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2)
自从梅瑾过世后,她的女儿沈云舒便时常随着父亲沈铭城走南闯北,逐渐独当一面。
从小到大,沈老大对他这个独生女儿极为宝贝,并把她保护得极好。沈云舒自小就知道她的家庭和其他人不同,她和母亲相依为命,父亲在哪,父亲何时回家,父亲这次在家待多久……母亲不说,她不问,倒是她极为聪慧,她可以从母亲紧锁的眉头、父亲严肃的脸色以及身边忠仆的行色匆匆里判断一二,比如父亲是个大人物这件事。
可是,自从梅瑾去世后,沈铭城便对女儿沈云舒加强了保护,因为他知道自己所做的生意牵连甚广,涉及到黑白两道,背后牵动的人物关系错综复杂,过的是将脑袋系在腰带上,在刀尖上舔血的日子。
漕帮在他的经营下,仅仅几年就先后吞并了沪城的大小帮派,成为帮派势力的绝对老大,所做的从地下暗杀、赌场、烟馆等见不得光的黑勾当,拓展到了货运、开矿、办学、修路等大生意。当然,在发展的过程中,他也得罪了不少人,结下了不少仇家。
这样的人,注定不能有感情。因为感情就是他的弱点,但沈云舒她娘梅瑾却是他沈铭城的例外。
初遇梅瑾时,她还是个心思单纯的女学生。梅家族居余杭,为江浙名门,祖上世代读书,子弟多为文人雅士,不喜铜臭权欲,待梅瑾父亲梅胥之这一辈,家道虽已中落,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家中尚有薄产,日子过得还勉强凑合。后来沪城名校“阜星学院”发来执教邀请,多番推辞婉拒无果,加之院方很有诚意,不仅待遇优厚,更给足了面子,梅胥之权衡再三,为了孩子能有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便举家搬来沪城。
正是来阜星学院上学的时候,梅瑾与文竹和兰芝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姐妹。
那个时候,沈铭城还没成大气候,过着替金主卖命,打打杀杀的日子。有一次,沈铭城接到一个恐吓教书先生的小活,他起先嗤之以鼻,他是个吃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的孩子,没怎么读过书,从小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靠浴血厮杀过活,别人眼里的大老粗,心里对读书人有点敬也有点鄙夷,那些出口成章一肚子墨水的文人也不过如此,还是他沈铭城一掏出刀子就腿软的怂货。
可是,读书人也有自己的傲骨,硬着来不一定奏效。既然这教书先生是因为自己乱放厥词,公然讨论政见而被人盯上,那只是把他本人绑来吓唬一番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沈铭城虽然读书少但脑子还是很够用的。
于是,他就在盯梢了梅胥之几天后,摸清了他的家庭状况,活动场所,个人喜好和生活轨迹,做出了一个决定:绑架她的宝贝女儿梅瑾!他也没想到,自己这个决定影响了他的一生。
再后来,沈铭城的目的达到了,梅胥之果然怕了,收敛了很多,不再公开高谈阔论,只是例行公事安分教书。而梅瑾虽然毫发无伤,却也因为被绑架着实吓坏了,大病了一场。
只有沈铭城知道自己对那个单纯的女学生,第一次动了恻隐之心,毕竟他们这帮见不得光的“匪徒”面对一个如花美貌的女子不轻薄一番岂不是白白舍了便宜?沈铭城虽不喜女色,但以前面对手下的毛手毛脚也不在意。男人嘛!所好的不过是食色性也。尤其是他们这种过了今天不知是否还有明天的无名之辈,及时行乐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但在梅瑾身上,沈铭城第一次发了火破了例,狠狠地训斥了手下小弟。这个清白人家的女儿,有着美好的未来,虽不一定嫁什么达官显贵,但选一个小康之家也是绰绰有余的。沈铭城也搞不懂自己在想什么,梅家的女儿怎么婚配,也轮不到他呀!可他偏偏动了心,看到她那副小白兔般令人怜爱的样子,他的保护欲和占有欲上了头。于是,他费了点脑子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给这次“肮脏”的交易一个浪漫的结尾。沈铭城这个人做事嘛,帮派里一直有所传闻“果断狠绝漂亮”。就绑架这件事而言,他确实做的漂亮,不费吹灰之力且滴水不漏,警告梅胥之的目的达到了,梅瑾还误以为他是救命恩人,沈铭城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虚荣”。像他这么现实重利的人,以前是最不屑于玩虚头巴脑那套的。也正是他的恻隐之心,梅瑾和他的故事就此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