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茶馆遇事故(1 / 2)
“一共三只。一只深绿色,一只浅绿色,一只黄绿色。”王巨君说。
“哎呀,这三只闹不好就是当时劫持过大萌和乔安娜的那三只。其中浅绿色的那个,用的是球,名字应该就叫莱塞特。咱们的那个莱塞特,就是这个的仆从。因为本主被我们弄死了,它才继承的这个名字。”我沮丧地说,“这下坏了。这三只蜥蜴人非常不好对付。虽然摩登伽老师说他们只是科学家,不是战士;但当时我带着护盾和闪电戒指,再加上大萌爆发,才勉强脱身。现在可好了,裸奔没装备的状态,这仗怎么打呀。”
“你别灰心。现在咱们的情况和你上次遭遇到的也不一样。”霍鹰说,“你看,上次是突然袭击,这次是两军对垒。咱们这回有五个人,手里有枪,有荣门的前辈支持,你和那个雷格巴老爹不是还有个协议吗?咱们只要充分谋划,一定能有办法取胜的。”
“爱丽丝小姐也站在咱们这边,这点你就放心吧。”王巨君也说。
我倒不觉得爱丽丝小姐会有什么立场,就算她站在哪边,恐怕凭她病殃殃的样子,也没什么用。
“与其议论这些,不如赶紧说说,你是怎么看到这三只蜥蜴人的。”霍鹰问到。
王巨君说:“一开始,我路过宴会厅,看到休谟先生在招待几个外国客人。三个都是驼背老头,看样子是马克·吉布森介绍来的。我本来还没在意。可是爱丽丝被叫进去,跟他们打招呼。爱丽丝一进去,我就看都这三个人身上发生了神奇的变幻,就好像电视信号被干扰了一样,每个人都展现出重影的状态,重影里是三只蜥蜴人的样子。但似乎只有我能看出来,休谟先生根本就没看出来。等爱丽丝出来,我问她看到没,她说她看到了,但也见怪不怪了。用她的话说,行走在人间,披着人皮的非人类多了去了,一点都不新鲜。”
“哦,这么说爱丽丝小姐还蛮厉害的,可以化解蜥蜴人的变身?”我赞叹到。
“也谈不上化解,似乎只有我和她能看出来。当我告诉她我能看到蜥蜴人的时候,她还对于我表现出非常惊讶的样子。因为一直以来她以为只有她自己能看到,而且她一直都相信这种‘看到’也是她精神病的一种表现而已。直到我主动问她,她才明白,并不只有她能看到,原来我也能看到。这可是极好的,她和我之间又有了更多的共鸣。要么人家能给我烤曲奇嘛~”王巨君得意地说。
我点了点头,说:“我想,可能是因为咱们目前本身就与这个宇宙的频率不太吻合。比如,目前咱们驾驭的这几具肉体的真实长相,恐怕和咱们互相看到的,都不相同。要不然,咱们当时一下子就得被马克·吉布森认出来了。只不过咱们现在也没办法知道真实的长相是什么样子了……其实,什么又是真实呢?所见的不过就是这样罢了。”我感叹地说,“所以,恐怕蜥蜴人的变身法术收到爱丽丝小姐的干扰。不管爱丽丝小姐基于什么样的能力或理由,她一定不是普通人。她表现出来的状态,很像是所谓的‘高维度生物在低维度宇宙中的投影’这种状态。”
“其实这几天我和爱丽丝聊天,也没觉出她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来。她明明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习性常识、喜怒哀乐都和普通的女孩子没有什么区别。所以爱丽丝到底有什么与众不同,我也没察觉出来。”王巨君想了想,又说,“也许出错的并不是爱丽丝,而是周围的人吧。我们每个人都戴着自己的有色眼镜去看待这个世界。我看到的爱丽丝是无比美丽的,仆人看到爱丽丝肯定是丑陋甚至恐怖的——他们觉得我与这么怪异的人在一起,根本就是怪人,所以对我都用异样的眼神看待——而老休谟则一心想‘治愈’爱丽丝的病态。难道以休谟先生的才学和见识,想不透爱丽丝的真相么?我猜不想不透。连咱们这些外人都能看透,何况他这个亲生父亲?只不过他自己不愿意承认和接受自己内心中的阴暗面吧了。爱丽丝根本就算是一面镜子而已。”
我觉得王巨君说得非常对。爱丽丝根本就是一面镜子,见到她的人内心是什么样子,在她面前就映照出什么样子。
“所以啊,王巨君同学,如果你想保持见到的爱丽丝是位美丽的女神的话,可不能学坏呦。否则她就变成恶鬼啦。”霍鹰认真地拍着王巨君的肩膀说。
“哈哈,我是从贼窝里走出来的,什么坏人坏事没见过?我还能学啥坏?我是把名利啊,面子啊,啥啥的都看透了。”王巨君大方的说,“活开心就行啦,人生就这几十年,长多大个儿也就睡两米一张床,吃三顿饱饭。我见过太多了,那些贼骨头攒了一辈子金银财宝,或者赌博一瞬间输光,或者被仇家杀了,到头来该不是你的,还不是你的,挣命没用,好好活着就够了。”
我和霍鹰都点头,觉得他说得有道理。特别是霍鹰,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他豁达多了,计较少了,成熟不少。
睡了一夜安稳觉,也没有神游去哪里。我不好意思再晃悠到休谟大宅那里,万一碰到雷格巴老爹,人家一问我事办的怎样,我哪里好意思回答他呀。
第二天吃完早饭,我们就接到来自江南燕的一封信。她详细地介绍了通用电器公司工厂的地址,并且希望我能尽力做好周密的侦查。
侦查的话,恐怕得等晚上了。我没有王巨君说得那么厉害,只能看睡觉的时候的状态。白天的课程实在是无聊,毕竟是一百年前的旧闻,很多知识都过时了,就连我这个文科生听起来都不是很困难。
那下课以后干什么呢?既然来到这个时代了,干脆四处逛逛吧。吃过中午饭,我们五个人一起离开学校,向城里走去。
在这个时代,城市还很小。宏伟的城墙包裹着内城,城外都是泥土道路和破烂的村庄。到处都是贫困和饥饿的穷苦人。我们沿着官道,走了好几里路,才见到城门。
城门口并没有什么守卫,只是有一名打着白色绑腿,穿着一身黑衣的巡警,懒洋洋地站在一个圆形的高台上,拿着一根指挥棒吆喝着指挥交通。小汽车,马车,人力车,三轮车,自行车,以及挑着担子、背着包袱、各式各样的人簇拥着,在城门口挤来挤去,进进出出。
虽然走了一路,有点累了,但是看到这些景物,还是觉得蛮有意思的。特别是这高大宏伟的城墙,古老的墙砖上刻满历史的痕迹。在一百年后,这些巨大的城墙早已不复存在,建成第一条绕城公路。而在此刻,城墙依然耸立在这里。抚摸着这粗糙的砖石,我们都不由得生出无限感慨。
王巨君给我指了指来往的人群,说到:“你看,城门这个地方,到处都有小闾出没,人来人往之处,正是施行偷盗的好地方。”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赤脚小孩子,故意撞了一个身材肥胖、身穿长衫、富商模样的人。这个富商模样的人不由得张口就骂,就在他分神的时候,又有一个光着膀子,赤着脚的瘦小的孩子,从这个人后腰偷走了钱包。
“都是穷孩子,这个时代是最悲惨的时代。”我不由得感慨到,“以前天天在书上读,在课上学,说过去怎么怎么不好。真的没感觉。这一来了才发现,真实的情况比书上写得更惨。庆幸我们生在好时代啊。”
王巨君点点头,说:“可不是嘛。罗掌门说的话,应验了啊。咱们生活在没有江湖的时代,真是好啊。有谁是真的想要江湖啊?哪个不是想要庙堂啊?只不过没办法,只能委身江湖而已。时代不允许啊。所以,在咱们这么好的时代,还有我老爸这样的人去做贼,活该他被抓。”
我们闲聊着,溜达到一片热闹的街区。这里有很多茶馆和商铺,还有不少摆摊撂地的穷苦人。
王巨君领着我们走向一座古香古色的大茶馆,一边走一边说:“来都来了,咱们去见识见识有名的茶馆文化吧。”他做出一个“ok”的手势,对我们说,“放心,小鹰上次花的钱,我又给‘荣’回来了。咱们哥们现在有钱,吃喝还是没问题的。”
我和霍鹰对视一眼。霍鹰撇了撇嘴,有点不服气地说:“纳了闷了,就这么一位,居然在爱丽丝小姐那里评价出最高的正义值来。”
“废话,我不‘荣’点经费,咱们一群人,吃什么喝什么?”王巨君笑着说,“反正学校东面就是租界,里面有的是外国富商。没钱了我就溜达一趟,很容易的事情。”
“你多会儿去的?我们怎么都不知道?”大萌好奇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