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拜访县衙(1 / 2)
对于初次涉足商海的失利,金莲很沮丧。
她倒不是不明白其中的关键,或许自己卖个笑,赔个不是,又或者塞点铜板都有可能扭转如今的处境。
可是金莲觉得与这样的人接触多了,很可能自己会陷进去,万一对方一直纠缠自己,那武松哥哥眼里可是容不得沙子的,她不敢赌,哪怕流言蜚语,在武松那个楞头青那里也是很严重的事。
商会的门算是彻底堵死了,金莲只能另想办法。
想来,当天见到的那个县令看起来不错,为人也算磊落些,于是潘金莲又一身男装出行,看看那县令有什么办法。
县衙的大门很庄重,两头石狮威风凛凛地守在大门外,微张着口,不怒自威。
一个衙役见金莲在门口来回张望,于是上前询问,
“公子有何事?”
金莲暗想这县衙大小也是个官府,寻常人很可能被这衙役以无关人等的借口给挡在门外,要是说有什么法情冤故,自己好像也没有,这可不能随便冒充。
在不知道商会深浅之前,状告他们渎职显然是不明智的。
想来想去,唯有假借名义好用,于是对衙役说道,
“江文魁在吗?”
衙役还真就被唬住了,他还从来没有听过有人直呼县令大名的,心想莫不是县太爷家眷或者某个大官家的千金。
以潘金莲的容貌,冒充谁都是有几分可信的,衙役不敢怠慢,反正通报一声又不是什么大事,
“请问公子,不,请问小姐名讳?”
衙役问。
见有效果,金莲正着身回,
“你就说香饼屋就行。”
这时候金莲才想起来自己没曾在县令那里报备过自己的名字。
她相信虽然江文魁很刚正,可是他对自己一定有印象。
衙役以为这是他们之间的暗语,也就没有多想,直接进门禀报了。
没多久,衙役真就小跑出来,然后把金莲领进了县衙。
江文魁没有在大堂接待潘金莲,而是在后堂接见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