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张问森(1 / 2)
南太平洋,郑和十一号邮轮上,一头白发的张问森站在船头望着远方的大海出神!
昨夜刚刚经历了一场暴风雨,但今天的太平洋却突然放晴了。
天空蓝的清澈见底,大海平静的万里无云。
离开了风京城已经快半个月了,外星人将他从坟墓中救出来时,仿佛做了一场梦。
在得知末日危机的真相,人类的威胁已经解除后,张问森接受了外星人的建议,带着外星人给的新身份和一副年轻了三十岁的身体,开始了漫长的旅途。
只是伴随着这幅新的身体带来的副作用,他之前的记忆一下子变得破碎,只好在路上慢慢找回。
经过这半个月的不断拼凑,之前的记忆已经陆陆续续回到了他的大脑。
此刻他正站在船头,咀嚼着自己的一生。
张问森出生在一个书香世家,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是第一批参加高考的“老三届”。从小他便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在学校里成绩优异,性情温和,是那种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
但是进入青春期后,他疯狂的迷恋上了摇滚乐。
就是某次偶然的机会听到了一首摇滚歌曲,张问森感觉自己内心里的某种东西被唤醒了,任由着那股原始的欲望与冲动带着自己走上了摇滚这条路。
那时候网络刚刚兴起,他给自己起的第一个网名便是“假行僧”,他当时太喜欢这首歌了:
我要从南走到北,
还要从白走到黑。
我要人们都看到我,
但不知道我是谁。
……
要爱上我你就别再后悔,
总有一天我会远走高飞
……
从那首歌里,他听到了对远方的渴望,对流浪的向往,对自由的朦胧憧憬以及莫名的躁动。
他彻底的放飞了自我,原来的那个“别人家的孩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疯狂的摇滚少年。
他与同学组了乐队,他学会了抽烟,他留起了长发,他与自己的乐队在简陋的民房中排练,他们到处参加各种聚会,他们青涩的嘶吼着在台上给青涩的观众表演……
但他的成绩一落千丈,父母在说了他几次后,看看没有效果,便也只好放任自流了。
父母的高级知识分子身份,不仅给了他丰衣足食的生活,还给了他足够的宽容与试错机会。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张问森认识了他的初恋,那个让他铭记一生的女孩:眭冉。
那是一次某个朋友组织的小小聚会,张问森和他的乐队当时在他们那个小圈子里只能算是“小有名气”,那天聚会他在众人的怂恿下唱了一首《一块红布》。
下台以后一位长得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女孩主动找到了他,落落大方的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眭冉,你可以叫我小冉。”
“你好,张问森!”张问森也自我介绍道。
“我知道你的名字,早就久仰大名了!”眭冉微微笑着道。
“哦,你以前就听说过我?”张问森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了些名气。
“那倒没有,只不过刚才听你唱歌,就好像听到了你的人生,也就算是老相识了,说句久仰不算过分吧?”眭冉有些小调皮。
“听到了我的人生?”张问森不禁十分好奇。
“是啊!”眭冉肯定道。
见张问森一脸不解,她停了下又道:“你是不是经常会觉得孤独?”
张问森闻言身子一抖,那深藏在狂野和叛逆之下的内心深处被眭冉触碰了一下,他再看向她时,眼神里也多了些东西。
但那天的聚会他们也并没聊太多,最后也只是交换了地址,就此别过了。
回去以后张问森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平静,眼前总是出现眭冉的身影,他也第一次看到了那隐藏在心灵深处驱动着他变成如今这副模样的那股最原始的动力——孤独。
半夜的时候,他爬起来给眭冉写了第一封信,很快便收到了她的回信。
他赶忙写了第二封、第三封……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二人不断的书信往来,总感觉有说不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