自己满意的东西,有的小贩使劲儿喊着,叫卖声此起彼伏,还有的小贩把自己的东西夸得像花儿一样,好像全世界就他的东西好。
来到菜市场,仿佛置身在欢闹的海洋里。路不宽,人很多,你会不由自主地被人群拥着向前走。
集市上百姓们把自己种的菜,水果拿出来叫卖,数十个担货郎卖着土特产,手工艺品。卖东西的小贩,淳朴的脸上带着微笑,热情地向走近的人介着自己货物。
来往人群里不时出现衣着鲜艳的男子,明朝崇尚火德,大红的基本常见颜色。那些书生的衣服,普遍穿红戴绿,描荷绣菊,都以艳为荣。
路边有一人正在换假须,陆夏注意到他每走百步就换种颜色,前面其胡须还是黑色,再看已为绿色,时人称“五色须”。
宴淼注视一位少妇的鞋子有些发呆,陆夏定睛一看,只见那少妇鞋子,鞋面乃绸缎所做,配以金丝织绣,十分华丽。
底高三寸有余,鞋底窄小,女子穿上脚后,增高许多,然走起路来却如踩了高跷,摇摇晃晃。
少妇上衣粉红玫瑰香紧身袍,下罩翠绿烟纱散花裙,她走上一段路,站住娇喘微微,越发惹人怜爱。这是高跟鞋的鼻祖了,陆夏没有想到明朝百姓竟然如此前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