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节中山狼,中(2 / 2)
中央一烂了,并越烂越过分不堪,动摇甚至毁灭国法纲纪的严肃性威慑力,上行下效,素质本就差的下面自然更烂。
不用再太顾忌王法什么的了。
反正有钱有权有关系就能摆平,做恶不必害怕受到惩罚,哪还不尽情得瑟干什么?
人有兽性一面。
肆意作恶从某种角度上更能体现有钱有权者的社会优越性,践踏法律才能更有力体现享有特权的超人地位身份。
同时,统治者腐化也引领整个社会观念和风气同时改变。
以往的是与非,羞耻观,如今都模糊了。
以往的善与恶、功与罪、正与邪如今也不是清晰明了可断的了。
无耻可成荣耀。罪恶可反成正义合法之举。
道德沦丧。整个民族信守的信念和良好传统秩序纷纷崩溃,百姓也逐步走向无耻与堕落,好人也转向以恶为能。
由此,以往有身份讲体面的人也纷纷大胆露出邪恶面,流行起公然行凶作恶。
你是有钱有权阶层中的一员,若是只强抢民女,你在相应的圈子里都没脸说出来当炫耀。因为别的老爷少爷公子衙内不但强抢了民女,还弄死了民女家的父亲丈夫子女兄弟,霸占了其财产,并且还把年幼的小姑娘抢回家当丫环虐待着。
特权维护下的兽性一旦暴发和形成攀比潮流,层出不穷的凶残邪恶花样就会玩出常人无法想像的事。
正应了那句话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
其心性行为用禽兽比喻,那是污辱了禽兽。
人有智慧,能创造,能做的祸害远不是只有本能的禽兽能比的。恶行灭绝人性,令人发指都是远不足以形容。
在宋王朝这种越堕落越快的形势下,赵老二出行在外遇到的地位优越者公然作恶并以此为荣的事也就越来越多。
眼前的这一幕无疑就是一例。
带头当街行凶并指挥作恶的年轻人光头没戴富贵帽子,但一身衣着不是一般的华贵,一看就知不是一般人家的子弟。
这厮家族条件优越,成长过程中营养充足,长得远比寻常宋人高大挺拔更显超人一等,虽然油头粉面的,明显是酒色过度的青虚样,但模样也挺帅气,堪称一表人才,在镇上气质形象出众,通常情况下也是平民百姓子弟少能攀比的。
只是这厮此刻干的事破坏了让人羡慕的形象。
他一手叉腰,一手拿着把华美的扇子不时地摇着,斜眉撇嘴,高昂着脑袋傲慢地对被虐者嘻笑叫嚣着:“本少爷瞧得起你。让你当个抗旗跟班,你这下贱脏货居然敢不从本少爷。给我打。狠狠打。打死了本少爷负责。”
我爸是李刚,有人说是典型的坑爹脑残行为。
这么认定不大对。
人家只是紧急情况下下意识说出了心中一向自傲与信守的信念,展示一下社会优越性而已,是三观问题,而不是智商缺陷,根在社会的不良风气。
眼前的这位当众大放狂言无视人命的少爷无疑也是这么一位三观扭曲的主。
他作恶,但他自己未必意识到这不符合法制不符合正常社会秩序要求。
他感觉自己只是在享受特权待遇,只是张扬一把高人一等,而肆意做点刺激有趣的事罢了。
少爷公子行凶自然不用象无势的百姓那样只能自己劳力冒险,自然有亲信爪牙动手。
更有趋炎附势的社会帮凶助战。
爪牙帮凶听到阔少的牛逼宣言和命令,越发肆无忌惮猖狂起来,污言秽语骂着嗷嗷叫着更积极更有力更大胆行凶。
这伙凶徒中明显分两帮。
一帮是穿着较好的家丁服的,有五个人,行为更嚣张到牛逼冲天,而且身手不错。为首的一个象是教头的更是了得。
另一帮有十几个之多。
一看就知是此地最没能耐最不堪的地痞混混,入军不行;当衙役,官府看不上;吃喝嫖赌坑人作恶有能耐,好吃懒做一身恶习,手脚不干净,品行太不堪,连急需要镇店保安和从业人员的发了国难财的各类新商家都不敢用他们,也不屑用。
这帮人显然不是阔少的手下,只是阔少一露面就粘上来追捧着,跟着作恶混好处为虎作伥的。
这些家伙在百姓眼里更可恨。
被暴打欺负的对象也不是一般人。
那是个巨汉。
在赵老二锐利的目光远远看来,此人衣着破旧不堪,大脚上的坚韧皮质鞋子都露出了脚趾,很是落魄潦倒,但和他手下的大力神冯金彪相像,高怎么也有两米,骨架异常雄壮,相貌却不是冯金彪那种轮廓圆乎显得朴实憨厚却也显得平常的。
那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
鼻梁高挺,眉宇飞扬,披散的头发天然卷曲,天生一股雄狮般威武强悍气,让人一看很容易当成不可不敬畏的英雄好汉。
赵岳也看出这位巨汉九成是混血儿,相貌上带着异族的高鼻深目特征,而且也确实有英雄好汉的本事。
只是巨汉现在显然不止是被本地阔少率众群殴的落难,而且还生病了,正处在病患乏力中,纵有英雄能却无力施展。
阔少的爪牙帮凶都操着家伙,属于家丁的一类都带着刀,虽然没用却也是棍棒在手。
巨汉却赤手空拳,在乱棍乱棒暴打下躲闪招架,愤怒心急中偶尔怒吼暴发一下威力,能打得群凶吃亏退缩,但也只是偶尔。
他被打得很惨,左支右架,摇摇晃晃,狼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