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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和白鸟的另一层关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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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正是司法考试的麻烦严格之处。

同年司法考试合格,进入最高裁判所的司法研修所作为司法修习生学习一年,之后司法修习生考试合格,获得律师资格。

很明显,白鸟任三郎证明了自己,他把目标转向警界并非因为律师难考,他一次全流程合格,于是一鼓作气转回参加国家公务员一类考试,此时他26岁。

同样一遍通过,白鸟任三郎以职业组的身份进入警视厅。

其实他完全没必要在本科毕业后再“浪费”四年,如果他本科毕业后就直接参加公务员一类考试,那他在23岁就可以拿到警部警衔,现在可能都是警视了。

那样的话,他现在可能是警视厅小课的课长,大课的管理官理事官之类,或者警察厅的监察官之属,在警视厅下辖的小警察署的署长,大警察署的副署长之流。

不过他不后悔,虽然这些年也有人不理解他,他也有短暂的茫然过。

但是,他一直记着法学院内流传着一位前辈学长的传说,曾经有一位学长以法学院第一名的成绩毕业,却没有参加公务员一类考试,而是超乎常理地直接以非职业组的身份进入某县警本部。他没有选择对他们最有利最合理的升职最快的职业组,而是选择了最困难的非职业组。

就像山崎修玉刚才说到的,每个人不一样。

确实,为什么每个人都要走一样的路?

白鸟任三郎是说到就要做到,既然幼年时曾立志要成为律师,那他就先证明自己可以,达成之前的理想,再开进后来的目标。

这,丝毫不冲突,很合理。

……

白鸟任三郎设定:

f369可知他3年前已在搜查一课(为了讲解松田阵平而设定,可能是某老贼当时画昏了头→这也就和最初的m1警部补,f29刚升警部的职业组设定疯狂冲突。

设定:

199年3月,22岁,东都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毕业,考入东都大学法科大学院

→1992年3月,24岁,东都大学法科大学院毕业,获法务博士学位+司法考试资格

→1992年5月,司法考试,合格

→1992年11月-1993年11月,最高裁判所之司法研修所,司法修习生一年,考试,合格,获得律师资格

→1994年5月,26岁,参加国家公务员一类考试,合格

→1994年9月-11月,3个月定向培训

→1994年12月-1995年8月,9个月搜查一课实习警部补

→1995年9月,27岁,升警部

关于该设定的补充说明——“杂糅”合理化:

在现实中有关白鸟任三郎设定中“法科大学院”于24年创立,是为适应26年开始的“新司法考试”的新制度,“旧司法考试”于211年废止,在这几年中新旧并立,新旧司法考试制度并存。

《柯南》中一年过了现在3年,跨度之大。因此“杂糅”世界运行的基本制度、科技等改革发展。(某老贼也是这样

而在此处设定中,糅合了前后时间,设定白鸟任三郎的司法考试时的制度处于新旧并存时期,因此也就有了本不该那时有的法科大学院以及新司法考试制度,设定中白鸟任三郎走的是新司法考试的法科大学院路径。

这样也是为了补空白鸟任三郎的年龄问题,当然他22岁-25岁期间到底在做什么某老贼没有说,可以按我那种设定,也可以认为他出车祸啦休养了几年,也可以认为他先继承家业去了,还可以认为他在小时候怎么怎么样于是后续学业推迟了等等……

但我个人看来,通过把白鸟任三郎的性格、经历以及理想深度挖掘,安排白鸟任三郎先完成最初的律师理想,再去考警察达成后来的目标,这样比较合理,比较丰满。

白鸟任三郎设定中糅合使用的是新司法考试制度,但他实际上经历旧司法考试制度同样可以合理推出。

以下为旧司法考试制度路径,与本书内容设定无关,仅做参考:

1991年3月,东都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毕业

1991年5月,司法考试之短答题笔试,合格

1991年7月,司法考试之论文笔试,合格

1991年1月,司法考试之口述面试,合格

1992年4月-1994年4月,最高裁判所之司法研修所,司法修习生两年(1999年后改为一年半,考试,合格,获得律师资格

1994年5月,参加国家公务员一类考试,合格

1994年9月-11月,3个月定向培训

1994年12月-1995年8月,9个月搜查一课实习警部补

1995年9月,27岁,升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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