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我不是英雄,我是在自我救赎(1 / 2)
小时候的唐漓是个十分淘气的小姑娘,爬树摘果、下河捞鱼。爬过煤堆,翻过院墙。但凡男孩子能做、爱干的有趣的事,她是一件也没落下过。性格完全是个小男孩,甚至在学校翻高低杠倒挂着移动,别提有多淘气。
周围的小朋友绝不敢这样推搡她,那是在老虎头上拔毛,连男孩子都惧她三分。谁不服便打回去,是绝不吃半点亏,但性格开朗又不计仇,也不欺负弱小,所以小时候的玩伴倒是相当多的。
记得也是重生的这一天,也就是上一世的1985年的初秋,父亲刚给她买了一辆自行车,她不会骑,但不妨碍她能造啊!她本身个子矮小,掏裆骑了好几天,被倒下的自行车压在身下起不来,依旧没能打击她的那份热情!
在当时孩子们的娱乐少得可怜,一有新事物的出现绝对是投入全部的热情。
这一天,才刚能勉強骑在车座上,就敢大摇大摆骑着车子上路了。刚开始还能老老实实地骑,没敢横冲直撞。
直到骑到安清道时,刚好看见一个二十来岁的小青年骑着车子从唐漓身边飞驰而过,又快又稳当,而让她吃惊的是那人双手并没有扶把。唐漓看着他这样骑车帅气十足,相当羡慕!
胆大的唐漓顿时来了兴趣,路上的行人不多,也就慢慢双手脱了把。一开始车子又快又稳。她得意至极,一声“呦呵”,好像没什么事能难得倒她似的意气风发。
不知是谁说的:人类一得意,灾难就来临。所以得意的唐漓完全没看到不远处的大石头横在路上,就一头撞上去,摔了个狗啃泥,这要不是在嘴落地的一刹那偏了一下头,那伤的就不是耳朵而是嘴和鼻子。那一定会和猪八戒他二姨同宗。
就是这样她也吃了大亏:着地时胸口搁在了车把上,痛得半天喘不过气来,还出现了短暂的晕厥。差点没能爬起来。耳朵上、腿上好几处都被路面磨去了一层皮,那模样要多凄惨就有多凄惨。
唐漓一瘸一拐回到小区楼下,一群人在挖地窖,路面弄得坑坑洼洼。刚路过一个地窖边,杨洋就冲了过来,推了她一下,出于本能以及不吃亏的个性,(不吃亏的人往往会吃大亏。也反推了回去。
这下好了,两人各不相让而撕打起来。当时场面相当混乱。一个不小心把站在边上瞧热闹的赵小刚给推进了菜窖里。
等大伙反应过来将人拉上来时,那只有五岁的孩子被放在菜窖里的铁镐穿了心脏而一命乌呼。
邻家那对夫妻岂能善罢干休,把所有的怒气全部撒在打架的这两孩子身上。可想而知,唐漓和杨洋被打得面全非,她父母还赔了一大笔钱,两个孩子还被惯上了杀人犯的名声,三家也结成了死仇。
赵小刚的哥哥还到学校闹,说两人是杀人犯,硬是逼得两人辍学。而唐漓的家里本来孩子多,生活条件就差,借债赔了钱,还到处遭白眼,父母因此在外也赔了一辈子的小心。
直到三年后唐漓才又重新上了初中。经过此事唐漓变得胆小怕事,还极度自卑。人也浑浑噩噩最终一事无成。
虽回忆了这么多,但也只是电光火石间,唐漓侧身让开了道。人说怕什么来什么,有些事该要发生的哪怕再遇上也依旧躲不过命运的轨迹。
她这一回头那个赵小刚竟然就站在她的身后。自己是让开了道,也把那孩子暴露出来。杨洋的手直接冲着赵小刚而去,他身后就是那该死的菜窖。
唐漓吓得面无人色。眼看那孩子向那个菜窖倒栽葱地冲了下去,她伸出双手抓住了他的脚,整个身子悬在菜窖口,而脚却死死此勾住了坑口边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