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六章 爆兵(1 / 2)
底耶山下,附近众多村庄,数以百计的村民在观望仙虫大战。
他们被炎奴霸气震慑后,就退出一段距离,只敢远观,不敢靠近。
原本以为可怕的虫子都要被消灭了,结果炎奴硬生生从空中修复出身躯,反杀了哈奴曼。
“哈奴曼啊!”
“正法的护佑者!四种姓的宣示者!傲视三界的斗战之神……”
“陨落了吗?竟然就这样被魔虫击杀?”
“不可能的,就算是阿修罗界的王也做不到。”
天竺民众难以置信,在他们认知里,这种声名赫赫的正牌大神,是不可能陨落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所有正神,都喝了不死甘露,哪怕灰飞烟灭也不会死。
尽管炎奴杀人卷灵,连轮回机会都没给哈奴曼。
可在哈奴曼死掉的地方,还是猛然间遁飞出一滴清晨雨露般的水滴。
炎奴错愕,也不知道这水滴和哈奴曼是啥关系。
“难道又要强行生成一模一样的神?”
他想起曾经格杀罗马众神的场面,也同样是连意识都夺走了,结果天道直接生成了一个相同的神灵。
这个机制,应该是所有神系都有的。
除非某神系特别奇葩,从一开始就认为神灵和人一样,被杀就会死。
“咦?没有直接诞生,竟然还要转世?”
炎奴用查克拉感知到水滴进入轮回,即将转世,仓促之间,他不知道如何阻止。
便随手施展绿色的查克拉,卷动上去。
然而这查克拉是操控自然物质的,这一下并没有什么鬼用,反而是搅动风云,飞沙走石。
轰隆隆,地动山摇,一座岩石飞溅而起,势大力沉地砸中了水滴。
结果那水滴根本不受力,根本无法触碰。
甚至是来者不拒,生冷不忌,直接融入岩石,一块转世了。
“这也行?”
炎奴惊愕,他不知道,这就是天竺神系的不死性,与罗马神系有所区别。
轮回是与三相神同等高上的玩意儿,所有的‘生’,都必须经过轮回这么一道工序。
就连毗湿奴临凡救世,也不能随便捏个化身,也得走一遭轮回,投个胎。
而那水滴,就是所谓的不死甘露。
其蕴含哈奴曼所有的记忆、能力、神权,所以就算哈奴曼形神俱灭,连一缕真灵都被炎奴收走,也没关系。
这玩意儿能代替哈奴曼转世,再出一尊神猴。
“神灵是不死的,不灭的,妖魔一定会被战胜!”
“伟大的毗湿奴,一定会降下化身拯救世间。”
村民们没有逃跑,甚至反而跪下来,面向战场,虔诚的祈祷。
在他们眼里,炎奴太恐怖了,又是刀锋又是外骨骼的,一看就很邪恶的样子。
尽管并没有伤害他们,但这里对善恶的分辨,从来都是以阶级、形象划分,贱民做什么出格的事都是罪,婆罗门做什么都是对。
敬奉神灵,摒弃妖魔,是每一个人的责任,这叫正法!
“变大!变大!变大!”
炎奴没有管法界之外的人,吞噬如意金棍后,顿时测试起新得到的能力。
只见他身形迎风就长,化身百丈巨虫。
脑袋直接撞到了盖天法界的穹顶,一挥手,本就充满金属质感的暗黑骨骼,更是泛着金丝流光。
“轰!”
闪耀着金色气浪的一拳,轰向鱼秧子。
鱼秧子猛然爆退,背靠盖天法界,整个缩在了角落,满脸苦涩难言。
他布下法界的范围并不大,也就笼罩村头与神殿区域,本就纵深不多。
如今炎奴继承了金棍的如意变化,近乎法天象地般,占据了法界内大半的位置。
这让鱼秧子,就更加难以躲避其攻击了。
“变!”
鱼秧子见炎奴使出之前自己轰杀他的泯灭之炁,铺天盖地,知道躲不掉。
于是第一时间,先把怀中的小女孩变小!
倏忽间,小女孩缩在他掌中,只有拇指高。
他将其藏入怀中,以仙力护持。
紧接着就接连施展妙法:“三遁纳身!”
“仙法·虚空罡风!”
第一招,正是天人界大战时,群仙为了硬抗紫霄神雷而都使用过的元素遁甲之法。
顿时鱼秧子肌肉虬结,身高丈六,气若惊鸿,生命力旺盛到了极点,犹如朱雀、青龙那般法则化身。
呼吸吞吐,都搅动风云,好似人形圣兽。
第二招,更是厉害,仙人掌控万物、万象,只须念动即可,绝大多数法术,信手拈来,可随意瞬发。
反过来,需要他们正儿八经施法,号称仙法的招数,无一不是道果级秘术,精妙绝伦。
霎时间,虚空之中,迸发恐怖能量与浩瀚物质。
好似无中生有,乾坤造化,狭小的方寸角落,轰然诞生无量罡风。
风暴之强,超越天地间有史以来最大的自然飓风。
如此狭小的地方,挤出这么多气体,气压急剧飙升,凝如实质。
又兼具强横的法则之力,竟然反吹动泯灭之炁,倒卷炎奴。
两股物质冲撞,相互泯灭,总算将炎奴这招化解。
“还有呢!”
“嘭!”炎奴紧随其后的拳头,势大力沉。
鱼秧子也是不虚,反手一掌,直接硬碰硬。
交击之下,时空动荡,炎奴倒飞而出,身体崩碎成齑粉。
鱼秧子身为仙人,本就力量巨大,三遁纳身后更是如人形圣兽,充斥恢弘的遁甲之力。
这一击,不仅把炎奴击碎,自己还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刚才的时空动荡,就是他以精妙之术,把力道卸掉,化入时空中。
如此化劲,登峰造极,是仙人对时空法则的妙用之一。
想要单凭蛮力击杀他们,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刑天,就算你吸收了一部分我的招数,你我的差距依旧如天壤云泥!”
鱼秧子嘴上讨便宜,脸色却极为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