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定格(1 / 2)
虽然顾烟对周行健的才华深信不疑,但其实仅限于“乐器演奏”这方面。
换句话说,假如周行健是弹唱别人的经典歌曲,那她能开心地听一整天,这绝对是一种视听享受,谁让他长得帅、弹得棒、嗓音还那样好听?
然而,他要弹唱的,却是他自己的作品……
换作是喜欢嘲讽他的大学同学,怕是要毫不客气地说,你的原创歌曲,你自己心里就没点b数?
顾烟在帝都现代音乐研修学院中学的是华语流行唱法,她个人偏好的,当然是市面上比较抓耳的流行歌曲,走心的情歌她更是百听不厌。
她的这种听歌品味,当然被自认为格调不俗的文青原主锐评过,不过她依旧只是一笑而过,还希望原主也写一写情歌。
原主断然拒绝,要么庸俗,要么孤独,他绝不向庸俗妥协。
鉴于对方一直以来在音乐上的莫名偏执、极端自我,顾烟已经做好了耳朵遭殃的打算,更艰难的是,她还要斟酌,听了之后,该怎么找角度描述那种该死的“独特的魅力”。
哭死,她真的太温柔了。
周行健自然不知道,连顾烟这样无条件支持他的青梅竹马,在听他的原创歌曲前,都做好了这种心理建设。
可见他要改变大众的认知、扭转口碑,任重而道远。
不过让顾烟不得不承认的是,周行健在还没开唱前,只是抱着木吉他坐在那儿,架势一摆,那种好似睥睨天下的专业范儿,就是显得特有韵味,逼气十足!
此刻,周行健拨动琴弦,终于挥洒自如地弹起了《晴天》的前奏,对他来说已经刻入dna的熟悉旋律,第一次呈现在顾烟面前。
她是新生的他的首位听众。
顾烟微微睁大了眼睛,清丽无双的脸颊上出现了一丝错愕,这样的神情让她有种呆萌的可爱。
她显然不敢相信,对方新歌的前奏给她的第一感觉,竟然是好听!
如果对方说自己音乐风格大变,指的是这种变化,那她只觉得实在太棒了,她就喜欢这种歌!
看来他真的开窍了!
顾烟来劲了,愈发专注地倾听。
“故事的小黄花
从出生那年就飘着
童年的荡秋千
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周行健终于开唱,必须要指出的是,这具身体拥有绝对乐感,其嗓子亦是得天独厚的存在,音色极具质感、音域极广、声线也可以做到多变,不过因为他并不是专门学声乐的,所以唱功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也就是说,他现在完全是凭借自身天赋弹唱这首《晴天》,没有太多的技巧,全是感情……
不过以《晴天》这首歌的好听程度,只要不跑调,怎么唱都是乱杀!
而且有一点周行健优势太大了,那就是他将吉他弹奏与演唱结合得非常完美,二者搭配起来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resososidosila
solasisisisilasilaso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
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
为你翘课的那一天
花落的那一天
教室的那一间
我怎么看不见
消失的下雨天
我好想再淋一遍
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