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我(2 / 2)
“我儿子看着这玉佩,会痴痴地笑,曾经扔到江里,可过几日,我打回来的鱼,开膛后,发现玉佩在鱼肚里”
卢五郎说话带着颤音,我很奇怪,因为好伙伴当年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甚至还与人打赌,夜里到坟地过夜,赢了对方十文钱。
我接过小布袋,将其打开后,发现是一块玉佩。
一块血红色的玉佩,拿在手里有些凉,这种感觉很奇怪。
玉佩有些残缺,缺口仿佛一个血盆大口,向着我张开。
。。。。。
夜,长安一隅,麦府,进京述职的麦铁杖正挑灯夜读,手中拿着的书,是从他儿子手上“缴获”的,这是一本“传奇”,麦铁杖本来想将其扔进火盆,但随意翻看了一下后,便再也停不下来。
他本不识字,后来入了虎林军,渐渐就会读会写,多年的学习,让他有了些许学问。
所以能够毫无障碍看、写公文,之前在沔州刺史任上,政绩平平,此次回京述职,麦铁杖打算向天子恳求,求天子让他转回军职,带兵打仗。
对麦铁杖而言,做将军驰骋沙场多痛快,做刺史成日里劝课农桑太无聊了。
虽然明日就要入宫面君,但这本书拿在手上,他看着看着,已是半个时辰过去。
这本“传奇”,居然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行文风格极其诡异,种种场景看起来不对劲,甚至有些渗人,让人看着看着觉得心里发毛。
麦铁杖可不是胆小鬼,一个人在漆黑的山林里过夜,眼睛都不会多眨一下。
此书诡异的叙事风格,正合他胃口,而现在看到的内容,愈发吸引人。
“我”作为“石塔西”探员,在家乡查案,发现许多线索,追寻着蛛丝马迹来到大庾岭南麓的韶州。
韶州,当年陈国的衡州/东衡州地区,始兴郡故地,是麦铁杖的家乡。
也是那位骁勇善战的欧阳使君扬名的地方。
曾经为盗的麦铁杖,对家乡的山山水水再熟悉不过,而对于派兵抓住自己的欧阳使君(欧阳纥,他也记忆犹新。
自己年轻时迫于生计做盗贼,被人抓了就只能认命,所以麦铁杖不怨欧阳使君,至于这位没多久便举兵反叛,那是对方自寻死路,麦铁杖不想讥讽什么。
不过,有些龌龊小人,编排流言说欧阳使君之妻为猿掳走,奸污后产子,其“野种”就是如今的欧阳博士(欧阳询,麦铁杖觉得此举太过分了。
这种鸟人要是让他碰见了,必然往死里打。
麦铁杖认得欧阳博士,觉得对方不过是长得那什么了些,然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人子又能如何?
拿这种事来编排,不仅侮辱活人,连早已去世的人也连带着侮辱,不是大丈夫所为。
现在,麦铁杖看书看得入神,因为“我”来到韶州,发现了多年前,年轻的欧阳郎君(欧阳纥,在始兴的一番诡异经历。
线索的来源,是一枚残缺的红色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