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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欢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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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近杜鹃啼不断,寒催归雁去何穷。

兵还失路旌旗乱,惊起红尘似转蓬。

新周初立,正值百废待兴,出乎预料之外的湘阴公的暴亡,却为这个初生的帝国渐渐笼上一层波诡云谲的阴云交织,各方势力错乱兴起与重组间,共同考验和审度着它和它的新主究竟可将这方天下长久坐拥,抑或如之前的梁、唐、晋、汉一般昙花一现、过客史间。

北方,河东节度使刘崇听闻长子薨逝,当日便身着素服愤而即皇帝位于晋阳,立国曰“北汉”,占据并、汾、忻、代、岚、宪、隆、蔚、沁、辽、麟、石十二州之地,与黄河以南及太行以东的大周分庭抗礼。

同时,老奸巨猾的刘崇也不似刘承祐那般年轻气盛、不肯屈尊,他深知小小北汉势单力薄长久以往定非大周对手,便依照石敬瑭的办法举一反三、照猫画虎地寻找起靠山来,他派出使者前往契丹递交亲笔书信以示依附,“本朝沦亡,绍袭帝位,欲循晋室故事,求援北朝。”

契丹皇帝耶律阮正担忧大周新帝郭威不似过往唐、晋、汉旧主一般容易掌控,北汉便主动投靠上门,且谦恭自称“侄皇帝”,虽没有献上燕云十六州般的军事要塞,每年进贡十万缗岁钱的册礼约定也算给足了大辽之主至高无上的颜面和尊荣。

东方,郭氏派人找到慕容彦超徘徊于兖州的行踪,圣上即刻赐诏册封“兖州节度使”以安抚其心,另为其报以玉带并唤之为“超弟”以示亲近。

慕容反倒愈加战战兢兢起来,心中的疑惧日益加深,听闻刘崇新建北汉,作为后汉高祖胞弟,他的心思迅速活络,在兖州的募兵操练活动也愈加胆大妄为,好似转瞬之间,便可和北汉一东一西之间,共同扼住大周的咽喉命脉,给予其致命一击。

南方,南唐李氏一族受慕容彦超所派使者蛊惑,更希望牵制住大周问鼎中原的脚步,便多次从南面给予大周国土以骚扰和军事压迫,时间久些,许多居于南境的民众开始纷纷逃离大周,当地县令无奈上疏此事求援,郭威虽心痛,却只得加注朱批,“朕德行有愧于民,致南境民不聊生之状不可缓解,生民皆往生处去,宜令州县津铺无得禁止。”

政事缠身的郭威整日眉头紧锁,接连几日不眠不休,餐饭也因心绪烦懑而进得极少,郭荣担忧父亲身体,便请安歌出马让郭威暂时从这些繁杂的国事中抽身开来。

安歌心中早有盘算,她便以绛珠和夏虞侯的“主公”身份出面,请皇帝下诏允其择吉日完婚,“陛下,您也知晓夏虞侯与绛珠姑姑相识已久,又得陛下亲赐婚约,二人已是不胜感激,如今,六礼已循规履行,嫁娶物拾也已置办齐全,却因近日来国事情势从紧暂时搁置,不敢擅自行礼完婚。”

安歌边说边偷偷观摩郭威的表情与脸色,“绛珠姑姑倒好说,只是夏虞侯那个急脾气,早已如坐针毡,另外,他之前扬言要在昏礼之上按照后蜀之礼为新娘献歌一曲,如今由于不知婚期何至,因其每日反复操练,嗓子都几乎哑掉一般,昭华实在被他逼得没有办法,只得前来向圣上求助一二。”

郭威放下手中攥紧的奏折,单手张开轻揉着泛红的太阳穴,懊恼地说,“小昭华提醒得极是,朕之前说过要做主婚人的,这些时日政事繁杂,竟将此事忘得一干二净,当真罪过。”他缓缓从龙椅上站立起身,双手背后,看着远处漫目霓虹的晚霞遮天,终于从紧迫孤绝的状态恢复了些往日的和善从容,“家中许久没有喜事了,此次着实该好好热闹一番!”

当安歌把此事来龙去脉和坐在梳妆台前已是一身新娘装扮的绛珠笑着说起时,后者却是一副语焉不详、心神不宁的彷徨面色,安歌的心情反倒好似新娘一般,喜滋滋地招呼周围的仆人一同鞍前马后的操持着典礼前的准备。

为聊表大周及郭氏亲贵对夏虞侯与绛珠的感激之情,郭威亲赐了一座偌大的府邸,他二人异口同声地表明心迹日后势必要跟随符氏回到青州效力的,故仅借此地作为完婚之处小住些时日便做归还,毫不贪婪。

二月初十成婚之日,这方三重门院落之中的最后一堂留给新娘做出阁之地与行礼洞房,中间一堂为新郎准备及迎亲之所,前院则为拜堂及众人贺喜之处,二人虽算不上正统皇亲国戚,却因符家及之前为保卫郭氏的功劳,再加上圣上的莅临主婚,前庭俨然已集聚了大周最有权势和地位的贵族名流,人流熙熙攘攘得令这偌大的园子竟略显紧凑局促。热闹的贺喜声早就穿透院墙落到后院新娘的梳妆小阁,却丝毫未曾打乱安歌部署的稳健节奏。

“大小姐,”绛珠轻扶住安歌从杂物盒翻找耳饰的手臂,侧头朝身后的一众婢女们轻声谈吐,“还请姑娘们稍稍屋外等候,老身想和大小姐单独说些话。”

待众人出了门,屋内只剩她俩人相对时,安歌弯着嘴角,低垂眼眸在她对面缓缓落座,心中如明镜一般,“姑姑想说什么,我都知晓。之前的事,我根本不曾怪你,不论你替君欣在背后操纵与否,我都会嫁到李家,一切因果与你无半点干系。我信缘分,无论如何,崇训都是会走进我生命之中的,我感激与他的这段相逢。”

“谢谢大小姐的宽宏大量,是老身背信弃义、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如今您将深埋我心中已久的愧疚心结解开,老身死也无憾了。”

“好了姑姑,”安歌急忙捂住绛珠鲜红欲滴的覆唇胭脂,“你俩忠心守护彼此便已足够,夏叔为符家军奔走操劳了大半生,你们还是要享受珍惜这份得之不易的团聚。家国情怀虽重,却不能让位于你们自己的幸福。”

闻此,绛珠面色露出片刻的惊诧,复而又重归隐忧,“大小姐如此告诫我们,却唯独忘了自己。您也要适时稍稍忘记些家国情怀,去考虑自己的幸福了,您如此苦自己一人,我们很担忧,老爷更是心急如焚。”

“我?我还是自己一个人陪在父亲身边比较逍遥自在。”

“您口中那位后蜀公子呢?为何不能前去寻他?”

安歌眼神忽的一黯,“我和他回不到从前,也无颜再和他面对。如今看来,我与他此生必是错过,再想也是枉然。”她若是当时毅然决然地留在后蜀或重生之后回到他的身边,自己又会得到何等完满的幸福呢?念及此,她晃了晃头,止住自己不切实际又只能徒增伤感的幻想。

绛珠握着安歌蜷紧的手,继续关切地问道,“那郭公子呢?我们都能看出他十分欣赏于您,你们二人不论背景、出身,还是心志所向,都十分合拍登对,为何不能再进一步呢?”

“他如此出色,如今又身处大周高位,多少贵族少女都将目光系于他一身,我生长于军旅,貌若无盐,性情也不温和,他只是把我当做小妹看待,若是选妻子,又怎么可能会看中于我?家宴那晚,他若是有意,早就应了陛下的恩赐,又何必支支吾吾给不出答复,只是不愿致我颜面扫地罢了……”安歌咬着唇,越想越委屈,言辞也早已在不经意间将自己对郭荣压制心底已久的情感倾向潺潺流露出一二。

绛珠将精致的脸颊凑上前去,一言以蔽之,“这么说,您还是喜欢他的?”

“我是仰慕他已久,但却无法辨别他、甚或是昶君、崇训心底真实的想法,对我是利用、是真爱还是兄弟情义?我从不知晓,这让我觉得很没有安全感。更何况……”安歌摸着自己平坦的小腹,苦笑中露着些许隐忧,“他如今膝下无子,想必对子嗣更是急切,我的身子受过伤后,确实不知情状几何,不想再误了别人。”

望着绛珠眼中无尽的怜悯,她长吸口气,随即恢复了日常的平静,“我习惯于在战场上把控进攻的方向,但是在这片女儿家的战场,我却丝毫没有任何把握。有时想想,说不定世间再也找不到一个能够让我们彼此视若生命的男子,如今便只想退缩了。”

“哪一个女儿家都是怕极了男子可能给予我们的伤害。”绛珠将安歌发髻之上的宝蓝云冠珠花轻轻扶正,看着眼前这张清秀年轻的面庞,好似也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那时我也有过喜欢的人,自己深知配不上他,只想默默守候在他身旁,时间久了,心就乏了累了,却又不愿放弃也不愿忘记,那感觉现在想起,仍是满满折磨的回忆,所以,还是首先要优雅从容的保护好自己。”

安歌怔怔地透过涂抹脂粉以后依旧风韵犹存的绛珠,看出她青葱岁月中光彩四射的痕迹,“所以那时夏叔向您示好,您也未曾应允?”

“他和那人的谈吐气质都不可并论相提,我以为他对我不过偶然兴起,便一直不屑一顾,却没料到,他这一追,竟跨过了十几年的光景。”绛珠忽的嗤笑起来,眼角倏忽挤出一叠浅浅的沟壑褶皱,每一道却随着舒缓的回忆填满了丝丝相濡以沫的陪伴与甜蜜,“结果这一生,兜兜转转,才知道他是待我最好的人,他不可能再看中别人,我更是再也不想离开他,这便是真正的踏实了。”

“所以啊,”绛珠若有所思地点着头,“心动是一瞬间的事,心安却是一辈子的事。找到一个让你心动又心安的人羡煞旁人固然好,却也并非每个人都有如此幸运,若是找不到这样的人,选择一种令自己心安的生活方式,也是另一种踏实的归宿。大小姐,不论您如何抉择,符家和我们永远都站在您身后。”

安歌舒畅又饱含热泪地笑着,将自己的面颊贴上姑姑丹壁刺绣的肩头,绛珠轻拍着她的背,翕出浅浅的哽咽,“有些话,不能总憋在心里,说出来便好了,伤感也会散得更快。”

安歌轻轻吸着鼻子,从托盘上拿起九翚四凤及珍珠镶嵌的覆面头冠戴在绛珠的头顶,宝石清脆的伶仃声好似记录着眼前这位新娘从年少到此时的红尘心境、往事流连,也记录着新娘因兴奋紧张而同步跳动的快速心率。那一瞬之于安歌,则是令她回想起三年前的自己,恍若也是这样的冬季,一身红衣的崇训眉目笑焉地牵着绣球走向自己。

倏忽间,门外响起婢女们一阵尖细嗓音的骚动,随后屋门被“咣”地一脚打开,嘶哑高亢的声音不速而至,“媳妇、昭华,你们怎么还不出来,急煞我也!”

安歌无奈跑到门口截住他的去路,“你怎么闯来了?吉时未到,你不能擅进新娘闺阁!”

没曾想,夏虞侯痴痴地看着窗前已是凤冠霞帔加身的绛珠捂着嘴对自己笑个不停,心头扑通扑通愈发跳动得厉害,任凭安歌如何推搡也是岿然不动,眼睛直楞楞地,半晌才不住地点着头,沙哑地挤出几个字来,“好看好看,真像个小闺女……”

“哎呦!”安歌看着他呆愣表情本来已是憋笑了很久,终于被他这句肺腑之言逗得前仰后合又略带恼怒地嗔怪,“是啊,你看姑姑像个小闺女,再看看你,胡子拉碴的样子,今日这般日子都不知道收拾收拾自己,嗓子又如此沙哑难听,今日最好不要开口说话,否则这满堂宾客的,回头都说你配不上人家,让他们看了你和符家的笑话去!”

安歌平日里便喜和夏虞侯打着嘴仗互相贬斥对方,今日她看着夏尚直满脸的不修边幅的胡茬,礼帽和花球略显歪扭地带在身上,让她看着气不打一处来,随口牢骚了几句。但这些评论好似真的入了夏虞侯的耳,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被腰带箍紧的浑圆的肚子和凌乱飞舞的胡须,顿时好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地转身走出屋外。

“姑姑,他这个样子怎么配得上你嘛?”

绛珠语气之间对未来的夫君颇为维护,“大小姐,方才您说得确有些重了。他这人表面大大咧咧,实则也是脆弱敏感得很呢。”

吉时将至,却迟迟不见新郎前来迎亲,安歌心觉古怪,便赶忙派人去催促,不一会儿便听到位姑娘边朝闺阁跑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叫嚷着,“新郎不见了!新郎不见了!”

“什么?”绛珠一听此讯息,吓得站起身来便要跑出屋外去寻。

“你不能走,我去看看!”安歌命几位婢女照看好绛珠,便撒腿朝前院和中院跑去。

中院如今已是乱成一团,一众婢女小厮来回奔跑着到院子里的各处房屋找寻,惹得前院准备观礼的大臣们都因不知何事而不时朝这边好奇张望。

安歌看着屋内被放置在桌上胡乱脱下的新郎礼服和花球,气得浑身发抖,“夏尚直,你今日要敢抛下绛珠,我便掘地三尺也要把你挖出来,然后手刃了你这个胆小鬼!”

她知郭荣与子期此时应该在路上陪伴圣上前来,父亲和绛珠胞弟秦隐正在前院招呼各位贵胄宾客,没法帮上自己的忙,如若夏虞侯真的遁逃,不仅仅涉及符家和姑姑颜面的事,更是违抗圣旨的欺君大罪。

想到这层,她已是感觉冷汗涔涔,安歌觉得夏虞侯既然如此真心对待绛珠,便不可能真正地出逃或者逃遁得如此笃定,加之圣上前来,来往路途势必已是基本封锁,根本不允车马行人通过。

于是,安歌赶忙召集院内的一众小厮和婢女积极部署策略,“府内找的,一定要多看看角落,新郎可能内心受了委屈,藏到了哪里,你们一定要仔细!府外找的,便要快马加鞭地寻,他势必未曾走远!”

“少将军,”有位小厮举起了手,“那新郎倌究竟长什么样子?”

这一问,引起众人哄堂大笑。

他依旧举着手恭谨又满脸无辜地问道,“他脱了新郎服,我们哪里认得他?”

“是啊,是啊……”众人交头接耳地附和称道。

安歌几乎气得七窍生烟,强忍着怒火耐心比划,“他比咱们年纪都大些,络腮胡子略有花白,大概有这么长,体格宽胖圆润,看人总是笑嘻嘻的……嗯,可能现在也笑不出来了……好了好了!就这么多线索了,大家快去找罢!”

“少将军,”那位小厮又不紧不慢地举起了手,“我还有个问题。”

安歌奔到他面前,恶狠狠地朝他怒吼,“你怎么这么多问题,还不快去找!”

他畏缩着肩颈,稚嫩的额顶都因惊吓而挤出几道纹理,他睁着一双大眼睛依旧无辜得看向安歌,一手战战兢兢地指着自己身侧的人,“他……他好像跟你说的那位大叔很像,就是胡子对不上。”

安歌瞥了眼他所指身侧挂着两撇精致胡须以及下巴圆润光滑的身影,对这个调皮的小厮忍耐到了极点,在倒吸的凉气即将喷薄而出之际,内心忽然漏跳了一拍——等等,这个满脸好奇张望、不知何故的人的确再似曾相识也没有了!

“夏尚直!你跑哪去了!”怒不可遏的安歌高声嘶吼间,才发现中院和前院的连廊已经挤满了骓儿为代表的一堆男女老幼,正在满脸惊惧地看着自己。

面色通红的安歌连拖带拽地把夏虞侯推到屋内,紧攥着颤抖的双手,极度担忧因控制不住朝他挥舞拳头,“你到底在做什么?我们都以为你逃婚了!”

夏虞侯耸着肩,满脸无奈又龇牙咧嘴的张着双臂,好似举天状。

“你哑巴了?怎么不敢说话了?你知道我们一堆人要去找你么?”

“哎呀,是你不让我说话嘛!”沙哑聒噪的声音终于重新响起,才让安歌真正踏下心来,证明了此人确实是如假包换的夏尚直,“我听你的,做一枚安静的美男子,你又怪我!”

此时,安歌定觉得此生的白眼均在今日都翻尽了。

夏尚直兴冲冲地跑到铜镜前看着自己精心修剪的两撇胡须和施了些脂粉之后的脸颊,左右翻看毫不厌烦,“昭华,你总说我配不上绛珠,如今我也捯饬捯饬,把络腮胡子全都剃掉,又给自己上了些铅粉,怎么样?是不是也像个小伙子,能跟绛珠相配了?”

“是是是,我错了,刚才不该这么说你!”安歌将桌上摊着的新郎礼服一件件捋好,像哄孩子一般唆使夏虞侯赶快换上,“现在夏叔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刚看你的时候,还以为是从西域高昌来的年轻人,和姑姑再相配也没有了。时间不够顾影自怜了,快换上礼服迎亲去罢!”

夏尚直十分受用地倾听着安歌口是心非的吹捧,又拿桂花水仔仔细细将头发篦了个遍,才肯戴上帽冠与花球,挺直了身板骄傲地在众人簇拥下跑到后院迎接新娘去了。

安歌瘫坐在太师椅上,疲累不堪地仰天长啸,“主公难当,受制于人呐!”

父亲的声音从门外幽幽响起,“安歌,你在这里做什么?圣上已临,还不快去前厅接驾!”

“喳!”安歌反应极快,一个起身便箭步蹦出门外,停顿间,不由得恍若教书先生般连连摇头跺脚慨叹,“受制于人!受制于人呐!”

好在典礼与拜堂一切顺利,安歌提心吊胆地生怕这位大叔又搞出点什么名堂,索性他安分许多,就是执意要按照后蜀习俗为新娘引吭高歌一曲。

那磨砺如沙的嘶哑声音倒是没有想象中的魔音穿耳,只是那所有音色皆在一个调子之上,好似真的从中原跑去了高昌国,直令闻者忍俊不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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