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进入1961年(2 / 2)
这份就职典礼邀请函并非只邀请乔尼,而是将披头士全员都邀请过来了。
由于乔尼是披头士经纪人,所以邀请函就首先发到他手上,若是得到肯定答复后,然后白宫再去通知乐队成员其他人。
经过短暂思考后,乔尼决定出席这次典礼。
毕竟此时苹果公司身上的阵营标志还是属于“驴党”,甚至还隐约带有肯尼迪家族的印记,若是他都不去参加就职典礼,那么外界肯定会有许多异样的想法。
既然决定要去参加典礼,那么就要针对此事提前做准备。
在这种庄严肃穆的场合里,可不是随随便便跑过去就行了,甚至就连穿的衣服戴的帽子都有讲究。
据说作为华盛顿变革的一种象征,肯尼迪命令,就职典礼上必须戴高顶黑色大礼帽,替代艾森豪威尔在1952年着装规定的霍姆堡毡帽。
为此,乔尼不得不找人定制了高顶黑色大礼帽。
除了帽子还有衣服也有许多规定限制。
具体来说,男士应该头戴高顶黑色大礼帽,身穿“黑色或暗蓝色的礼服、长统靴、白色手套和发带”。
而女士则应当穿着“华丽的礼服和帽子”。
这些着装规定源于阿美莉卡传统的正式场合礼仪,目的是为了确保庄重隆重的氛围。同时,这也反映了当下社会对于公众场所礼仪的重视程度,以及对于个人形象在社会场合中的影响。
根据气象家预测,肯尼迪总统就职典礼的那一天气温会相当寒冷,因此戴手套和穿长统靴等要求,也可以看作是考虑到冬季天气的实用性要求。
不过等到乔尼把全套礼仪服装穿上时,不仅感觉浑身不自在,就连身边的人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你感觉怎么样?”琼哈里斯笑嘻嘻地问。
乔尼郁闷地回答道:“我感觉自己像一个傻哔!”
等到临近就职典礼前几天,乔尼带着琼哈里斯飞往华盛顿dc特区附近找了一家豪华旅店住下,至于披头士他们则要到当天才能过来。
两人提前到这里是要跟肯尼迪打个招呼,其实也就是见个面握一下手,顺便说上几句话。
这是给像他这种对选举有很大贡献的“回应”。
算是变相表示“简在帝心”的意思。
这算是乔尼第二次见到“美乐宗”肯尼迪,上一次两人根本就没有谈上几句话,不过这次肯尼迪显然谈兴较高。
“乔乔!我发现你戴上高顶黑色大礼帽好看极了!”
“总统先生,我却感觉这个帽子像个烟囱!”
“哈哈哈!是么?”
肯尼迪压低声音说道:“其实我是故意的,只要台下人人都戴着高顶黑色大礼帽,那么他们看起来就像一根根黑色烟囱……”
乔尼闻言也哈哈大笑了起来。
此时的肯尼迪跟几个月完全不同,其外表呈现出健康的紫铜色,一头梳理得整整齐齐的茂密的棕色头发,看上去完全是一个欢蹦乱跳的年轻人。
同时又潇洒得像条猎犬,像阳光一样迷人。
然后肯尼迪谈及今天早先发生的事情。
原来在他到来前在那乔治城的家外面,看到有个新闻记者戴着霍姆堡毡帽时,他故作惊恐状问道:
“你没有接到通知吗?今年的规矩是高顶黑色大礼帽。”
记者听了吓得脸色大变,急急忙忙将帽子摘下来,然后跑去买帽子了。
然而,乔尼却在《***》报道上看到说:“通常不戴帽子的肯尼迪戴着礼帽似乎是一副扭捏的模样。他在白宫和国会山之间来回穿梭,尽可能少戴一会儿帽子。”
显然肯尼迪更喜欢看别人戴着这顶高帽,他自己是不怎么习惯戴的。
不过从这个帽子变革来看,肯尼迪总统或许自诩是新时代的林肯,所以才会让人们遵从旧习俗戴上古老的高顶黑色大礼帽。
等到就职典礼那天,乔尼在离开旅馆前,忽然意识到无论自己穿上什么衣服戴上什么帽子,他都难以融入到其他宾客当中。
“毕竟我终究是个外人!”
乔尼轻轻地叹了口气,抬头看了一眼琼哈里斯。
她穿着华丽的礼服,似乎变得更加美丽动人了。作为爱尔兰裔的琼哈里斯,十分高兴自己同胞中又诞生了一位总统。
乔尼不禁心生羡慕,有时候不知道历史也挺不错。
当两人来到活动现场时,乔尼刚开始还有些紧张,仿佛面对的是整个世界而非普普通通的就职典礼。
但随着现场观众掀起欢呼声时,他感到了一股强大的情感涌上心头。
乔尼明白,他所处的这个历史时刻是如此的特别和意义深远,这让他不禁觉得脚下是万物之巅。
在乔尼的身旁,琼哈里斯翻看着节目单。
她转过头来看了看乔尼,轻声问道:“你喜欢这里吗?”
乔尼恢复了沉静,微笑着回答道:“是的,我很喜欢这里。你知道吗?我们参与了历史进程,这将是载入史册的一刻,而我们却可以亲眼见证。”
琼哈里斯点了点头,伸出手牵住了乔尼的手。
两人靠在一起,肩并肩地向前望着,感受着这庄严的历史瞬间和彼此之间的亲密关系。
其实这只是因为天气实在太冷了!
在就职典礼当天,一股西伯利亚的寒风在宾夕法尼亚大道上呼啸着,军乐队女指挥的双腿冻得青紫,握着指挥棒的手指冻得发僵,美女们全都缩进了法兰绒服装和大衣里。
琼哈里斯不是瘦弱女子,却也同样扛不住这股寒流。
她在寒风中站了一小会儿后,不得不抱紧身旁的乔尼来取暖。
由于乔尼练武的缘故,虽然只有两个月不到,在记忆迷雾功效增强的作用下,却已经相当于其他人锻炼两年时间。
所以即便是在寒风中,他也不觉得有什么难受。
但是整个就职典礼太长了,要是时间再长几个小时,估计会有人因此而冻晕过去。
但肯尼迪却头不戴帽子、身不穿大衣地宣誓、演讲、注视着宾夕法尼亚大道上三个半小时的就职典礼***。
他对寒冷的唯一让步动作是偶尔喝一口汤或者咖啡。
只因肯尼迪要想利用就职典礼的机会,帮助民众重新燃起对民族的希望,所以还需要其他一些象征。
肯尼迪身后那庞大的家族——包括还没有从11月的难产中恢复过来的杰姬,跟他一起站在了舞台上。中文網
为了表现出明显不同于艾森豪威尔在民权问题上的迟钝反应,为了让自由主义者看到他准备为争取美籍非洲人平等权利向前迈进的形象,他请玛丽安·安德森演唱《星条旗之歌》。
此外,他还邀请罗伯特·弗罗斯特在典礼上朗诵了一首诗,象征着再次尊重有头脑、有想象力的人——这是人们认为艾森豪威尔担任总统期间的另一个不足之处。
肯尼迪设想,弗罗斯特将念他的16行国诗——《绝对天赋》(thegiftoutright。
但是,渴望欢庆新一代人成长为国家***的弗罗斯特为就职典礼另外做了一首题为“献礼”(dedation的新诗,同时宣布“下一个文学全盛时期的辉煌”。
然而,在他走上讲台的时候,明亮的阳光和凛冽的寒风却令86岁的弗罗斯特老眼昏花。
尽管林登·约翰逊试图用高顶帽为他遮挡耀眼的阳光,弗罗斯特还是不得不放弃他那首出人意料的诗,凭记忆背诵了一遍《绝对天赋》。
这或许就是天命所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