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為人之自私(1 / 1)
夫人之私者,為己之利也。而婚姻、交友、職業等諸事,實則私己而利之,故人之合眾可謂難矣。余自歸渝,所由相親之事,甚是心煩意亂,其兩者之相交,無不與利而較之,或可訂婚,或可交往之禮物,未嘗不以利益而衡其愛之遠近也。蓋自相親之事,可為余廿五年最為煩躁之事。余平生覺最難之事,莫過於交往及之結婚,而名利為次也。
若論今所交往之男女,或可論諸婚姻,竊以為當世能攜手一生者,百萬中或可有一者,由可見今世婚姻之難也。夫若經濟之發展,而道德形或於無物,此老子曰:“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即可證矣。然轉念而思其老子言,未嘗不傾之於一端;大道既廢,天下能仁義者幾何?為人之思長短,必有其慮之所不及處,何況人人較智無大分,焉可稱其大偽乎?一家之間其不孝者因是之于聞?天下之所亂者,忠偽之臣自古皆有,即言忠臣而不察奸偽之士,斯老子言意可為?即平日之所見者如或常,偶有所出者,必受人矚目,況仁義之事乎?人處世之雖以私,亦能傾心於公道也。
若今婚姻之事者,余曾觀顯明之資料,其成婚者,分離竟多至半,夫若以此,實驚心動魄,而使未婚之士終時而畏矣。蓋人之年長,而萬般諸事盡可而來,實社會之以如此,而不能所容人也。其人之身份,有財有名,終有一事之職,若非此,則萬般令人所怨恨也。無其職業,社會之視于外,父母而終日視之如仇,或可論其親友及之外人涉語,未嘗不出之於譏也。而婚姻亦如此也。人若無婚姻,仿若處世為之以異類,令人所恥笑。余昔實不知,為世之人何有此念?及長乃可漸悉也。古今天下之流變,終可分上下之制也。上取之於奢侈,下取之於身心,即一人之力不足動天下,一家之財不足量四海之珍,人人以此,僅為其而私益也。上私之於欲,上私之於命,欲之於命,如男之於女。欲之所勝乎於命者,乃為人之私甚矣。命之所賤於欲,實不能也。無其財則不能以紛奢,無其貌則不能以豔名,無其人則不能以命欲,故為人之事而在己,為人之欲而在心,為勞之智而在神,而事之所紛紛,未嘗不出之一私字也。
余自略知情愛以來,自以為鍾情,向來潔身自好,二十餘年來無一所交者,及今之諸事,余最為懼者,實乃余之遠志所不成也。昔我孔子作《春秋》,正天下之公義,而萬世皆有法度,司馬氏繼夫子之業,因作《史記》而定史道之規矩,後世別之,終成千古之書。周公之後有孔子,孔子之後有司馬子,司馬子之後不知有何人也。今世何人紹繼其業乎?即今朝廷編作《清史》一書,以失史家學才識之三長,或可有人論,列之為廿六史,此文道之所失,而史家而不能正是非也。縱孔子司馬子複生,亦難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