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吃饭(1 / 2)
今天公元222年8月26日晚18点左右。
她就坐在我面前,从天花板打下来灯光,光照射在她的脸上。映衬她的皮肤熠熠生辉,她的皮肤像牛奶,仔细看去还有一点红。
我有好多话想对她说,脑海里有画面,有诗一般的画面。
可是,上天!请宽恕我平凡的脑袋!
我唯一能想到的是她好漂亮,那幅眼镜怎么那么配她。
“我喜欢她?“……
不,并不是
我喜欢的是小刘可爱,不是大大。可是我的梦里好久没看见她了,那个记忆模糊的人是我。
今天她里面穿一件黑白格子的吊带贴身背心,外面穿的的是一件偏紫色的衬衣,五官柔和,眼睛上戴着幅偏圆形的眼镜,化了淡妆,涂了口红,手指是粉红色的指甲。头上有个帽子,中间空的,乌黑的头发上半直的,下半像半圆圈一样自然而然的落在在双肩上。下面搭配了一条牛仔过膝开叉裙子,脚上一双女士运动小白鞋,一双白色蕾丝袜子。
知性、大方,朝气蓬勃、光彩照人。
还要多久才能进入你的心,还要多久才能和你接近。
我从经在网上看见过这样的评论:“当一个男生喜欢上了一个女生,男生拿出自己全部的热情、时间,还有精力,对这个女生全身心的奉献着自己,坚持了很久很久。这个男生一直看不到这个女孩子对男生的回应,男生以为这个女生不爱他,或者对他没有好感,男生觉得累了,放弃了。这个时候女生的心被这个男生捂热了,当这个女生回头时,那个男生早已走向远方,女生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好男人,全都是虚情假意,见色起意。”
那年我初二,有一天我的同班同学给我递了一张纸条,说初三的一个女同学给我的。
当时的我正在看小说,我茫然的接过同学的纸条。
外面是用白纸包的,里面有一张用数学作业本纸张写的信,写的大概是:“我注意你很久了,你好安静,一直在那里坐着,我觉得我挺喜欢你的,希望你不要介意″。
后面我给她回信:“谢谢你,但是我还不想考虑这种事情,认识你很高兴。”
古人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屋纱”,正值青春时期、又是一个不懂事,容易躁动的年龄。
故事也就像你们想的那样……
后面我们经常写小纸,过了三四个月,我才第一次看见她,她和我差不多一样的高,有点胖,也不是那种特别胖的人。
她是一位很温柔的人,也是一位很贤惠的人,也是一位有自信的人。
对她印象最深刻的是,她的左脸有一大块的粉红色的胎记,她从来没有想着把它挡住,而是常常梳一个马尾辫,把她所有的全部对外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