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高兴就好(2 / 2)
“可是现在我不喜欢了。花这么多的钱,不值得。”王水莲噘着嘴,眼神瞄了一眼弗兰德。弗兰德坐地起价,她内心多少有点个人情绪,道:“他可是一个奸商。你应该狠狠地砍价。”
“那多麻烦。”高辉笑了笑。
王水莲不知道高辉在杀戮之都杀人无数。他通过杀人夺宝获得了很多的金魂币。五百个金魂币,对于高辉来说九牛一毛。
“我们走吧,不买了。你把钱收起来。”王水莲神色正色道。
高辉没有依照王水莲的话取回五百个金魂币。
高辉拿起桌子上的水晶,拉着王水莲走出弗兰德的店铺。等到走出店铺,高辉将手里的水晶递给王水莲。
“送给你。”
“不行。我不能收。”
“干嘛不收?”
“太贵重了。”
“以前你都收了马红俊的礼物。”
“高辉,你别误会。我是演戏的,有时候身不由己。很多戏迷要和我吃饭。就算我不情愿,我为了戏团也得答应他们。我只是和马红俊吃饭,并没有收取马红俊任何的礼物。”王水莲的脸色突然变着严肃起来。她身在戏班,洁身自好。至今没有被男人碰过。
如果不是马红俊约了她两次就对她动手动脚,她也不会和马红俊闹翻。
“我可不是你的戏迷。我送你的礼物,你若是不收的话,那我丢掉了。”高辉说着说着,手掌托着水晶放在一个垃圾桶上,假装要丢掉。
“别。”王水莲单纯,她以为高辉真的想要丢掉水晶,赶紧从高辉的手里夺过水晶,“不喜欢又要买,买完之后为什么又要丢掉。五百个金魂币,很贵的。”
“可是你又说不要呀?”
“谁说不要。算了,我先帮你保管。”王水莲看着手里的水晶,里面的暗物质在阳光的照射下亮起金色的光芒,倒也奇特。
……
第二天一大早,戏班离开索托城。
戏班走南闯北,吃的是“百家饭”。不合适在一个地方深扎。
高辉昨晚要给王水莲的爷爷一万个金魂币,王水莲的爷爷没有收下。他说他自己能自食其力,他凭着本事吃饭,不差高辉的钱。
不管高辉好说歹说,王水莲的爷爷依旧分文不要高辉的钱。
不过就算是这样,高辉昨天晚上还是偷偷地将金魂币放入戏班装衣服的箱子里。
索托城城门口,高辉目送着对他有恩的戏班。
等到高辉送走人,他来到索托城的书店,购买了许多有关于魂师、魂环和魂兽,以及斗罗历史和地理的书籍,大大地恶补着脑海中丢失的记忆。
看了十天书后,高辉走出酒店,今天可是一个重要的日子。魂师学院今天要报名招生了。
高辉留在索托城,目的就是为了进入学院学习。依靠一所学院,完成他的混沌神第二考。
混沌神第二考:获得全大陆高级魂师学院精英大赛的冠军。
时间期限:十年。
当高辉前往索托城中级魂师学院的时候,他在半路上看到前方聚集着很多的人。
“魂师大人,你说的是真的吗?只要在史莱克学院毕业,就能被帝国授予子爵的爵位?”
“当然是真的。我可是武魂殿的人。”
后者的声音让高辉感到熟悉。
高辉偏头望去,他看到了一个“熟人”。前些时日在店铺中遇到的那个奸商,弗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