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经济分约(2 / 2)
也不过是分手
……
怀抱既然不能逗留
何不在离开的时候
一边享受一边泪流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
……
//
……
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
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
经已改变
让这天空将你我相连
怀念你
……
甲方:大齐帝国新乐府偶像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松江府茸城区九里亭街12号新乐府大厦
乙方:苏幕遮
性别:男
身份证:4412312152y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甲方为乙方的音乐作品分约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音乐作品分约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音乐(包含原创以及翻唱的词、曲作品的制作、发行、宣传、售卖、授权、演出、广播、电视、广告、录音、录象等与音乐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期五年,自签约后生效。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及其音乐作品,尽可能地提高乙方及其音乐作品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音乐作品得到有效推广,帮助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间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但在开展相关活动时应取得乙方的同意,并拥有乙方摄录制品(仅含音乐专辑、歌曲mv、demo以及经乙方同意拍摄的volg的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有权利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活动拥有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或拒付时,甲方应负责协助追讨,但不负责赔偿。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场合参加其他活动时,甲方可以安排宣传人员陪同前往,以保障宣传效果。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四、合同期内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根据甲方的安排进行音乐相关创作、表演活动。
2、乙方有权参加与其本人有关的创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体育演艺事业有关的相关活动的企划过程并了解收支情况,表达个人意愿,拥有最终决定权。但是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乙方必须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划、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宣传等内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为商业目的为甲方指定范围以外的个人或机构录制任何声乐、影像作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提供与商业或非商业公众活动、商业或非商业演出。
4、演出、录音、录象、拍摄专辑、制作mtv等活动中(含吃饭、住宿、交通费等资金应由主办方承担。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取得联系。
6、乙方有权按照《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劳动的权力、义务以及休息。如果因为演艺事业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乙方有权要求拥有合理的休息机会。
7、乙方应自尊、自重、自爱,在甲方的协助下慎重对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众形象得到尽可能的维护和提高。
8、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聘请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担任其音乐分约经纪人。
9、乙方有权对自身的企划、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议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1、乙方将承担保密义务,确保任何与甲方合作的内部事务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对外公布。
五、酬金:
乙方从事商业或非商业演出活动及有关工作之酬劳(限于货币、实物等,须将其中的3%交由甲方。
乙方的原创音乐作品版权收益,应将其中的15%交给甲方,其他音乐作品收益(如:平台播放收益、打赏、专辑售卖盈利等应与甲方五五分成。
以上收益的分成将作为乙方雇佣甲方进行经济人服务的酬劳,而乙方无须支付额外费用,甲乙双方都应遵循帝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相应税务。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未能继续完成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唱事业受到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时,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变更时应采取书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适合从事相关事业(身体、名誉等遭受损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乙方如因意外使身体或外型出现较大改变,并严重影响其外在形象,发生意外导致自身受到伤害,达到九级伤残时,甲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损乙方公众形象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决定继续或终止本合同。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之原则进行合作,一旦出现纠纷,应尽可能地协商解决,若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大齐帝国币15万元整。
八: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以诉讼方式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两份内容条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新乐府事务所
甲方法人代表;花见好
乙方:苏幕遮
日期:平乐二十九年八月廿八(西历22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