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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名扬青州(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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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六日,炎奴将凡俗事物交给妙寒与池清。

自己则身穿烈甲,骑乘吉量龙马,飞奔在青州乡野山林之中。

他带领修羊公、张辟疆等仙人,纵横各大妖窟,如入无人之境。

微山湖畔,妖气冲天,这里汇聚了数百名妖怪。

大多都是小妖,不修道行,肆意吃人,吸食精魄修行,法力澎湃。

唯有一名身穿鹿皮黄袍的老者,一脸仙风道骨,手持拂尘,好似有道真修。

他立于湖上,周围珠玉悬浮,仙草无数,构成阵法,绽放澎湃元气。

“大仙,您是来除妖救命的大仙吗?”

炎奴刚到这里,就有一群衣衫褴褛的乡民,鼓起勇气靠近。

他骑着吉量龙马,一看就不是凡人,这群百姓也是被妖怪整得太苦,敢来靠近炎奴,都是莫大勇气。

也好在炎奴是一身戎装,气势华烈,看起来不像妖怪,倒像仙家或是神将。

“自从这微山湖来了一伙妖怪,为首的号鹿角怪客,方圆百里的乡村,都被他们祸害了。”

“俺家以前就在湖边,捕鱼为生,如今村子都被淹掉,父母都被大蛇吞噬,我侥幸逃走,但也失了生计。”

一名精瘦的汉子,肚子咕咕叫,眺望微山湖,眼中流露憎恨。

炎奴听得恼火,霸气震荡湖泊:“不要叫我大仙,我叫姜炎奴,是高密太守池清,派我来除妖的。”

他的话,让百姓们惊讶。

大家都知道高密是常家的地盘,这池清又是谁?没听说过啊。

顿时百姓们面色狐疑,感觉炎奴这帮人怕不是妖怪变得?

已经有人偷偷摸摸打算逃离,他们有点红尘火,但不多,而且若遇到专门吃人修炼的妖怪,哪管他们有没有红尘火,都照吃不误。

“常家草菅人命,拿百姓供奉妖孽,已被新任太守除去。”

“大家放心,青州的妖怪,我都会消灭,从此以后你们都不用怕啦。”

“也不用担心生计,池清很快就会派人来救济。”

炎奴自信满满地说着,百姓却反而更没有安全感。

在他们看来,这真是满口大话,仿佛肆虐青州的一群大妖魔,都是插标卖首之辈似的。

这怎么可能?连常家那么厉害,消灭秃发氏的军队,都不敢招惹妖魔。

如今这新任太守派来的小将,而且就两三人,凭什么对抗大妖?

而且炎奴一看那就不靠谱,既然是新任太守派来的,那怎么直呼太守名讳?

一时间,百姓就要做鸟兽散。

生怕炎奴收拾不了妖怪,反而惹得妖群出动,到时候炎奴自己死了,还要害死他们。

“诶?你们别走啊。”炎奴挠头。

而听到他阻拦,百姓们跑得更快了,直接四散而逃,生怕被抓。

这年头,世道乱,他们能鼓起勇气靠近炎奴,都算炎奴面善了。

“你们吃点东西再走啊,那个谁,伱咋一肚子草啊!”炎奴喊着,立刻拿出各色吃食。

他精神力一扫,百姓们什么情况,都了如指掌。

炎奴毫不犹豫,当场救济。

“吃!随便吃!”

哗啦啦,各种鱼肉米面,堆积成山。

还都是熟的,香味扑鼻,百姓们顿时走不动道了……

“真香!”

“将军仁义啊!”

百姓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弯,又毫不犹豫地聚了回来,大快朵颐。

炎奴见他们吃得开心,也是满脸笑颜。

黄半云在身后说道:“他们都饿坏了,家乡被妖怪占据,其生计都围绕这片湖泊,哪怕不被妖怪吃掉,也要活不下去了。”

炎奴点头,只能说,妖怪肆虐青州,各大城市看起来还好,但真正倒霉受难的,是这种偏远乡下地区。

所有大妖麾下,都会有一批随便吃人的灵妙期妖怪。他们肆虐乡野,百姓简直是盘中餐。

常家看似掌控青州,实际上控制力根本不下乡。

他们对妖怪的妥协,不仅要上供一批人,还等于间接放弃了小山村中的百姓。

如今炎奴拿出粮食,饿疯了的人哪管许多?什么安危都抛诸脑后,先填饱肚子再说,哪怕是死也是个饱死鬼。

“我一定为你们除妖!半云!”炎奴喊道。

黄半云勒马横枪道:“我在,这就走!”

炎奴摆手道:“你不用去,保护好大家,我去去就来。”

说罢,他骑乘吉量龙马,如一道闪电般冲了出去。

速度极快,马踏湖水,竟驰骋如飞,凌空不落。

看得百姓们眼睛都直了,炎奴定是仙家神将无疑啊。

那名精瘦汉子,眼睛发红,嘴巴叼着鸡腿,一脸希翼:他真的要去除妖啊,真的能除妖吗?

“何方宵小?”鹿角怪客的声音,震惊百里,吓得百姓们战战兢兢。

他妖力恐怖,境界极高,已达离尘期,放到洞天中也是有数的高手。

凡间妖孽在这大乱世,也不乏惊才绝艳之辈,有些开发了奇功,借助人间战争造就的血煞气息修行,成长极快。

当初沈乐陵,就曾在济水战场修炼,若非有正经炼炁士传承,她几乎也要走这条路子了。

“吃人的受死,没吃人的趴下,不要命的来挡我!”

炎奴的吼声,震撼湖中心。

百姓们能看到远方有巨浪激起,阵阵波纹传到湖畔来。

他们感受不到炎奴的气息,但是妖怪们却惊骇了,一时间各种躁动之音传来。

“找死,我乃金角大王座下妖将,鹿……啊别!”

鹿角怪客的话说了一半,就当场求饶起来。

但一切戛然而止,黄半云能眺望到那妖将被当场斩杀,炎奴那仙武枪法,势若雷霆,妙不可言。

他都认不出,那是自家六妙金枪改进的。

仙道武道,在炎奴手中融合,而且是武道为主,仙道为辅。

枪法之中,蕴含各种法术效果,信手拈来。

无须符箓玉器,无须施法元神,但凭武夫之力,就可搅动万物万象,阴阳五行。

“呃啊……”

喊杀声只持续了刹那,就陡然间消失。

百姓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见远方湖中心有人骑马归来。

马踏湖水,长枪在湖面上拖划,荡起无数涟漪。

一具具可怕的妖怪尸骸,被烈火铸成的锁链串联,拖在湖上荡漾。

有巨大的蟒蛇,亦有青面獠牙的恶狼,头角峥嵘的巨猿,浑身脓血的蛤蟆……一个个都散发可怕的气息。

但是全都死掉了,没有生机迹象,或妖目圆瞪,或筋骨尽碎,或脑浆迸裂,或浑身窟窿……

更有甚者,只剩一团烂泥。

勉强从鹿茸上,分辨出曾是一头巨鹿,乃是那大妖将鹿角怪客。

他境界最高,所以死得最惨,就好像他那强大的境界与其他小妖的区别,仅仅在于炎奴要用更彻底的手段将其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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