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 / 1)
此序旨在开宗明义,将吾为完结《红楼梦》之心思陈述如下也。
其一,在余三四岁时,父母观看电视之际,偶调至一中央电视台,此台正播放八七版电视剧《红楼梦》,刚播至开头,即一块大石头及三个大红字——红楼梦,因家父家母学历不高,且《红楼梦》亦并非绝大多数百姓轻易深懂,故父母随即换台,然那开头一幕却已烙印在吾之心上。转眼我已到初中,我偶忆及幼时与《红楼梦》之一面之缘,遂询家父,“红楼梦好看否?”,家父遂答,“《红楼梦》难懂,以为实非好看也。”自那时至大三,近十载,终未闻读红楼一字一言也;今视之,竟误过十载矣!如今,一入红楼,梦难醒也;然终为红楼梦八十回后真故事之佚悲不自胜,遂欲尽吾之所能,望有朝一日可完结《红楼梦》,也可告慰曹公在天之灵矣。
其二,《红楼梦》实乃千古第一奇书也,曹公大才,操如椽巨笔,笔走龙蛇,刀斧春秋,呕心沥血十余载方撰成此书。后生卑鄙,才浅能疏,亦非文学之人士,然则吾之所续《红楼梦佚稿》共二十回,实为自娱;如若勉为可读,则实为吾之大幸;如若不堪入目,亦为正常也,观者大可快快走开;望各位观者切莫当真且苛责也。吾只求此续书一则不犯不玷曹公之正文,二则‘修旧如旧’也,若可如此,方了却心内挂碍矣。
其三,吾之续作,主要参考《红楼梦脂砚斋全评本》(岳麓书社出版、《红楼梦》12回通行本(程高甲本、八七版电视剧《红楼梦》剧本;部分参考温皓然《红楼梦续》(211版。
其四,本书之诗词曲赋,部分为吾之原作;部分为吾搜寻前人之作,审慎思索,以应情应景、合全书旨意为准绳,或原封录用,或适作修改再用。详细标注,详见附录或本书正文页脚注释。
其五,此书留与有缘人或零星知己一阅耳。
其六,想来吾与红楼,亦是因缘罢。
情生情止
221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