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鹿之舞(1 / 2)
“他让我们去跟契丹人打仗?”回到家里,图雅一脸诧异,“他怎么不直接让我们去死呢?刚出生的鹿崽子还知道躲着老虎走呢。”
“这才是突厥人的目的,”余皓说,“让室韦人给他们开路,只要给点小恩小惠,靠讲故事就能让别人给他们卖命,真是笔好生意。”
老太太困得不行,已经躺下了,“放心吧,布豁人虽然没念过书,但不是傻子,鸡蛋碰石头的事我们可不干。”
第二天,余皓割了一大捆牧草来到鹿圈。
那六只原住民公鹿看到余皓,亲热地围了过来。
“滚开,今天可没有带姑娘。”余皓没好气地说,打量着它们的鹿角,已经到了可以收割的大小。
余皓看那六只公鹿有些肉眼可见的消瘦,担心它们后宫佳丽太多,纵欲过度,影响自己的收入。于是用了两天的时间新围出来一个鹿圈,将鹿群公母分开。
欣喜地是,鹿群中大概有十几只小鹿也是公鹿,已经浅浅地长出来鹿角。
自从布雅当了族长以后,这鹿群就成了全体族人的共有财产。布豁人甚至学会了培育牧草,鹿粪就是天然的肥料。
循着鹿粪的气味而来的老虎、狗熊等猛兽,还会为平淡的森林生活带来意外的惊喜。
这天一大早,鲁哲急匆匆地敲开了图雅家的门。
“上次那群跑走的鹿群!”他激动得有些语无伦次,“有人在三十里外的地方发现了,东南方向!”
余皓和图雅立即动身,一起出发的还有二十多个族人。
他们都戴着全套的猎具,兴奋地往东南方向奔去。
余皓背了两个箭袋,整整六十只箭,根本跟不上图雅大步流星的脚步。
“要走这么快吗?”余皓气喘吁吁。
“再慢点就没了,你想明年被抓去做奴隶吗?”图雅头也不回地说,“那边可是孛端人的地盘。”
余皓心想我现在跟个奴隶有什么区别。步行了小半天,转眼就到了中午。
“闻到没有,鹿粪的味道。”图雅捧起地上的一块泥,道。
“我天天养鹿,已经闻惯了。”余皓往地上一躺,已经没了力气。
“山里的鹿和圈养的鹿,味道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我闻不出来。”
“你养的鹿,臊得很。”
余皓一时没听出来这话是不是在骂自己,前方茂密的芦苇丛里,传来了族人发出的“喔喔”的信号声,这是布豁人在捕猎时用来交换信息的手段。
“这鹿群不太大,我们把它们围起来再宰。”
前方就是一小段河谷,只要两三个人在不通过方向用喊叫声把鹿群往河谷的方向赶,其余人在河谷布下猎具,搭好弓箭,等待鹿群进入陷阱,就能捕获整个鹿群。
布豁人是天生的猎人,也是天生的战士。族人之间没有任何交流,几个人快速向远处跑去,利用喊叫声控制鹿群的移动。图雅等人作为埋伏的力量,在芦苇的掩护下,在河谷最狭窄的地方布下一大堆捕兽夹。
余皓粗略估计,鹿群大概有一百七八十只,如果全部捕杀的话,村里明年上交的鹿皮税应该就能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