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幸福的夫妻(1 / 2)
程维维跑到化妆间,程思荧刚好上好妆,只见她眉目如画,脸上肤色细腻,更为动人的是她眼里的喜悦和幸福之情,让她看起来有一股迷人的魅力。
程维维大叫,“程思荧,你个贱人,你就是见不得我好。你就那么恨我吗,自己得不到的也不想我得到。你知道我为了得到李简,付出了多少努力吗;你知道我为他做了多少吗,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程思荧笑笑,“那又关我什么事呢?我已经说了,这段时间我忙着跟松哥筹备婚礼,根本没工夫关心你的破事,又怎么会知道你和李简什么关系呢。再说了,你为他做了多少,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
“啊,你这个贱人。”程维维张牙舞爪的就要过来爪花程思荧的脸,好让她今天婚礼上丢人。幸好化妆师是程思荧自己带的,赶紧过来帮忙拦住她。
“思荧,好了没有?”看着已经到了时间点的丁松迫不及待的过来找新娘子,却看见自己的妻子正被她一向不喜欢的程维维纠缠。
丁松赶紧跑过去拦住程维维,不悦的说,“维维,今天是我和思荧的婚礼,你平时胡搅蛮缠也就算了了。如果今天还要闹事的话,那我就不客气了。”说完,赶紧问程思荧,“思荧,你有没有手上,没事吧?”
程思荧见丈夫如此紧张自己,心里更加开心,“松哥,我没事。我们走吧,今天是我们两一辈子最重要的日子,不要因为不相干的人破坏了我们的心情。”说完抱着他的双手就要朝外走去。
程维维凄厉的叫嚷,“丁松,程维维,你以为你们两个就真的相爱吗。丁松,你知道你的妻子心里面装了一个人整整装了15年吗,你知道他装的那个人有多么优秀吗?你永远都比不上他的,你援用只配捡那个人的不要的破鞋穿,哈哈哈。”
丁松淡漠的看了她一眼,“你说的是李简吧,我们两正式在一起前,思荧就已经原原本本把以前发生的事情告诉我了。谁年轻时候没有爱错过人呢,我以前喜欢过一个跳舞的姑娘,思荧同样知道所有的故事。爱情就是双方毫无保留的坦诚,并且在毫无保留的坦诚之后还能深爱着对方。你没有真正爱过,没有真正拥有过爱情,我也不跟你计较。”
程维维冷血,“我不懂爱情,我爱这个男人爱了这么多年,为了默默的付出了这么多。难道这还不是爱吗?”
程思荧还之以颜色,“那不叫爱情,你千方百计的粘着李简,不过看重了他的权势、地位和财富,想通过他的人得到这些你不拥有的东西。真正的爱情是不看重这些的,你不说比刘美媛差远了,你比默默守候在星河集团边上住着的谢朝鸿都差远了。醒醒吧,你配不上杨简的。”
程维维脸都扭曲了,“你等着,我一定会得到李简,一定会在你们面前扬眉吐气,到时候把你们踩在脚下,你就知道仰望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情了。”
丁松冷笑,“别做你的白日大梦了。而且就算杨简真娶了你,好吧,相信他不会瞎了眼吧,你也没资格说这句话。我在材料领域的造诣,连李简的铁哥们吴思都佩服不已,当年还是我出言指点他才攻克了低品位磷矿的浮选技术。所以,省省吧,外力皆不可靠,还是自身强大才是真的。”
程思荧从来没有听他说过原来他还指点过吴思,这下眼里的佩服更加遮掩不住了,两只眼睛水汪汪的盯着丁松,软糯的说,“松哥,你好棒哟!”
丁松见了心痒痒,听到她迷人的声音更是热血沸腾,恨不得早点结束婚礼,好好的品尝一下自己合法拥有的水蜜桃。
程思荧再也不看一眼程维维,抱着丁松的手臂就向外走去,徒留孤单的程维维在化妆室发呆。
程思荧挽着丁松的手,边走边说,“松哥,我好爱你,我们要永远永远的在一起。”
丁松笑笑,“思荧,我也爱你,让我们一起携手,甩掉那些不开心的过去,去迎接我们幸福的新生活吧。”
于是,世间少了两个孤单的灵魂,多了一对恩爱的佳偶。
程维维从化妆室回来时,脸上已经看不出任何痕迹,更看不出她曾歇斯底里,她曾咆哮大叫,或许这就是她生存的艺术。她从小好强,害怕自己拥有的不多,害怕自己拥有的失去。因此,当她下定决心要得到某样东西时,她就一定会全力以赴,施展出浑身解数,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于是,她将学会的社交手腕尽可能的展现,不冷落一个男人,也不明显偏向任何一人;她谈论艺术,她讨论画作,她也说说高尔夫,聊聊豪车豪宅,既显得阳春白雪,却又照顾到每个人的知识水平和情绪。她善解人意,该刚则刚该柔则柔,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男人的自尊心,估计英国法国那些世家贵族的交际花也不过如此。
众人都是生意场上的成功人士,什么样的好看的美人没有见到过。但是像程维维这种,带有贵族气息的姑娘,又是从事艺术,天然有一种神秘感和魅力。当这样一个姑娘对你言笑晏晏时,很难阻挡这种魅力。酒桌不是谈正经事情的地方,所以大家也只是东拉西扯的闲聊,所以杨简大多数时候也只是保持沉默,他的身份地位也让他没必要再去附和每个人说的每句话,或许这就是上位者的便利。但是他每当一说话,必然言中要害,开的玩笑也是恰到好处,与他平时冷脸示人的形象大不相符。想来也是,平时对下,不严厉驾驭不了下属。如果对合作伙伴,还那么摆着张臭脸,对方还会以为看不上他,再好的关系也禁不住折腾。
男人的聊天大多是相互吹捧,聊些没有营养的车子美人。与之相反,女人之间聊天明面上是相互吹捧,但如果有谁独占风头,那么大家就会群起而攻之。
当程维维言笑晏晏,吸引大多数男人的眼光时,大多数的女士则通过眼神交流,准备暗地里给程维维好看。
餐桌上整人的招数就这么多,要么灌酒,要么转桌子,更狠一点的,直接饮料泼在衣服上。很意外,这几种今天都凑齐了。
热菜里有一道清炒马蹄菜,这道彩清热解毒,美容养颜,平时倒是很少能见到。程维维见到了有点喜欢,就准备多夹几筷子。可惜,每次他伸出筷子正要落在菜上时,转盘就会神奇的开始转动,不幸的是,靠着这盘清炒马蹄菜的是一道沾益辣子鸡。辣子鸡是美媛的最爱,可惜却不符合程维维的饮食习惯,毕竟一个自我标榜的淑女如果被辣得伸出舌头,自然是不怎么雅观的。可是筷子既然已经伸出,断然没有空筷而回的道理,无奈之下,也只得加一小块鸡肉慢慢咀嚼。连着出现这种情况几次后,就有急先锋挑了出来,“程小姐这么喜欢吃这道辣子鸡啊,那多吃点。”说完,一勺辣子鸡,鸡肉夹杂着辣子就舀到了程维维的餐盘里。程维维不便发作,只好硬着头皮的慢慢吃。同桌的姑娘们也非常配合,连连与她碰杯喝酒,虽然是红酒,架不住量多,慢慢的程维维的脸上就有了红晕,众男士一看,也开始加入到劝酒的队伍。
程维维求助的看向李简,可惜李简正与余文松谈论项目细节,谈到兴起,余文松连连与李简碰杯,自然也没有功夫来理睬她。好在她久经酒场考验,一时半会倒也没事。
看着她略显狼狈的样子,吃瓜群众美媛隐隐约约觉得有些高兴,虽然她自己也说不清这种高兴的缘由是什么。或许是看见情敌落魄的开心,亦或者单纯是不喜欢这个人。
美媛在心里偷笑,却不知道刚刚与其他姑娘打成攻守同盟时,也就意味着自己也要出力。毕竟,一起干过坏事,友谊的联盟就更加的坚固了嘛。不久,她就被迫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