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神之真身(1 / 2)
“我苍云孤翎,今日便要让你知道,什么叫残忍!”
激斗一触即发!
而另一边,岳胖子没皮没脸笑嘻嘻,“散修岳重山,请招。”
对面的女子眉头微皱,灵族之人,各个面容俊俏,这女子也是不赖,她虽有不喜,但出于礼貌,依旧小口微张,“木灵城木族,木婉蓉,请招。”
此时,贪狼与苍云孤翎已经碰撞到了一起,两人不用灵力,全赖肉身之力,这是二人作为天才的骄傲。
苍云孤翎越打越刺激,越发地激动,“不赖,不赖,哈哈哈,再来!”
贪狼也大笑道,“你也不赖,比那聆家的废物强多了,再来!”
二人拳、掌、肘、膝、脚不停相接,看得台下众人阵阵惊呼。
岳明纱两眼冒光,“天呐,这小子的肉身,竟然能和孤翎家的肉身相比,方才还说这小子打骨悬梁那家伙是凭着刀法,看来就算是拼肉身,这骨悬梁也悬呐。”
不远处骨悬梁自然是听到了,不过他也知道那女子既然站在玄非攻身边,便是自己惹不起的,只能忍气吞声,不过心中也暗自,如果对上肉身,自己,可能真的不是贪狼的对手,毕竟羽神血脉,传说可以与妖族金翅大鹏鸟相搏斗,金翅大鹏鸟那种远古妖族血脉,可是能与骷魔族肉身相媲美的。
两人战地越发焦灼,一息之间已经碰撞了十几次。
短暂接触之后,两人迅速分开,苍云孤翎面目凝重,“哼,虽然不赖,但是,我可连一根汗毛的修为都没用上,小子,你该庆幸,此生可以见识到神族的伟大。”
贪狼却只是掸了掸衣角,“神族的人,并不多,大多都是杂碎,你也该很庆幸,在我的眼里,你并不是个杂碎,你属于第三类,连杂碎都不如的那一类。”
“放肆!”苍云孤翎怒喝,“我神族之人,天生就高各族一等,尤其是高你们人族一等,炎洲之地,迟早都是我神族的天下,一个卑微的人族猪猡,竟然还敢玷污我等?”
贪狼再次取出长刀,他轻弹刀面,只听得一声脆鸣,“你可知,这乱星城,是人族的地盘,而在人族的地盘,说出这样的话,我真不知,你的脑袋里,装的是狗屎么?”
一旁的木婉蓉也是皱了皱眉,虽说贪狼的话并不好听,但神族之人一向跋扈,今日苍云孤翎这话,也确实是过了。
岳重山更是大喊,“骂得好,贪狼老弟,干他个鸭头!他才是猪猡,你全家都是猪猡!”
台下众人也纷纷表示苍云孤翎话说得过了,苍云孤翎毕竟还只是个少年,他向后退了一步,咽了一口口水,又挺起了胸膛,“哼!炎洲的总阁主,已经连着四元都是我神族之人了,我说这话,有错么?”
贪狼斜着眼看了他一眼,“那么,你就看看,今日,是哪头猪猡趴在地上吃土了。”
苍云孤翎取出一把金翅长戈,眼神恶狠狠地顶住贪狼,“猪猡,今日,我要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话还未毕,苍云孤翎已然冲了上去,手中长戈不停武动,瞬息之间已经来到贪狼面前,向前刺出数百下。
贪狼长刀甩动,不停变换方位,用刀身抵挡,但那苍云孤翎瞳孔突然变化,像是变成了鹏眼,手中长戈也不停变换方位,击在长刀的同一部位。
猛地,贪狼长刀抵住长戈,而苍云孤翎也用长戈抵住了长刀,却不再收戈,而是一往直前。
台下玄非攻的双眼眯了眯,一声急促的低语顺势而出,“不好,贪狼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