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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第五十四章 顾清玄前往开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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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余郎走街串巷, 嫌苏暮赶做得不够快,分了好几次去取。

他拿到手是五文一朵,转卖则是八文钱一朵, 因是常年挑着担子吆喝卖小物什,许多人都识得他。

张和在川打听到他在赶集时会过来后, 特地蹲守了几天。

不出所料,余郎跟往常那样挑着担子来集市售卖。

张和找了许久, 才把他找到了,瞧着他担子里的绒花, 也没直接询问,而是好奇拿起一支雏菊端详。

那雏菊颜色呈鹅黄,花瓣卷曲,做工委实精细, 看起来栩栩如生。

余郎看他有兴致, 说道“这位郎君且买一朵罢, 家里头有闺女婆娘的, 保管喜欢。”

张和笑了笑,操着撇脚的当地口音,故意装作不知, 问道“这是什么头花”

余郎答道“这是绒花, 京里女郎们最喜欢的头花。”

张和“哦”一声, 赞道“好看。”

也在这时, 一妇人过来看竹筛里的绒花, 她相中了一朵红梅, 同余郎讨价还价一番,最后花七文钱买了一朵。

张和见那妇人心满意足离去,也花七文钱买了一朵雏菊, 说带回去给自家小女儿。

接连做了两笔买卖,余郎很是欢喜。

张和趁机打听,说道“这头花跟真的一样,栩栩如生,也不知是哪家的妇人有这般厉害的手艺。”

余郎应道“是从一位年轻娘子手里拿的。”又道,“开州城里也有绒花,只不过不好看,且还贵,都没人要的。”

张和没再多问。

对方是商贩,总不能刨根问底打听货源,多半会警惕。他不想打草惊蛇,便根据周围人的信息去摸绒花的出处。

余郎家住吴江,常去的地方有四五处,张和一一排查,沿着周边的乡镇查看,折腾了近半月才听说平城的曹大娘有在卖绒花。

那张和是个细致的,在进平城前特地乔装了一番,就怕误打误撞出岔子。

平城算不得太大,却也不小。

开春气温回升,路边的树枝抽出新芽,阳光懒洋洋的,温暖惬意。

街道两旁的商铺里没什么客人,些许上了年纪的老人悠闲地躺在摇椅上晒太阳。

见一堆妇人扎堆闲聊,张和上前询问了一位婆子,那婆子给他指路,说走到尽头往左拐便是曹大娘的铺子。

他道了谢,沿着街道一直前行,左拐过去有好几家,曹大娘的商铺在第家。

张和进去看了看,确实有见到同类绒花在贩卖。他先是问了一下布匹,而后才把注意力放到架子上的绒花上。

曹大娘见他似乎有兴趣,说道“这绒花很讨女郎们喜欢,郎君可要瞧瞧”

张和点头,朝她道“便给家里的四娘买一朵回去,你帮我挑挑,哪样的才讨女儿家欢心。”

曹大娘当即问道“不知郎君家中的闺女有多大的岁数”

张和“十四岁的模样。”

曹大娘给他挑了一支粉中透白的菊花,说道“小娘子们都爱这个色,活泼鲜亮,又雅致不俗,卖得最好。”

张和似乎也很满意,夸赞道“大娘的手艺好,活灵活现的,确实做得不错。”

曹大娘摆手,“我若有这个手艺就好了,这是辛北街那边的陈娘子做的,她搁这儿,若有人要便替她卖。”

张和“哦”了一声,也没多说什么,拿了那支绒花便离去了。

方才曹大娘说辛北街,他暗搓搓过去瞧了瞧。

那条街道莫约有近二十户人家,他也没有直接打听,毕竟小地方风声传得快,便先在城里找了一家住宿的地方落脚,慢慢蹲守。

倘若苏暮在城里,总要出来活动。

他行事素来沉稳细致,耐性也极好,故而很多事情顾清玄都会交给他打理,也总是有原因的。

牛家宅院里的苏暮还不知自己被盯上了,近来她极少出门,因为忙着赶做余郎订下的绒花。

他嫌她慢,分了好几次提货。

苏暮也没得办法。

绒花这个东西讲究的就是一个以假乱真,倘若光图快,做得粗糙了,便会跟开州城里的绒花一样呆板无趣,人们嫌弃自然不愿意掏铜板。

现下天气日渐暖和,阳光从窗户映射进来,她坐在桌前传花,镊子娴熟地把花瓣一点点掰出好看的形状。

那时她的神态专注,额前的少许碎发被风吹动,长睫下的瞳仁呈琥珀色。因长时间做手工活计,指腹比不得富家女幼嫩。

苏暮却一点都不嫌弃,她爱极了自己的这双手,能为她富足,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能让她感到安心。

把手中的红梅弄得差不多后,她才放下活计歇了会儿。

隔壁家的猫不知什么时候翻墙跳了过来,蹲在墙院上舔爪子。

苏暮走到院子里唤它。

那家伙懒洋洋地摇了摇尾巴,对她爱理不理。

苏暮“啧”了一声,啐道“还不理我了,下回不给你吃的。”

狸花猫似听懂了,这才灵活地跳到院子里,围着她的腿亲昵地蹭了蹭。

她弯腰把它抱起,也不嫌它脏,一个劲儿揉捏它的身体,特别解压。

狸花猫露出嫌弃的表情。

旁边的大黄在一旁乖巧地摇尾巴,苏暮看天气好,便打算给它洗个澡。

中午饭后她烧了一锅子热水,把大黄颈脖上的绳子解下后,那家伙跟犯人放风似的在院子里撒欢地跑,她追了好几回才把它逮回来了。

那家伙一点都不配合,她又是哄又是威胁,好不容易才把它按到地上拿胰子从头到尾把它弄干净了。

哪曾想刚把身上的沫子冲洗干净,还来不及拿帕子给它擦水渍,大黄就跑掉了,抖了一地的水。

苏暮无比嫌弃。

她才刚把脏水端去倒掉,就见那挨刀的臭狗在院坝里欢快打滚儿,几个来回便蹭了满地的灰。

苏暮“”

她咬了咬牙,算了,何必跟一只傻狗较劲儿。

平时她都是拴着的,一来怕它咬人,二来怕它跑出去。

今儿见它欢喜,太阳又好,便放任它在院子里跑。

苏暮重新回到窗前干活,继续传花。

院子里时不时传来霸王鸡和大黄的声音,那大黄贱兮兮的,总忍不住去逗弄霸王鸡,惹来一阵鸡飞狗跳的追逐。

那情形很是治愈。

苏暮很喜欢跟它们相处,因为不用费心思,特别舒心自在。

她坐在这小小的天地里,有时候也会觉得枯燥,成日里的活计仿佛没有止尽般。

其实她也不必这般卖力,身上的钱银足够她活得滋润。

歪着头看了看外头的蓝天白云,忙碌压下了她的某些情绪。

每天关门闭户,好似不问俗事,实则是把自己封闭在这个狭小的天地里,言语少了许多,也没往日那般活泼。

这样的生活状态她觉得挺好的,不受打扰,祥和而安宁。

不过有时候她也会感到几分迷茫,这里毕竟不是现代社会,女郎家孤身一人外出总要担忧安全。

去年她一路跌跌撞撞奔波而来,全凭身上的一股子气支撑着,路途艰辛,也会遇到一些难题。

好在是老天眷顾她,勉强顺遂。

这世道对女性终是约束许多,她行事多数会戒备几分。

现在她能维持这样的生活,可是能一辈子都维持这样的生活吗

她摇了摇头,不愿意去想往后,过好当下就已然不错了。

在院子里关了好些天苏暮才把手里的一批活计赶做完了,她许久没去集市买米面,便挎着竹篮外出了一趟。

她很喜欢张婆子家做的腐乳,打算去拿两罐回来佐粥。

和往常一样,路过曹大娘的铺子,她会进去瞧瞧,同她唠一会儿。

看她来了生意,苏暮才作罢,自顾去了集市。

穿着当地妇人爱穿的青蓝麻布衣,头上戴着一片素色头巾,梳着妇人发髻,脚上一双布鞋,浑身上下全然没有在府里时的娇俏。

张和瞥见她时,还以为自己看岔了眼,后来又仔细瞧了瞧,才敢确认那就是他要寻的人。

天可怜见

他蹲守了这么多日总算把大佛蹲出来了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与小兴奋,张和不动声色混杂在人群里。

那女郎狡猾如狸,能从侯府一番操作溜到这个鬼地方来,若没有超常的心智,一般的女郎可做不到。

从去年六月一路吃灰到现在,把脚都跑大了。

张和委实心疼自己,也实在没有精力再跟她斗智斗勇,故而一直把自己隐藏得很好,就怕她受到惊动又挪窝。

他实在不想再跑了,一把年纪了再也经不起折腾。

当时苏暮并未察觉到他的存在,因为他乔装过,行事极其谨慎。

到集市上买了一罐腐乳,想着前阵子刘晴那丫头帮了不少忙,便又去买了她爱吃的胡饼和酥糖。

在嘈杂的集市上转了许久,看到有卖小鸡仔的,委实可爱。

苏暮顿足看了会儿,家里已经有只霸王鸡了,便作罢。

现下开春她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身衣裳,布料自然是质地粗糙的麻布衣。

这个时候还没有棉布,贵族穿绫罗,平民则是粗麻布衣。

她没什么要求讲究,毕竟孤身一人,且是女性,若穿得太出挑,打扮得太光鲜,总容易被人盯上,反遭来祸患。

苏暮素来警惕防备,到了这儿一直都比较低调隐蔽,不愿意太过招眼,因为她没有身家背景去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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