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实情(1 / 2)
辩论,首先得统一“标准”,要对关键词汇做出定义,不然辩论双方说的都不是一件事,即便说得天花乱坠,却没有任何意义。
民怨沸腾,与民争利,这两个词组,在后世的语境里包含了许多别样的意味,所以宇文温的反击,就是以这两个词组里都有的“民”作为突破口。
他要对方先定义所说的“民”是什么民,这很关键。
譬如,当权者决定在某州丈量土地,清查户籍,严格实行均田制,多占土地的人要把土地吐出来,官府再将这些土地分配给无地可种的农户。
而该州各级官员反馈回来的实情有两种,一种是民怨沸腾,一种是民心大振,这种截然相反的实情,是不是意味着这两拨官员之中,有一拨人在撒谎?
未必,因为民和民,是不一样的。
丈量土地,清查户籍,对于那些武断乡曲的豪强大户来说,严重触犯了他们的利益,所以是“恶政”,自然民怨沸腾。
而对于无地可种,食不果腹的无地贫民来说,他们被迫成了豪强大户的佃农,承受着层层盘剥,官府若丈量土地,然后分给贫民,这是好事,当然很高兴。
所以,不同阶级的人,对于同一项政策的反应不同,以至于反馈上去的实情也有所不同,当权者若是心里不清楚,很容易被忽悠。
引申到宇文温如今被诘难的各条罪状,他就面对着两种截然不同的实情,而宇文温掌握的实情,和对面四位掌握的实情有重合,但区别也很明显。
如今卫玄等人诘难的“民怨沸腾”,说得宇文温及其“走狗”这段时间在河南一件好事没做,一直在忙着倒行逆施、祸国殃民。
来自山南的商贾,不把河南百姓当人,肆意欺凌,敲骨吸髓。
若再这样下,怕是河南各地皆反。
但实际上,宇文温从郑通、王頍等人所递交的报告看到的实情,以及自己手中各种渠道收集来的情况,分明不是那么回事。
普通百姓得青苗贷救急,顺利开展春耕,没有因为借高利贷而家破人亡的危险,只要没有天灾,今年河南各地即便做不到大丰收,也不会爆发饥荒。
普通百姓高兴了,由此而来的,是各地大户明里暗里的诽谤,这倒正常,因为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
来自山南荆襄的商队穿州过郡,为当地平民带来了物美价廉的货物,打破了当地大户、豪商的垄断,压低了本来就虚高的各类日用品价格,各地百姓对此交口称赞。
那些做小本生意的商贾、货郎,没有了“中间商赚差价”,能够以较低的价格,从山南商队那里直接进货,然后分销到各地乡村,利润明显增加。
而在淮口,那些垄断渔市的当地渔霸,肆意剥削渔民的好日子到了头,因为新成立的市舶司主持公道,让来自山南的商贾直接和渔民接触,以良心价收购各类海产,双双获益。
赚不到差价的“中间商”,买凶杀人,却被反杀,于是亲属恶人先告状,到官府击鼓鸣冤,控诉山南商贾买凶杀人,控诉市舶司包庇罪犯。
至于说到贩卖人口,实际上是在河南各地经商的山南商贾,在各地大规模聘用伙计、仆人、护院,或者镖行聘用镖头、镖师,以及为织造局招揽纺织工,让许多失地农民有了谋生的出路。
但这样就触犯到地头蛇的利益,因为他们无法以此压价,盘剥佃农。
人多地少,意味着无地农民想要地主赏口饭吃,一亩田的收成得缴纳六成以上,若农民想哀求,大户们可以惬意的说“爱种种,不种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