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六十七章 七宗罪(1 / 2)
《七宗罪》就是李易金手指记忆起来的电影。
他倒是没想到,金手指真的给自己来不一样的电影了。
之前的《看不见的客人》,现在又来《七宗罪》,悬疑之王?
不过《七宗罪》的确可以算的上是悬疑片的巅峰之作了,不止是因为电影的剧情令人匪夷所思,更是因为细节。
可以说这部电影有很多很多的细节,太令人回味了。
连环谋杀案,这可以说是罪案悬疑片里面的很常规的案件。
可以说时下的很多罪案类的悬疑片,连环谋杀案绝对是出现的最多的。
当然,能做下这种案件的人,自然不可能是常人,他们通常都在某个方面有着极端的思想,某种程度上,都是“精神”有问题的类型。
而往往仪式感十足的连环谋杀案,是很多推理作家和导演最青睐的。
《七宗罪》无疑就是其中之一,宗教往往在这类的电影里面运用到的非常广泛,《七宗罪》里面的暴食、贪婪、淫#欲、懒惰、骄傲、嫉妒、复仇,同意的有种宗教上的道德劝诫的警世意味。
而整部影片,其实也一直在通过各种各样的细节来展现“七”!
影片的英文名字只有一个醒目而惊心的单词——“seven“,它在宗教上是个神秘的数字,这一点在《旧约》中有最充分的表现。上帝用7天造亚当,取出亚当的第7根肋骨造了夏娃。撒旦的原身是有7个头的火龙,世界共有7名堕落天使被称为撒旦。到了16世纪后,天主教更直接用撒旦的7个恶魔的形象来代表7种罪恶--傲慢,嫉妒,暴怒,懒惰,贪婪,饕餮,以及淫欲。
在电影里,7罪、7罚、7次下雨、故事发生在7天,甚至结局也由罪犯定在第7天的下午7时,无处不在的“7“暗示着观众:它是宿命的罪与罚。既然如此,宿命的悲剧是必定要属于人间的,“上帝“作为“授意者“和“观望者“参与了整个事件。冷血杀手作为传道者莅临人间,最终以身殉道。从某种角度看,悲剧中没有正邪的区分,作为渺小的人类,只能接受宿命的审判。
而有意思的是,在案件的设计之中,分开来看七宗罪的罪行,每一宗并不构成死罪,因为从狭义上来说上帝只告诉我们,犯下这七宗罪者,必下地狱,强调的是死后而非现世的惩罚。所以电影中由杀手施行的7罚,仔细分析看来也是很遵守规则的:他并不直接动手杀人。胖子被迫进食过多撑破血管而死;律师割下自己的肉——只是1磅,不多也不少;毒贩在被发现时,一息尚存;女支女是直接被女票客所杀;模特只被割下鼻子,因为她太过骄傲,不肯打电话报警,所以流血过多而死。凶手自称犯下“嫉妒“的罪行,但嫉妒本身是不构成罪行的,只有当他因此杀害了无辜者翠西,才成为米尔斯狂怒的报复对象。
而照这样的思路,凶手完全是照“主“的指引匡正人世。但是其实,这里有一个圈套。《圣经》十诫中说:“不可妄呼圣主你天主的名。”
就是说,圣主只有一个,凡人不能假借他的名字传道。只要抓准了这一条,凶手的立场就完全不成立,“宿命论”也就烟消云散。威廉其实已经找到了这个漏洞。在第7天(放晴的星期日),3人在汽车上时,威廉问约翰是否认为自己在替上帝做事,而约翰无法正面回答,只说“上帝的行事是玄妙的”,仅此一点就足够了,因为只有人,才能创造出天国与地狱的形象,才有“历尽七层洗尽死罪,以致人间天堂”的说法!
哪里是什么宿命的罪?全是人的想像罢了。
但是《七宗罪》厉害的地方也就在于此,凶手其实在电影里面出场的时间并不多,甚至于给人的印象都不是那么的清晰,至少李易看完电影,甚至有种“记不住”的感觉。
这种方式,更让电影的所谓的“宿命论”这种玄之又玄的玩意,变得更加的深入人心。
而仔细想想,其实每一部被称作经典之作的影片,往往都有那么一句点题,或者点出主旨的话。
比如什么“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又比如“人或者多半不知道感激”,又比如“不懂得珍惜生命的人不配拥有它”等等,等等,这些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话,结果往往成为了幕后凶手的行动的理由。
而所谓七宗罪,在这里已经被贴上了现代的标签,剥落所有罪恶本身,后面是赤裸裸的现代化后遗症,正如影片中所说的“人们把冷漠当做是美德”,这就是典型的现代化后遗症,所有人都行走在自己的道路上经营自己的生活,忙碌让他们失去了对社会和周围的感知,所以才会出现影片中轻描淡写的几个案例:抢劫犯为了抢一些零钱和一块表而刺瞎一个人的眼睛;当一个女人遭到侵犯时喊救命没用,只能喊救火。这无疑是最残忍的暴力,正是这种暴力,让人们抛弃了爱情,而去选择短暂的淫@欲;抛弃了道德去选择肮脏的贪婪;抛弃友善而选择冷漠的骄傲;抛弃健康而去选择一时之快的暴食和懒惰;抛弃理解和赞赏而去选择愤怒和嫉妒。自此,七宗罪被穿上了现代的外衣,凶手也找到了高高在上的理由。
而经典的罪案悬疑片,往往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往往反派非常出彩。
《七宗罪》却是有一些差异性的,因为反派在这里面其实存在感并没有那么的强烈,或者说,他本人给人的印象并不是那么的深刻,让人记忆深刻的是他犯下的罪行。
而这类的电影,往往同样的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凶手总是觉得自己才是正义的。
正如凶手所说,“这是一件用于警世的作品”,就好像凶手选择的作案手段一样,每一件都是安排妥当,充满了隐喻,这样正适合了和这个现代化世界背道而驰的古典主义的情怀,他用食物将暴食的胖子撑死,用床榻将懒惰的瘾君子困死,用公平将贪婪的律师惩治死。他拥有现代化得工具——枪,本可以将他们一枪毙命,但是他却没让现代化的短暂代替他的古典主义,用所有人已基本遗失的古典,为凶恶的现代上了一课,我们不得不说他的灵感来源于现代,好像片中说的:“我们面对的是日常生活”。
李易当然知道,这其实是一个悖论,因为尽管凶手说的很多事情,都是令人无法不承认的事实,比如现实社会充满了太多的“七宗罪”,可是最大的悖论在于,凶手是什么人?
他有什么资格替天行道?
这样的电影,放在国内无疑是不要想的,根本不可能上映,毕竟,这电影,的确太过于阴暗了。
而且结局部分,更是不可能通过的。
当然,李易喜欢的只是这部电影在艺术上的表现形式,而不是说他真的喜欢这种连环杀手之类的。
不过,这种电影,好莱坞,老美那边肯定会喜欢的不得了,为什么?
宗教这玩意,在国内虽然也存在,但是绝对没有像在国外那样对整个世道影响很深。
比如七宗罪,虽然国内很多人都可能能侃侃而谈,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可是真的要说有多认可,那真不是。
当然,这玩意,就算是在老美,你也不要指望大家认可这种说法,但是电影本身就不是真的要给大家普及这种说法,只是不过一种仪式而已!
一种能让人觉得“不明觉厉”的仪式感,事实上这部电影的很多画面也绝对足够重口。
李易一时间就想了许多。
等他回过神来,才发现,慕晴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悄然离开。
他不由地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