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童男童女(1 / 2)
高级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身份出现。
余火之所以淡定自若的说汤若惜并非纯洁之身,是把自己当成了猎物,目的是为了更好的捕获赖长青这个上好的猎物。
赖长青在听了余火这话之后,半信半疑的自乱阵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因为他的确只是让医生检查过汤若惜的身体,但这仅仅只是医生的一面之词。
去医院看病,无论医院大小,医生误诊的情况,并不在少数,而且如果不借助科学仪器的验明正身,并不能作为参考的绝对依据。
想到这里,原本底气十足,稳操胜券的赖长青期数彻底慌了。
只要赖长青方寸大乱,那么他与柳无声刚刚建立起来的攻守同盟,便可不攻自破。
余火这一出叫做攻心计,但余火这么出其不意的做法,同样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一旦赖长青不吃这套,那么余火计划的第一步,便已经哑火。
余火计划的第一步,便是要从赖长青和柳无声的这道同盟战线当中,撕开一条裂缝,只要让他们之间出现嫌隙,便有机可趁。
倘若鬼首大人的左右手心不在一起,甚至产生了敌对的立场,余火便可以趁虚而入,打破现有遗巢建立起来的平衡。
而这种平衡,本就是鬼首大人一直都想要打破的。
余火的话斩钉截铁,赖长青心里又没有十足的把握,这让柳无声看到了落井下石的机会,转而来到鬼首大人面前,小心翼翼的说道:“鬼首大人,如果药引不纯,这是对神明的大不敬,势必会迁怒于灵婆,这可不是儿戏,要三思啊。”
柳无声就是这样反复无常的小人,见有机会拉赖长青下水,自然是不顾一切的冲上去踩上几脚,恨不能冤死对方。
柳无声这番话,摆明了就是针对赖长青,但眼下的局面,赖长青处于劣势,敢怒却不敢言,等待鬼首大人的发落。
“老赖,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你可是个事无巨细的人,事必躬亲的人,怎么会犯下如此低级的错误。”
鬼首大人对赖长青向来都是信任有加,甚至可以说是在诸多场合,都是礼让三分,因为遗巢能有今天,他赖长青有一半的功劳。
鬼首大人自然知道赖长青当初为了维护遗巢秩序,竭尽全力辅佐他,坐上了今天的遗巢之主。
如果说遗巢功劳簿上需要记上一笔的话,赖长青理应记上首功,这份荣誉和牺牲,鬼首大人铭记于心。
但尝尽了权利,当欲望开始膨胀的时候,当初的那份热血和诚挚,或许早已经消磨殆尽,剩下就的只有勾心斗角,你死我活了。
身为遗巢之主,相比个人情感,遗巢的利益和荣耀,永远都应该摆在第一位,鬼首大人知道,赖长青又何尝不知道这点。
“鬼首大人,如若余先生所言,此女并非纯洁之身,我为自己的疏忽,甘受遗巢蚀骨之法。”
面对鬼首大人的质问,赖长青没有为自己推脱,这便是他血性的一面,也是他成为遗巢左护法的魅力所在。
遗巢秩序,本就是遗巢建立之初立下的铁一般的规矩,而且当初立下这些严厉的酷刑,就是为了警示后来者,而蚀骨便是这些酷刑当中,最为残忍的一个。
古有刮骨疗伤,今有蚀骨之痛,蚀骨,又名销魂蚀骨,顾名思义让灵魂离散,辅以侵蚀之法,腐蚀骨头,让受到惩罚的人,忍受这蚀骨之痛。
这种刑罚完全是出于对只剩下骨架鬼魂而设立的,能够让鬼魂感受这蚀骨的锥心之痛,但赖长青是人不是鬼,又岂能忍受此等非人的酷刑。
身为缝尸一脉的传人,面前的人是人是鬼,余火一眼便能够辨别出来,余火早就看穿了赖长青的真实身份。
赖长青自然是无法忍受这蚀骨之法的,一旦受刑,等同于是自寻死路,这点余火再清楚不过了。
如果余火这个时候出手相救,或许赖长青能够捡回一条狗命,但余火犹豫了,因为赖长青并非什么好鸟,甚至好几次都痛下杀手,差一点要了余火的命。
余火心里纠结颤抖了一番,最终决定救下赖长青,眼下救出汤若惜,找到冥灯的下落才是当务之急,不能为了报复,而节外生枝坏了大事。
“好,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搬家法上来。”
赖长青自寻死路,纵然是鬼首大人不舍,却又岂能在众人面前丢了家法和颜面,当众要人搬上了行刑的家伙。
见赖长青要凉,一旁的柳无声可就乐开了花,就差要笑出声了,可他高兴的不到一分钟,余火却改变了这大好的局面。
“慢着!”
余火话音刚落,众人一片哗然,顿时陷入了寂静,试想这可是鬼首大人大动干戈的时候,怎敢有人出言相劝,这不是找死又是如何。
鬼首大人不轻易用刑,这是自打遗巢建立秩序以来第二次。
而第一次用刑,便是用在鬼首大人自己身上,而讽刺的是,用刑之人不是别人,正是这赖长青。
当初鬼首大人因为个人私欲,不顾遗巢的利益和荣耀,为自己心爱的女人开了后门,破了先例,为此让遗巢好不容易建立的秩序和威严,造成了巨大的信任危机。