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必惠也(2 / 2)
身为中军的将率不是应该如履薄冰,避开一些容易被天子猜忌的事情吗?
建立自己的情报系统,这与自寻死路何异!?
自然,夏侯衡并不会觉得自家兄弟有一颗不臣之心。
所以他也在疑惑,此事到底是夏侯惠自己的意思,还是天子曹叡授意的。
理由是他先前就为文帝曹丕执掌过机密。
是的,夏侯衡其实一点都不简单。
或许在很多人眼中,任职冗官的他,不过是一个依仗父辈恩荫而得享荣华富贵之人罢了。
没有什么过人的才能。
但如若了解文帝曹丕为人,再看曹丕对夏侯衡的恩荣,就知道夏侯衡一点都不简单。
曹丕的为人,是典型的“任人唯亲”。
其中,这个“亲”不是单单指着骨肉亲族的“亲”,更是亲近之人的亲。
如曹真、夏侯尚、夏侯楙、司马懿以及陈群等亲善曹丕的人,在曹丕继位后都迎来了丰厚的回报。就连名声很臭的贾诩,都因为在魏武曹操对世子犹豫时用刘表作为例子劝说当立长,就被曹丕捧上了三公之位,事情之荒唐,就连孙权都忍不住嗤笑。
夏侯渊一系是有人亲善曹丕的。
如第三子夏侯称与曹丕乃是布衣之交,第五子夏侯荣在少小时就常出现在曹丕宴席上。
只是他们二人都不幸早亡了。
所以,在曹丕继位后,夏侯霸只被授予了偏将军在雍凉任职,能力更差的夏侯楙则是被授予安西将军直接镇守长安、都督关中;而夏侯威因为早年与曹丕、曹植皆友善的关系,在曹丕执政时期就当个游侠儿、不出仕。
但夏侯衡在此期间,却被曹丕恩宠特隆!
为何呢?
就连至亲兄弟、先父恩人都要想着办法以罪论死的曹丕,难不成会因为夏侯衡娶了自己的从妹,从而待之甚厚吗?
当然不是的。
缘由是曹丕在代汉时,给群臣下放很多权力。
如备受公卿百官所厌恶及忌惮的校事府,就一度形如虚设了。
但实际上,亲自处理过魏讽谋反案、长于争权夺利的曹丕,怎么可能放弃这种监视臣子的权力?
他不过是将校事府由明转暗了而已。
而任职清贵之职、没有什么实权的夏侯衡,就是为曹丕执掌校事府的主司之一。
不过,一朝天子一朝臣。
在当今天子曹叡继位之后,夏侯衡就主动将这个权力推出去了。
但不管怎么说,他终究任职了将近六年的时间,还是有一些暗子依旧握在手中的。
毕竟,这些充当耳目的暗子身份都见不得光。
且来源很杂。
或是一个佃户、或是一个行将就木的刀笔吏,甚至还有婢女、厨娘或者马夫。
他们传递消息的方式也很隐秘,一直都是单向单点的,只要隔了一层,就谁都不知道谁是谁了。
而且,个别当了暗子的人,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就是暗子。
比如个别在权贵家中为奴仆的人,只是以为自己碰到了个豪爽的人,常常愿意请他饮酒,却没有发现自己在饮酒作乐的时候,被对方套出来了许多关乎主家的事情。
所以,有一些暗子夏侯衡是没办法转交出去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也在怀疑,夏侯惠想培养耳目的事情是不是来自天子曹叡的授意,让他再起用一些早就放弃的暗子呢?
毕竟这几年,庙堂之上可没那么平静。
君权与臣权对抗了好多次。
唉,罢了。
招募部曲扈从之事,我就遂了稚权之意。
就当是弥补家中对他的亏欠了。
而培养耳目这种犯忌讳的事情,也可以先绸缪着,至于是否要权力转给他,那就等弄清楚了再说。
当妻子曹氏遣小婢来寻的时候,夏侯衡也终于做出了决定。
时光匆匆。
在不知不觉中,便是暮春三月末了。
在城南的王肃府邸,今日张灯结彩、宾客满座,就连门外的街衢闾阎之间都塞满了勋贵世家的车马。
今天,是王肃长女出嫁的日子。
也是彰显东海高门、三公门第潜在实力的日子。
夏侯绩早早就过来了。
也正在庆幸着自己来得很早。
若是晚了些,恐是在王家府邸的两条街衢外就得下车马步行。
在夏侯和的提点下,他央求了他阿母说服了夏侯衡,今日以王肃续弦妻子夏侯氏的亲族身份过来贺喜。
自然,也引起了一些人的窃窃私语。
身为男方的侄子,竟是来女方家中赴宴,由此可见夏侯家是真的分裂了。
尤其是夏侯衡并没有露面,而是让一个少年郎来充门面。
就是不知王肃将女儿许给夏侯稚权,如今后悔了没?
已故王司徒对王元姬那句“兴吾家者,必此女也,惜不为男矣”的评断,日后会不会沦为笑谈呢?
宾客之中一些不良者,是这样恶意揣摩着的。
而代表司马家过来作贺的司马孚,被迎入门后看见夏侯绩的那一刻,则是在心中悄然暗道了句:“兴夏侯一族者,必惠也!”
缘由无他。
一个被宗族排斥的人,注定将成为天子曹叡最信任的人。
在结合如今夏侯惠不被公卿百官所喜,还是士家变革以及整顿屯田积弊的首倡者,在仕途之上浸淫多年的司马孚,不难猜出天子曹叡日后将会不吝授予夏侯惠权柄。
少时,夏侯惠的迎亲队伍至。
队伍很寒酸。
宾客仅有陈泰、陈骞、杜恕、傅嘏与夏侯和五人,算上赶婚车的扈从与挑着礼物的奴仆,也才堪堪十二个人。
司马孚见了,更是笃定了方才的断定。
毕竟王家乃三公门第,亦是徐州冠族;而陈泰同样是三公门第,背后站着颍川士人;陈骞之父陈矫从尚书令转为侍中了,日后拜为三公并不难。
由此可见,夏侯惠并非孤臣!
所以,司马孚心中还生出了一个念头——
自家侄子司马师回绝了夏侯惠的邀请,是不是有些冒失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